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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22:09:14瀏覽4593|回應87|推薦4 | |
我之所以主張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不是因為人道主義,也不是出於對死刑犯的同情,而是因為司法時常會誤判,而終身監禁就是對誤判的保險機制,讓我們不致於犯下不可挽回的錯誤,也給被寃枉的人有一個在有生之年翻案的機會 今天這一條新聞,正可作為註腳。那些主張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朋友,也請體會一下枉死者家屬的心情。 錯殺江國慶? 93年已發現疑點多 · · 中國時報 · 【吳明杰、林如昕/台北報導】 十四年前震驚社會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姦殺謝姓女童案,嫌犯江國慶已遭軍法槍決,不過監委懷疑另有隱情,已要求國防部軍法單位重新審查案情並再提非常上訴。軍法官員表示,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過去兩次駁回江國慶案提出非常上訴案,但絕對尊重監委意見,今年三月重查全案。 外界質疑江國慶槍決案速審速決、疑點重重,軍方解釋,這與跟當時仍屬於舊的軍事審判法時代有關,當時江國慶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經一審覆判後就被槍決。 此案在九十三年,經監委張德銘、古登美重審事證,認為凶嫌可能另有其人,要求重查。 江國慶案原是由監委江鵬堅接受江父陳情而調查,初期便發現諸多缺失。但江鵬堅過世,監院改派張德銘、古登美調查,發現江國慶死刑判決罪證有不足之處,枉遭槍決機率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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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