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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與自由何干?
2009/03/28 10:54:59瀏覽3087|回應30|推薦12

石之瑜教授曾是我的老師,雖然因為統獨立場分歧而未能親近,但以學識而論,我認為他在國內政治學界絕對排行前幾名。老師坦率誠懇,人格是很值得敬佩的。不過最近他針對郭冠英事件的一系列評論,我卻認為是荒繆且大大有害的。雖然我已撰文批評過,但有些話還是要再多講一點。

 

二十一世紀的私人園地之一,就是像范蘭欽這樣的部落格」,這就是老師多篇文章的中心論點。郭冠英在部落格發表的文章純粹是私領域的行為,他既然以匿名發表文章,就沒有違反公務員職責的問題。不懲罰匿名言論就是保護言論和思想自由,懲罰匿名言論就是在搞集權,而且是在搞「後現代主義的法西斯」。

郭冠英也和石老師是同一個想法,所以他說:「用筆名、用匿名來寫東西,是言論自由的最基本原則。……你不能去追查真人是誰,在警總、戒嚴時代可以這樣幹,在民主時代,這是不能做的事情,這是違反最基本的民主與言論自由原則。」

老師和郭冠英其實在捍衛的是一種「匿名式民主」和「匿名批評的自由」。但從什麼時候開始,匿名居然成為民主自由的基本原則了呢?哪一個自由主義的思想奠基者曾經捍衛過人們以匿名發表言論的權利呢? 現代的年輕人也許習慣用匿名在網路上批評時政或訐譙個人,但我們的法律並沒有修改成「匿名誹謗不算誹謗」,也沒有哪一個學校老師會教導學生「只要匿名,你講的話都不用負責」。如果真是如此,那麼詐騙集團也都不算犯罪了,因為沒人會用真名詐騙。

人們儘可以幻想用匿名來創造一個分身,然後聲稱對這個分身所做的事蓋不負責。但幻想總歸是幻想,除非你真得了多重人格分裂症,真實的我還是要對匿名的我負起責任。

匿名寫文章罵人,說穿了就是在寫黑函,這是不必唸什麼高深的政治理論都能明白的事。一百年前的「現代主義時代」,我們不鼓勵寫黑函,一百年後的「後現代主義時代」,我們還是不鼓勵寫黑函。

部落格並不是什麼私人園地,它只是讓平常上不了公眾媒體的普羅大眾也有一個公開發聲的管道,它的精神就是公開分享。除非你為部落格設定密碼,只有特定人士才能進入觀看,否則你就是在向「不特定大眾」散佈得以共見的言論。如果你在部落格的言論污辱某個人,你就是犯了公然污辱罪,如果你在部落格放了陳冠希和張栢芝的色情照片,你就是犯了公然猥褻罪。你不能強辯說,這是我的私人園地,我又沒用真名,也沒請你上我的部落格,怎麼算犯罪?你儘可以請老師用「後現代的法西斯」理論幫你辯護,但相信我,同情你的法官一個都沒有。

郭冠英事件其實很簡單。因為他是一個駐外的公務員,我們就有理由懷疑這個主張台灣應該回復成中國一省的公務員,是否會做出其他不利於國家的事。除此之外,其他的討論或指控都是沒必要的,民進黨再繼續追殺他是不必要的,搞什麼「族群平等法」也是不必要的。

學識如此淵博的老師當不至於荒謬到去主張「匿名才有自由」或「自由就要匿名」。老師真正要爭的,應該是「公務員有主張台灣回復成中國一省」的自由(這也是郭冠英所爭的)。若真是如此,那就請老師有話直說,不要用「後現代」、「法西斯」、「自由主義」等名詞作包裝,以免誤導那些本來就把在網路上「匿名罵人」當成言論自由天然形式的年輕人。

老師的文章,請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031600081,00.html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7405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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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enchiehl&aid=279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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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看鬼扯電視新聞的評論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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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智庫不應是淪為政客的打手....
2009/03/28 18:45

請問梁先生

喊統一是叛國

搞獨立不是嗎

民進黨中有多少人不承認中華民國

你批判了嗎

知識分子隨政客起舞

雙重標準

是最可恥的......

下筆前

好好思慮

今天放大郭冠英

郭頂多不幹了

改天還有成千上萬的部落客反彈

社會氛圍會好嗎?


管碧鈴太無聊
管碧鈴太無聊
2009/03/28 16:36

管碧鈴太無聊
台灣這樣匿名寫黑函的人太多,藍的綠的都有,偏騙管碧玲閑的沒事做,老公的貪汙案子也不關心,去做這樣的揪幕後打手的黑話,搞出這麽讓社會麻煩的事情。大家想一想,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行動起來,去找那些匿名寫文章的人的真實身份,我估計社會也快完暸,

所謂:世界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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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希望新政府"辨是非"還是"和稀泥"
2009/03/28 16:30

郭冠英的言論,如果不是公務員身分,誰能奈他何!

所以,寫出那樣的言論,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精神狀態適不適合再擔任公務員的問題!

行政需中立,散布挑動族群言論的人,適不適合任公務員?!...

劉內閣的處置方式,恰好說明了劉內閣辨是非,扁內閣和稀泥的差異!

詳... http://blog.udn.com/Ken20090228


郭才子看來病得不輕
別生氣
2009/03/28 16:20
樓下好像很恨綠龜喔?

郭冠英被免職前不算是尋常百姓吧?他被免職後已經跟我一樣是老百姓了,請問樓下是看到誰怎樣去追殺他呢?另外UDN或是中時部落格的眾格友們別擔心,沒有人要追殺你們呀!你們想罵綠龜或是綠吱什麼的都隨便啊,難道你們罵人的自由有受到郭冠英事件的影響嗎?

不過要是我們真的有一千個官員都跟郭冠英的心態一樣的話,那台灣大概就完了吧。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2009/03/28 16:02

請看看自由時報部落格上面的文章,如果照博主的觀點,就是有一千個郭冠英也不夠殺暸,綠龜就是這樣,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郭才子看來病得不輕
匿名萬歲?
2009/03/28 15:51
別搞錯了,今天郭冠英是太高調了,用筆名又不低調點,不但用了一堆筆名,還用真名跟筆名發表一樣的文章,到處寫一堆怪文章或是留言,才會很容易就被人家揪出身份。網友們只有用網路搜尋他公開發表過的文章,可沒有去破解密碼,或是用非法的手段取得他的任何資料。你今天難道要立法禁止別人Google嗎?

一堆立委爆料反而才有非法取得資料的嫌疑,請問是不是也要立法禁止呢?如果民進黨時代有官員用匿名寫文章罵外省人被抓包,我就不相信你們還會說匿名無罪。在網路世界裡,就算你是匿名也有機會被別人發現你的真實身份,你要在網路上公開發表文章就要體認到這個風險,這不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道理嗎?該譴責的是用非法手段取得個人資料的人或集團才對吧。

再提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如果用匿名在網路上張貼盜版電影跟色情圖片,你看電信警察會不會因為匿名就不去調查,會不會因為我是用匿名就不必負擔刑責?

郭冠英引起爭議主要是他的駐外新聞局官員身份,他現在被免職了,隨他愛怎麼講就怎麼講,沒有人說要把他關起來陪阿扁,罵他的人是認為這種人完全不適任當駐外官員。(適不適任或許看法不一,這可以討論,郭冠英也決定要去申訴。)

你看那些網友會閒閒沒事去找愛國同心會的成員們到底是誰嗎?不會嘛!(反而是愛國同心會鼓勵大家提供台獨頑固份子名單呢!)

不過郭冠英也蠻厲害的,每次一有舊文章被網友找到,過不久文章就會不見,他的「好友」們似乎真的很多喔!

郭才子看來病得不輕
給樓樓下
2009/03/28 15:16
樓下真的有看過郭冠英(范蘭欽)的所有文章嗎?

他的文章透露出來的思想,根本比你所批評的那種人有過之而無不及。你知道他認為跟他持不同立場的台灣人(他稱為倭奴),應該被槍桿子鎮壓,要被鎮反肅反,不能享有自由,甚至「罪無可倌,百死不足贖」嗎?

類似這種激進的種族(族群)言論到底受不受言論自由保障?在很多歐美國家也都還有爭議。好吧!就算你認為鼓吹種族屠殺也沒有什麼大不了,那直接稱對岸為「主國」到底還適不適任駐外官員呢?你或許認為沒差,但是我還真不想把我的納稅錢給郭冠英當退休金呢!

前朝的官員在議會質詢水災時,發言內容中有一句:「住錯地方了,台灣根本就人太多,當初撤退來台時外省人來太多了」,最後引咎辭職下台,因為輿論都譴責他撕裂族群。而郭冠英也有類似的奇句:「貓空纜車無問題,有問題必定是台獨破壞」。郭冠英的支持者倒都沒有意見,因為他們心理認為「台獨」支持者本來就是十惡不赦,被罵活該!

其實「台巴子」或是「鬼島」等形容詞都還不會讓大部分人憤怒,真正讓人怒的是他那些想把不同立場的人嚴打嚴管,甚至殺掉的仇恨心態。只不過這些都被主流媒體忽略掉了,老是繞著台巴子打轉,於是就有人說你可以罵「中國豬」,為什麼我不能講「台巴子」?

台灣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很多藍綠支持者都對跟自己持相同立場的人抱持寬鬆的標準,而對持不同立場的人卻抱持相對嚴格的標準。簡單地說,就是「雙重標準」。

樓下說「綠營的人往往是對他人非常嚴格,要求別人說的話一定要和自己的相同,否則就是犯暸滔天大罪」。沒錯,這種態度是不對的,但是事實上,有這種態度的人藍綠都不少,只不過很多兩邊的的支持者都寬以待己,嚴以待人罷了。

我不敢說我對藍綠的標準都100%一致,但是我一直提醒自己要維持相同的標準,希望大家共勉之!

Wood Cur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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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匿名的保護
2009/03/28 14:59
如果沒有匿名的保護,那是不是誰都可以任意的揪出網路上發表觸怒他人文字的作者?那些在網路上發表類似“中國豬滾回去”文字的網民,他們願意身份被曝露嗎?要不我們可以立法授權檢調揪出那些網民?匿民的保護不是個那些不怕他們的文字會惹麻煩的人,是個那些發表偏激言論的人。主流民意大可以不理會或譴責偏激言論,但是不可禁止偏激言論。

對博主的觀點非常的不贊同
對博主的觀點非常的不贊同
2009/03/28 13:55

對博主的觀點非常的不贊同,妳所代表的正是現在台灣那部分極端綠營政客的心理,綠營的人往往是對他人非常嚴格,要求別人說的話一定要和自己的相同,否則就是犯暸滔天大罪,這正是扼殺暸其他的言論自由,綠營的人不是經常給人帶大帽子,不是嗎

其實以台灣目前的現狀,大概30%左右的人是贊同台灣獨立,60%左右的人希望維持現狀,台海和平,10%左右的人希望兩岸早日統一,而郭就是這10%左右裏的代表,從台灣目前的現狀來看,好象是這30%左右的獨派人士不准這10%的統派人士發聲,統派也有人權啊,一個贊同統一的公務員在本身並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匿名寫暸一些台灣的牢騷話,有必要綠營這麽窮追猛打嗎,有些人甚至還叫囂要法辦,真是可笑到極點。

網絡上每個人都有表達他內心觀點的權利,並不能因爲這個觀點違反暸部分人的意志就要扼殺,這就是網絡自由,正如樓主的觀點和我不同,我可以反對妳的意見,甚至提出語言來批駁妳,但是我不能發動人肉搜索,把妳從現實中找出來,然後痛打妳一頓,來發泄我的怨氣,管碧玲現在幹的不就是這樣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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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先生評論一下陳水扁和金美齡吧
2009/03/28 11:59
他們咒駡中華民國的言論和範蘭欽貌似有過之而無不及吧
WC(wenchiehl) 於 2009-03-28 13:46 回覆:

一,陳水扁或金美齡確實批評過”外省權貴”,但就語言的脈絡來講,很難說這是”歧視”,正如馬丁路德金恩也批評白人權貴,曼德拉終身不忘批訐南非白人各種制度或非制度的霸權.按我的理解,民進黨人對外省人的敵意,多是來自這種心理和情緒.少數外省族群確實曾經排他性的獨佔過台灣的政權,那麼,本省族群的不滿語就不能當作是”歧視”

二,不論你贊不贊同上述所言,陳水扁和金美齡都不是公務員.不滿陳水扁,你可以不投票給他.不滿金美齡,你可以去和她嗆聲,或在部落格寫文章罵她.但郭冠英是公務員,只有要求公務機關懲罰他.當郭冠英不當公務員了,那就是一般平民老百姓,窮追濫打也沒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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