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公權力與民主魔咒
2013/07/27 00:16:20瀏覽260|回應0|推薦8

最近的大浦事件和之前的文林苑王家都更案,都涉及憲法上公權力對私人土地的徵收問題。這樣的公權力在國外稱為Eminent Domain或是Compulsory Purchase,是憲法的重要議題,歷史悠久,各國略有不同。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則明確規定Eminent Domain必須侷限於公眾使用以及合宜的補償金。所以就美國的做法,公園,公路機場的徵收沒有疑義。但是徵收土地做個shopping mall就曾有過釋憲案,結果沒通過。重要的是不得針對單一開發商徵地。比如說,如果開發工業園區但是廠商並沒有確定,可以視為公共工程。但是若是廠商確定了,就可能有爭議,需要上法庭。大浦事件在美國應該是有公權力執行徵收的,文林苑王家這樣的事在美國就不可能成立。

要談事情還是必須尊重各國的法律,美國做法未見得適用於台灣。因為照這個做法,台灣一些大型的園區投資案幾乎全不能成案,對台灣沒有什麼好處。差別是臺灣地狹人稠,徵收案牽涉戶數極多,不弄容易些,其實只是鼓勵釘子戶。

另外相對來說,台灣的都更法規定門檻很低,社區六成住戶同意都更就可以執行改建。都更案會這樣自然跟台灣老舊社區迫切需要改建有關,常常價值幾千萬的老公寓,根本不合於現代消防建築法規,台灣又在地震帶,住裏面很危險。老舊社區戶數又多,個人有不同打算,不這樣定都更法根本很難推動都市更新。

台灣政府立法功能很差,搞出來這樣的都更法很多人會跳起來抗爭,但是民主必須以法制來當根基,我對沒有法律基礎的街頭抗爭,並不能茍同。所有這樣的爭議,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本應該在法院用司法解決,然後尊重判決,這在美國是全社會認可的解決歧見方法。但是台灣司法功能不彰,無法取得人民相信與認同,搞到現在什麼事都得抗爭,什麼事都沒有結論,什麼事都無法執行。

這就是菲律賓化的台灣民主。繼續搞下去,就成了一個社會制度崩解的過程。台灣完蛋了,被戴上了民主魔咒,表面光鮮正義,底子裏根本是種群眾和媒體任意為之的暴力,社會力量的互相牽制抵銷,沒有交集共識,沒有解決問題的社會機制,也就沒有進步翻身的機會了。

當然,你也可以扯說都是馬英九陳水扁或李登輝的錯......但是,政黨政客好像也被消遣光了,還有什麼政黨可以輪替?可以被相信的嗎?這樣會不會很奇怪?是不是該從更底層反省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aynepshen&aid=802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