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驚傳大火,雲林縣府理當責促台塑調查、改善和理賠,蘇治芬卻率眾到行政院去丟文蛤和死魚,並跪地要求吳揆出面負責。次日吳敦義南下要求六輕二廠停工,其實只是代蘇治芬宣布了她該下的命令而已。蘇治芬這一跪,把事件的原貌跪歪了,也把責任政治給跪淺了。
在現代政治中,即使是尋常百姓,也不必為任何理由向官員或首長下跪;因為那違背民主精神,也自殘「人民頭家」的尊嚴。蘇治芬身為民選首長,卻採取如此傳統、封建的手段,去向閣揆下跪,不僅目的和手段極不相稱,更是反民主的錯誤示範。當然,蘇治芬的目的不在陳情,而在抗議和逼宮;正因為如此,她別有用心的一跪,更顯得太不真誠。
跪天,跪地,跪祖宗。下跪是何其隆重的行為。但蘇治芬向吳敦義的這一跪,儘管媚俗、聳動,但在看多了類似演出的國人眼裡,也都知道那只是膚淺的政治戲法罷了。
根據中央與地方的權責分立,這類大型工廠的災害,均有一套既定的程序和處理規範可循,不容推諉。這次六輕的災情,問題涉及兩大面向:一是火災事故的責任調查,以及工廠後續安全的掌握;二是對環境的影響及對當地產業危害的理賠。前者,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公害防治法」,主要權責在地方政府;後者,根據「空汙法」及「公害糾紛處理法」,也歸縣府負責。蘇治芬企圖用莫名其妙的一跪把責任完全推給中央,看似狡猾,實則心虛。
六輕落腳雲林多年,若台塑果真如若干地方人士指控的那麼惡劣,只會在當地製造汙染,雲林縣府大可透過罰款、限期改善、勒令停工等行政手段,強力督促其改善。如此,才是真正負責的作法,不是嗎?近年來,台塑確曾發生過多次大小不一的工安意外,雲林縣府有時該罰不罰、放其一馬,有時從寬處以罰金;包括先前勒令停工的範圍,也顯得極為客氣。那麼,如果地方政府不是刻意「放縱」,難道是蘇治芬忌憚台塑而下不了手嗎?
這次蘇治芬率眾抗議,所丟的文蛤,被眼尖民眾識破不是近期汙染死亡;而群眾手裡揮舞的,卻是如假包換的民進黨黨旗。再加上蘇治芬的一跪,這場抗爭的政治意圖也就圖窮匕現了。民眾在抗議中要丟什麼死蛤,是他們的自由;但在縣長帶頭的隊伍中,出現這樣的演出,不免讓人產生賠償作業可能浮誇的聯想,也就更難獲社會認同了。
六輕的事故,本來是在行政層次可以解決的問題,蘇治芬卻將之上綱為政治事件。這樣的操作,不僅無助六輕工安的實質解決,更只會把企業個案扯入藍綠政治漩渦,使其愈發糾纏。
換一個角度看,以台塑石化企業之龐大,六輕生產設備及技術之複雜,中央若要把全部的監督責任全都交給地方政府去承擔,其實也未必合理。尤其,這接二連三的事故,除暴露縣級環保及工安部門因應能力不足;包括台塑自行負責內部的安檢工作,也顯得力有未逮。如果接連發生嚴重事故,中央還不積極介入了解、調查,卻只是等著台塑和地方提出報告,那也未免太過被動和因循。
尤其,明明發生了驚心動魄的火災,經濟部長和工業局長無法就眾所關切的工安及環境問題釋疑,卻在那裡一味幫企業撇清,還說六輕擴建計畫「不會受到影響」。這種態度,不僅失去就事論事的原則,似乎也不把民間疾苦放在心上。也難怪,蘇治芬會覺得有機可趁,認為能輕易把輿論箭頭導向中央。且看,英國石油在墨西哥灣的漏油事件,因為美國政府一開始未嚴肅對待,導致事態不斷擴大,造成一場環境災難,也讓歐巴馬政府的威信受到重創。殷鑑未遠,馬政府仍要追蹈覆轍嗎?
蘇治芬的一跪,無異在六輕事件上再灑一盆狗血,遮掩了事件本質,也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我們要提醒的是:不論中央或地方,都有相應的權力和責任要負,不能手上抓著權力,面對問題卻不願負責。灑狗血、丟死蛤的政治表演,或許能威嚇執政黨,對民眾而言,已經退流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