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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22:07:28瀏覽337|回應0|推薦2 | |
社論-我國的公債定義隱藏了多少危機? 古典經濟學家們對公債的疑慮甚深,大衛休謨曾說:「國家不消滅公債,公債必將消滅國家」。乍聽此話會認為經濟學家們言過其實,不過從這次希臘債信危機所形成的風暴看來,此番憂國之論並非危言聳聽。 自從二戰結束,在凱因斯理論風行下,各國政府為擴大開銷找到了理論基礎,不僅經濟衰退時採赤字預算,繁榮的年代也照樣發行公債。政府舉債名為增進全民福祉,實則浪費揮霍、巧立名目、無所不為,浮濫的開支使得各國政府債務扶搖直上。1990年日本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占GDP已達55%,其他國家如美國44%、英國47%、德國23%,同年台灣還不到5%。 看到美、歐、日政府債務如此之高,1990年代國內有識之士即已呼籲政府8.2兆元的「六年國建」應審慎為之,以免重蹈先進國家覆轍。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在選舉政治胡亂承諾下,近二十年來台灣該徵的稅不敢徵,不該做的建設拼命做,以致蚊子館林立,政府入不敷出,非靠舉債無以為繼,如今中央政府債務已升至4.6兆元,占前三年平均GNP已達35.3%。 當然,昔日美、歐、日的公債餘額占GDP比率也已更上層樓,如今美國達90%、日本200%、德國77%、希臘115%。看到近二十年各國公債狂升數倍,讓人深切體會古典經濟學家的智慧,也看到了各國政治人物的短視。依此一舉債速度往後推個十年、二十年,風暴必將更甚於今日的希臘,所謂公債消滅國家,恐非虛言。 若拿我國官方公布的債務統計,與美、歐、日比較一番,有些人可能會雀躍不已,認為這場遠在千里之外的希臘債信危機與我國無關。但是,當明白我國的公債定義後,大概就無法如此樂觀,因為我們的公債定義在全球可謂獨樹一幟。依我國「公債法」第四條有關法定債務上限所認列的債務,既不包括非營業基金所借的債務,也不計入國庫券等短期借款,同時也排除具自償性的公債;然而美、歐、日所揭露的公債範圍,卻將這些債務悉數計入。換句話說,如果依國際同一定義,我國如今的公債餘額占GDP比率絕不可能如此漂亮。 那麼,如果依國際定義的公債計算,我國政府債務已到達什麼水準?行政院主計處曾將政府所屬的非營業基金債務、短期債務計入,依此試算2006年我國的各級政府債務達5.1兆元(同年依我國公債法定義的各級政府債務僅4.2兆元),占GDP比率跳升至43%。主計處該試算雖已較接近國際公債的定義,惟仍有所欠缺,因為依國際普遍採行的公債定義,舉債是「債」,賒欠同樣也是「債」,因此包括既成道路徵收補償的欠款、公勞保及軍公教退撫的賒欠餘額等皆應計入債務,但依我國《公債法》這些欠款全數被排除在外。此外該計入而未計入的還有國營事業所舉借的債務、全民健保的虧損等等。 正由於我國公債定義如此曖昧、奇特又複雜,近年來包括立法院預算中心、審計部都分別跳出來對政府債務進行估計,而所估計出來的結果一發布,總是震驚四方。依立法院預算中心估算,2008年我國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占GDP已高達90.5%,而審計部把潛藏負債(或有負債)計入後,得到的中央政府債務更高達19.7兆元,占GDP比率已達151%。 我國的公債到底有多少?沒有人說的準,從4.6兆元到19.7兆元之間,各種版本都有,這全是拜我國公債定義不清之賜。這樣的公債定義已使各方疑慮四起,並且也已為危機埋下可懼的種籽,政府大員每每說我國公債餘額占GDP僅35.3%,其誰能信? 我們認為政府統計必須透明且公開。由這次希臘債信危機也可以發現,希臘債務占GDP比率115%其實遠低於日本的200%,何以日本沒事而希臘卻陷入風暴?答案很簡單,因為日本的債務統計公開透明,而希臘的債務欲蓋彌彰。當隱藏的債務圖窮匕見,信心豈能不潰散?投機客豈會不攻擊?經濟社會又豈能不分崩離析?這正是今天希臘債信危機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由此可知,一個不透明的債務統計所帶來的傷害,要遠遠大於債務的本身,台灣能不引以為誡? 近日行政院為「公債法」修正案四處奔走,立法院如今雖已休會,但內閣仍希望召開臨時會通過此案。令人訝異的是,行政院竟只著眼於如何提高地方政府的舉債空間,而視此次希臘債信危機如無物。我們呼籲朝野立委應藉本次修正「公債法」的機會,讓我國公債定義與國際接軌。因為只有一個正確的公債定義,才能反映真實的債務統計,從而讓台灣免於重蹈希臘危機的覆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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