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不斷擴大,行政院準備採取動作。閣揆吳敦義先前提到「富人稅」,近日財政部則明確考慮開徵「奢侈稅」。富人稅能不能幫忙縮小貧富差距,這是值得研究的一個問題。
「富人稅」、「奢侈稅」,到底是啥米碗糕?從字面看,政府有可能劃定一個標準,認定誰是「富人」,然後對這些富人課徵人頭稅嗎?當然不可能。所謂的富人稅,其實在目前累進稅率下的綜合所得稅,本來就有富人適用較高稅率的設計。但針對資本利得課稅,則始終遇到各種困難,例如財政部長向來不大敢碰證所稅問題。
而所謂的「奢侈稅」,其實也是屬於既有的貨物稅範圍。對於高價汽車、私人飛機及遊艇,這些被認為是「奢侈品」的消費,如果提高其貨物稅,就可宣稱開徵奢侈稅。最近甚至出現了「豪宅稅」之說,但除了「豪宅」不易定義,不同都市區位的「豪宅」價格差距也很大,根本問題仍在於現行房屋稅和地價稅並非按實質交易價值課稅。
政府大張旗鼓端出「富人稅」、「奢侈稅」,除了象徵性地表達對貧富差距問題「有在做」之外,實質效果不佳,也模糊了現有稅賦的問題所在。簡單地說,政府之前大幅降低遺產稅率,坐視房屋炒作和資本利得橫行,讓稅賦負擔主要落在薪資所得者的勞動所得上。如今考慮對於進口汽車、遊艇和私人飛機課徵所謂奢侈稅,一來一往之間的輕重不成比例,所謂「奢侈稅」對富人的「拔毛」效應根本微不足道。
要拉近貧富差距,如果從稅賦手段下手,正本清源,首先必須落實針對資本利得課稅;另方面,則減輕勞動所得者的稅賦,這是整體所得稅制的問題。賦改會提出「勤勞所得租稅補貼制度」,雖然還有疑義,但方向上正確。然而核心關鍵仍在於,目前勞動者面臨長期失業問題,加上「派遣制」的剝削,勞工連基本生活條件都難以滿足,這是台灣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根本問題。相形之下,政府大聲宣布將對那些遊艇、進口汽車和私人飛機課以奢侈稅,只是枝節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