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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0 14:34:59瀏覽1898|回應0|推薦5 | |
又到了人人伸手討紅包,想閃都閃不掉的農曆年。 相信很多人會給爸媽包個厚厚的孝親紅包吧! 如果你會包,你一定要看完這篇文! 如果你不只會包,而且還會按月上繳薪水,你更應該用力看完這篇文! 就算你不包,你也應該轉告那些會包的親朋好友!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啊! * 言歸正傳,就以我們的遭遇為例吧: 我,當年就是被媽媽要求,每個月必須上繳一筆錢給她。而且「每逢佳節倍撕心」,因為要加倍給。 有給才表示心中有娘。她害怕被遺棄的感覺。 我其實是不大願意繳「長輩安心稅」的。自己成家之後,有家人要顧,有貸款要繳,自己的生活就已經捉襟見肘了,哪裡還有餘力顧到爸媽呢?況且他們的手頭也不是沒有錢,過日子還是夠用的。但是……不繳這筆稅就是不行,因為媽媽有精神官能症,不遵照她開出的價碼上繳稅金,她會鬧。(媽媽的病有接受治療,但是成效有限,箇中甘苦就不多言了。) 我的姐姐更慘,不僅在家長照父母,存款也都被媽媽拿去「保管」。 媽媽說,反正把錢交給她,就是幫我們存著,以後等她「忘記呼吸」了,自然就回到我們手上。 好吧!既然繳這個稅可以讓她感到安心,讓她覺得兒女沒有遺棄她,而且以後還是可以拿回來的,那就……勒緊褲帶繳吧! 不然,精神官能症一發作,媽媽苦,我們也苦。
看到這裡……嗯!沒錯!就像你想的,如果事後真的都拿回來了,我也不必浪費時間在這裡敲鍵盤。 這是做功德啊!懂?
媽媽過世之後,我們才發現,媽媽早在一甲子之前還有一段婚姻,而且還有生育子女。 我不知道在媽媽的心裡,這段婚姻有多不堪。畢竟在心中苦瞞一甲子,一點風聲都不露,想想真的是很椎心! 而我們也不得不面對現實,因為那些一甲子沒和媽媽往來的陌生人,包括根本不認識我媽,只對錢有感情的代位繼承人,「依法」也都是媽媽的繼承人。 然後就真的像肥皂劇裡演的一樣,陌生人們強硬要求「依法」分割遺產,一毛錢都不能少。 一審法官也很輕鬆,只要「依法」按按計算機,讓大家平分就可以了。至於到底財產是哪裡來的,到底多年來是誰在照顧被繼承人的,為什麼我們家的財產全都在媽媽名下,法官才不在乎! 也就是說,當年被媽媽收繳的「安心稅」(你要說是「孝親費」也沒差啦,反正在法官眼裡都是一回事),必須「依法」撥出一半,奉送給那些陌生人。 你以為就這樣而已? 訴訟過程中,陌生人為了趕快拿到錢,「依法」使出各種民、刑事手段,硬是要把我們折磨到生不如死。 當然啦,對方會說,他們一切都是「依法」行事,所以心安理得的很。 * 最讓我感到不捨的是,姐姐辛辛苦苦存了一輩子的錢,也是她往後過日子的養老金,就這樣憑空蒸發一半,甚至連賴以居住的老公寓(本來是我爸買的,也被媽媽拿去安心),也被對方要求變賣分錢。 姐姐在家照顧父母十多年,長期承受身心壓力不說,現在年近六十,實在很難找工作,而且她還有一個沒有謀生能力、又無法自控情緒的重度自閉兒子,必須全天候看顧。如今姐姐隨時等著被掃地出門,剩餘的錢再扣掉房租,根本撐不了幾年的生活。 這,算是孝養父母的代價嗎? * 我也曾經和許多人一樣,以為我的家庭很單純,這種衰事不會找上門。但是一旦命運之神判定你就是命中帶衰…… Sorry!! 你想防備都來不及。 孝養父母是美德,但是為父母付出的你,在父母故去之後,「依法」就是等著被宰。而且付出愈多,宰得愈多。 說得直白一點,你的辛勤付出,都是其他繼承人眼中的肥肉。 很不合理是吧! 但是現行法律就是這樣。 所以,真的,聽我的勸!除非你確定你父母的繼承人全都在你所認知的世界之中,也就是你的父母都很乖,既沒有隱瞞過往的情史,也沒有在外面偷生(或收養)……絕對絕對,不會有天外飛來的繼承人!而且你的手足也不是那種利令智昏,會為了貪財而扯破臉的傢伙!否則,出手之前,你最好還是好好考慮一下。 你確定真的要給孝親紅包?真的要繼續給孝親費? 在行有餘力的情況下,抱著真心奉獻、有去無回的心態給,才是健康而不致產生後遺症的孝親。不然,最後受苦的終究還是自己。 至於你如果不幸,遇到的是極端特殊的狀況(例如生死相逼之類的),我也只能給你一聲祝福,提醒你多加防備。因為你,並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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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