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永遠是受害者,即使打贏了官司,患者及家屬還是輸家!」因院方麻醉疏失成植物人的何維莊去年病逝。這件醫療糾紛判賠金額4300多萬創下國內紀錄,但她的先生、知名台大教授賴秀穗卻充滿無奈,認為自己賠了一輩子的幸福。
賴秀穗感慨地說,從妻子變成植物人那天起,他沒有一天快樂過,這些年來飽受精神折磨。「表面上贏了官司,但自己卻是個徹徹底底的輸家!」妻子85年變成植物人,那年他55歲,一晃眼他如今年過70。雖然麻醉醫師並非故意犯錯,但一個小疏失卻讓一個家庭不再完整,他也失去一輩子的幸福。
許多人以為他打贏官司拿到4300多萬,他說,其實妻子成植物人後住在醫院接受照護,近15年來住院及醫療、看護費用,就花了兩、三千萬元。
他批評,衛生署「醫事糾紛鑑定委員會」根本是醫醫相護,在審理醫療糾紛個案時,即使認為醫師有疏失,幾乎都以「值得商榷」等字眼含糊帶過,也讓一般民眾不幸遇到醫療糾紛時,很難打贏官司。
賴秀穗說,他相信醫師絕對不會故意犯錯,但應注意卻沒有注意致釀成醫療疏失,造成病患及家屬無法彌補的遺憾,就必須勇於承認,而不是躲在專業背後,想盡辦法規避責任。
他也以過來人身分建議,民眾如不幸遇到醫療糾紛,能夠與醫院和解就盡量和解;如果決定打官司,提告之前務必請教專家妥善撰寫訴狀。他並呼籲醫療院所拿出良心,如果醫護人員有明顯疏失造成重大傷亡,應該參酌被害者年齡、背景、家庭負擔等,給予一定賠償金,至少六、七百萬元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