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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五百件醫療糾紛 醫病雙輸
2012/04/01 16:15:28瀏覽417|回應0|推薦0
一年五百件醫療糾紛 醫病雙輸
  • 2012-04-01 01:07
  • 中國時報
  • 【邱俐穎/台北報導】

 急重症科醫療風險高、易挨告,國內面臨內外婦兒及急診醫師招聘困難;但遇有醫療糾紛的民眾,也面臨長時間爭訟,卻一毛錢都拿不到的困境。衛生署正積極推動《醫療爭議處理法》針對生育、手術麻醉等高風險醫療事件,訂出補償上限,初步規畫最高二百萬元,讓醫病雙方免於陷入纏訟之苦。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發生醫療糾紛可先向醫院申訴、調解,第二步向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申訴、調解,若仍然無法達成和解,最後就會進入司法程序。

 進入司法程序的醫療糾紛,通常會由衛生署醫事糾紛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報告。石崇良說,國內醫療糾紛節節高升,衛生署醫審會平均一年會收到五百多件醫療糾紛卷宗,但最後鑑定有疏失不到二成,大部分還是醫病溝通出了問題。

 石崇良表示,病患家屬動輒興訟,醫師不願留在重症科別,造成雙輸;有鑑於醫療本就存在不確定性,為讓在醫療過程中致傷害、殘廢或死亡等不良結果的病人迅速獲得合理補償,衛生署正規畫《醫療爭議處理法》,無論有無醫療過失,民眾皆可獲得救濟。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呂怡嫺認為,國內醫療糾紛頻傳,衛生署應盡速健全和解機制,將過往既有的和解、判決金額公布,研訂出合理的賠償金額,供醫院、醫師及民眾參考,醫病雙方才不會因走入司法程序,最後兩敗俱傷。

 呂怡嫺也指出,目前法官審理多仰賴衛生署醫審會提出的報告,但法官不見得具有醫療背景,基於「不告不理」,法官可能只會提出自己認為的爭議點,交付醫審會鑑定,醫審會無法看見事件全貌進行鑑定,就容易出現審判偏差,對病人、醫師都不公平。

 她認為,政府應設置醫事專業法庭、邀請更多醫學專家出庭作證,讓法官在審判過程中能綜合更多意見,再進行裁決。

 

台大教授賴秀穗:病家總是受害者

「受害者永遠是受害者,即使打贏了官司,患者及家屬還是輸家!」因院方麻醉疏失成植物人的何維莊去年病逝。這件醫療糾紛判賠金額4300多萬創下國內紀錄,但她的先生、知名台大教授賴秀穗卻充滿無奈,認為自己賠了一輩子的幸福。

賴秀穗感慨地說,從妻子變成植物人那天起,他沒有一天快樂過,這些年來飽受精神折磨。「表面上贏了官司,但自己卻是個徹徹底底的輸家!」妻子85年變成植物人,那年他55歲,一晃眼他如今年過70。雖然麻醉醫師並非故意犯錯,但一個小疏失卻讓一個家庭不再完整,他也失去一輩子的幸福。

許多人以為他打贏官司拿到4300多萬,他說,其實妻子成植物人後住在醫院接受照護,近15年來住院及醫療、看護費用,就花了兩、三千萬元。

他批評,衛生署「醫事糾紛鑑定委員會」根本是醫醫相護,在審理醫療糾紛個案時,即使認為醫師有疏失,幾乎都以「值得商榷」等字眼含糊帶過,也讓一般民眾不幸遇到醫療糾紛時,很難打贏官司。

賴秀穗說,他相信醫師絕對不會故意犯錯,但應注意卻沒有注意致釀成醫療疏失,造成病患及家屬無法彌補的遺憾,就必須勇於承認,而不是躲在專業背後,想盡辦法規避責任。

他也以過來人身分建議,民眾如不幸遇到醫療糾紛,能夠與醫院和解就盡量和解;如果決定打官司,提告之前務必請教專家妥善撰寫訴狀。他並呼籲醫療院所拿出良心,如果醫護人員有明顯疏失造成重大傷亡,應該參酌被害者年齡、背景、家庭負擔等,給予一定賠償金,至少六、七百萬元才夠。

【2012/04/0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台大教授賴秀穗:病家總是受害者 | 醫判賠天價惹議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00275.shtml#ixzz1qpdjtX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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