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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訴訟 醫病雙輸
2012/04/01 16:01:06瀏覽129|回應0|推薦0
醫療訴訟 醫病雙輸

對李明鍾醫師處理車禍外傷患者的醫療糾紛,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認為,司法審判過程曠日廢時,走上訴訟一途,醫病皆是輸家。

「應強化訴訟外機制。」醫改會研究發展組組長朱顯光說,醫改會曾統計醫療糾紛處理情形,發現若採院內協商,七成多可達初步共識;選擇衛生局調處成功率也有三成三;如直接採司法訴訟,最後病患勝訴僅一成,且判決結果出爐已是多年後,等待審判過程的不確定感,對病患、家屬及醫師都是折磨。

此外,病患在訴訟過程中,能否得到妥善照顧有時也成問題,加上雙方都可能上訴,雙方不斷往返法院等待判決,可說兩敗俱傷。

值得注意的是,醫療是高度專業的行業,法官判決常需依賴衛生署醫審會報告,但醫審會採「不問不答」方式,僅就法官提出的問題回覆,報告可能「問不到關鍵性問題」,仍會影響判決結果。

如何避免醫療糾紛,導致醫病兩敗俱傷,朱顯光認為,衛生署或專科醫學會,應提出「違反醫療常規指引」,讓法官判決有所依循。

醫改會建議,衛生署應該建立「醫療行為風險資料庫」,蒐集歷年來所發生的醫療糾紛,以及處理賠償資料,提供給病患家屬及醫師參考,瞭解過去類似案件的處理時間以及醫療花費,訂定合理賠償金額,讓醫病雙方都有參考。

【2012/04/01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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