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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1 22:37:27瀏覽198|回應0|推薦0 | |
4. 廢死的過程 4.1 折衷的作法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 是典型人道主義者, 極力反對死刑, 面對國人強大反廢死聲浪, 她能作的是以拖待變, 不簽具死刑執行, 等待一天算一天, 廢除死刑, 很難全聽民意, 有賴決策者硬下決心, 但是, 也要付出相當代價, 比如民意盡失而落選, 非執政黨所願, 然而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並不在意, 因而去職, 也算是求仁得仁, 沒有甚麼好怨的. 自由時報031011〔記者劉榮、施曉光、王寓中、項程鎮、林俊宏/台北報導〕在馬英九總統與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都公開表示應該「依法執行死刑」後,失去府、院支持的法務部長王清峰,一度負嵎反抗,迄深夜則急轉直下,新聞局長江啟臣出面說,王清峰已口頭請辭,並立即獲准。 4.2無可避免的決斷 最終, 還是得面對, 等待有擔當的政府首長來決斷, 如同法國司法部長羅貝爾.巴丹戴爾那樣, « 為廢除死刑而戰 »這本書, 講的就是他廢除死刑的心路歷程. 即使反對廢死的民意有62%, 他仍堅持廢死, 而且過關斬將, 逕付參議院通過表決公佈, 終結歐陸國家最後的死刑, 他說︰“只有政治意志才能終結這種血腥的規矩.”這樣的智慧, 膽識和擔當, 無疑地必將讓他名留青史. 參考資料--- 1. 孫得雄(1994), 死亡存廢之探討, 行政院研考會 2. Robert Badinter, 羅結珍, 趙海峰譯, 2006, 為廢除死刑而戰, 五南 5.未來的方向 5.1人道死刑執行 如何有效地進行死刑, 一方面減少罪惡感, 二方面給個痛快, 值得研究改進, 從原始的砍頭, 吊死, 至今之槍決, 注射藥物, 其實可以改善的空間很多. 進行手段, 可以讓劊子手多人同時進行, 以減少壓力, 就如同那些極權獨夫, 善於嗾使黨羽, 借刀殺人, 可以將殺戮過程安排成為業務, 最高領導下令, 層層公函, 以公務執行, 有效地趨使基層行使殺戮惡行, 且讓很多人同時進行, 減少其罪惡感. 無論是希特勒或史達林, 毛澤東, 都成功地運用群眾來進行殺戮, 而成功地排除異己, 達成任務. 在醫學進步, 日新月異之今日, 有無痛分娩, 有無痛內視鏡檢, 當然, 要做到無痛執行死刑, 其實被非困難, 疼痛科, 麻醉科專家, 安寧病房, 以及開發止痛藥材的研發單位和藥廠, 甚至執行安樂死有成的歐洲各國, 集思廣義, 必然能創造出更簡單, 毫無痛苦的處死方法. 參考資料: 1. Robert Badinter, 羅結珍, 趙海峰譯, 2006, 為廢除死刑而戰, 五南 5.2文明的軌跡 循次漸進的策略, 系列演講和論壇, 在社會民眾間逐漸建立共識, 以研究來證實, 死刑對於治安, 對於犯罪率沒有影響. 冤冤相報何時了? 人和野獸究竟要有不同的對應, 人在曠野中遇到野獸, 有如羊入虎口, 難逃被撲殺的厄運, 一般良善公民, 遇到嗜血歹徒也是如此, 野獸殺人固然遭到圍捕, 驅趕, 然後禁錮於動物園觀賞, 或是放生野外. 沒有趕盡殺絕的必要. 對付殺人不眨眼的歹徒, 繩之以法, 難道除了死刑以外, 別無選擇? 我們對付殺人犯怎能比對付野獸還殘忍? 過去可以流放人煙罕至的荒野, 而今監禁隔離可也. 永遠隔離人世, 不一定非得執行死刑不可, 終身監禁也是一種選擇. 但是國內常有特赦和假釋, 讓慣犯得以提早出獄, 繼續犯案, 危害社會, 應該修法, 對這些慣犯處以終身監禁, 不得特赦和假釋之處分. 結論: 死刑妨害人權, 無條件的廢除死刑, 成為舉世人權之共識, 而人權是有普世均等價值的, 人類社會進化, 應該走向更開放更公平更理性的世界, 人權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堅持, 期待求得更合理的解決方式 參考資料 1. 孫得雄(1994), 死亡存廢之探討, 行政院研考會 6. 延伸議題, 以人權為出發點, 了解屠殺, 種族歧視, 戰爭等等殺人的方式, 對社會與個人之影響 6.1種族歧視 屠圖主教認為南非種種紛擾, 源自於種族歧視, 對南非之種族隔離, 曼德拉當選後成立南非真相和解委員會, 原則是”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 強調寬恕精神. 長期以來, 因種族問題, 南非受到國際經濟制裁, 包括美國與英國. 屠圖主教主導的南非真相和解委員會, 未採用紐倫堡模式, 因為沒有任何一方是勝利者, 減輕司法負擔, 確鑿證據難以獲得, 大屠殺之加害者若是認罪, 結構式犯罪, 可得大赦; 被害人可向國家求償. 施明德作序說, 自由不在我踏出牢房的那一天, 而在我體認到, 寬恕是結束痛苦最美麗的句點. 又說:”掌權者沒有權力要求受難者放棄悲情, 但受難者有一項高貴的義務必須履行, 那就是點燃寬恕之火. 如同馬丁路德‧金曾說, 我們必須學會像兄弟一般生活, 否則我們就會像傻瓜般死亡 參考資料 1. 擁抱艷陽天, 華輝國際 2. 德斯蒙德‧屠圖, 江紅譯, 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 左岸文化, 2005 6.2非暴力抗爭 暴力也許可以創造政權, 雖然毛澤東有所謂:”槍桿子出政權”, 也確實在國共鬥爭中贏得大陸, 但是人民並非一直沉默, 從西藏抗暴, 文化大革命到天安門事件, 衝突不斷發生, 證明以暴力無法維持政權, 暴力政權終究不久長, 以民權為基礎的法治制度, 將會終結人治體系. 參考資料 1. 非暴力抗爭, 彼得‧艾克曼, 陳信宏譯, 初版, 究竟, 2003 參考資料: 1. 張娟芬(2010). 殺戮的艱難, , 行人文化實驗室 2. 陳進興(1999), 罪人的遺書, 新新聞文化 3. 孫得雄(1994), 死亡存廢之探討, 行政院研考會 4. Robert Badinter, 羅結珍, 趙海峰譯, 2006, 為廢除死刑而戰, 五南 5. 大衛.道, 2011, 死刑台前的告別, 漫遊者文化 6. 門田隆將, 許金玉譯, 2010, 與絕望奮鬥, 新雨出版, 初版 7. 王連春(2005), 走出死亡的陰影, 耶基出版社 8. 蘇珊-桑塔格, 陳耀成譯, 2003, 旁觀他人的痛苦, 一方出版 9. 鎌田慧, 王淑華譯, 人權讀本, 巨流, 2005 10. 黃徵男(2001), 監獄共和國, 多識界圖書文化, 初版 11. Albert R. Robert, 鄭瑞隆譯, (2007), 矯正社會工作, 心理出版社 12. 許春金, 2009, 人本犯罪學, 三民 13. 林山田, 2008, 犯罪學, 三民 14. 許春金, 2001, 刑事司法概論, 自印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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