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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判刑定讞 葉步樑入獄三部曲 吞藥→送醫→發監
2012/01/01 14:43:15瀏覽158|回應0|推薦0

貪汙判刑定讞 葉步樑入獄三部曲 吞藥→送醫→發監

中國時報【楊宗灝、甘嘉雯╱桃園報導】

因貪汙案遭最高法院判刑十二年定讞的前中壢市長葉步樑,前天晚間在住家吞服大量安眠藥,經送醫洗胃後已無大礙。葉步樑認為司法不公「以死明志」,法官既成心證迫害公務員。檢警獲悉消息,趕到醫院將已被通緝的葉逮捕後,由檢察官發監執行。

五十四歲的葉步樑,九十一年擔任中壢市長任內,因進行公九公園新建案涉嫌收受承包商瑞懿營造兩百萬元賄款,桃園地院去年九月重判十二年有期徒刑,後經二審、三審上訴,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廿八日維持原判定讞,並於隔日發出拘票拘提。

前晚家屬赫見葉步樑吞食大量安眠藥,倒臥在住處客廳,連忙通報警消送往中壢天晟醫院急救,經洗胃後已無大礙。

面對判決定讞入監執行,葉步樑在病榻前痛哭失聲,並出示吞藥前在拘票背面寫下的「以死明志書」。

葉步樑說,法院審理時認為自己刻意刁難公九公園承包商,才有後續兩百萬行賄事實,不過法官都沒有確認賄款有無匯進帳戶,也不清查承包廠商資金流向,武斷心證令人不服。

葉步樑說,二審上訴高院時曾希望法官透過金管會了解承包商兩百萬元匯款動向,卻不了了之。葉步樑對此氣憤的說:「公務員涉貪人人喊打,有罪也是應該的,法官卻以此做為判刑基準,簡質就是江國慶案翻版!」

桃園地檢署前天便已發布通緝葉步樑,大批警、調人員獲悉葉吞藥自殺在院急救,匆忙趕至天晟醫院「抓人」。葉步樑則相當配合拘提行動,自行上車前往地檢署發監執行,過程中有支持者大喊「市長加油」。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高檢署通知葉步樑貪汙案判刑確定,為防止潛逃隨即掌握行蹤,不過原本應於前天到案,葉步樑拘提不到,因而發布通緝,昨日由桃園縣調查站、中壢分局幹員在醫院逮捕葉步樑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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