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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院「要家屬自己找救護車」
2011/11/27 20:42:50瀏覽846|回應0|推薦0

三總遭控 把斷腿童當人球

緊急轉院「要家屬自己找救護車」

【郭美瑜、甯瑋瑜╱台北報導】11歲的學童張惟翔日前在北市河濱公園騎單車跌倒,導致左腳小腿骨折,被送往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但張母指控當時院方評估須開刀,卻指該院區無此設備,「要家屬自己找民間救護車轉院」,把斷腿病童當人球。北市衛生局指將於後天約談三總,若查證三總未主動協助患者轉診,最高可開罰五萬元。

三總稱自動出院

台北市議員阮昭雄昨陪張母開記者會,控訴首善之都出現醫療人球醜聞。張母在會中數度紅著眼眶,她指就讀小六的兒子張惟翔本月20日在河濱公園騎單車跌倒,119救護車趕到就近送到三總汀州院區,該院區醫生指兒子需開刀,但該院區無設備,有此設備的該院內湖總院醫生又忙於開刀,要家屬自行找救護車轉院。
張母並出示20日當天三總汀州院區醫護人員所提供的4家民間救護車名單,指當時兒子腿斷,她還要打電話跟民間救護車業者議價,後來是花1400元,才把兒子送往萬芳醫院,隔天進行手術,於前天出院,至今仍須拄著拐杖。
阮昭雄說,三總根本是把張童當成醫療人球,要求北市衛生局懲處三總。
三總表示,當天曾說明總院開刀房正進行重大手術,張童手術時間可能稍微延後,也可以院內救護車轉送總院,是張母想轉至離家近的萬芳醫院,汀州院區人員立即為張童打石膏固定,也協助聯絡轉院事宜,家屬也有簽自動出院自願書。

若未協助將開罰

三總急診部主任藍國徵說,汀州院區醫護人員處理過程中,家屬自行撥119希望幫忙轉院,但119指無法協助,診間護理師才幫忙聯絡外包救護車協助。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如果急診病患想挑選轉院醫院,原收治患者的醫院,應在做基本處置後,提供數家民間救護車名單協助轉院,提供數家名單乃因避免醫院圖利。北市衛生局技正杜仲傑說,緊急病患需轉診,醫院應安排救護車協助,違者可依《緊急救護法》罰1至5萬元,現病家與三總說法落差大,已要求三總在後天說明。
醫療改革團體、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組長朱顯光說,每家醫院急救能力與專長不同,若病患因此需轉院,原收治患者的醫院應予協助,若醫院在協助上表現不夠積極,恐會致病家覺得冷漠。

醫療糾紛申訴管道

.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02)2700-1234
.中央健保局醫療申訴專線 0800-030598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02)2709-1329
.各地衛生局
資料來源:上述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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