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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智商不高, 難怪成效不好
2010/05/25 21:46:49瀏覽710|回應0|推薦2

婦孺上銬、留置? 警執法標準惹爭議

更新日期:2010/05/25 18:27

19歲的超商女店員,上班上到一半,就被查緝賭博電玩的員警嚇個半死,甚至還被戴上手銬腳鐐,帶回警局,事實上,像這類引發爭議的案例,最近接連發生!先是有個60歲的阿嬤,因為涉嫌詐欺被戴上腳鐐;今年4月,有個8歲男童偷了一條巧克力,就被留置警局一整夜,種種處置,看在中央警官大學的教授眼裡,直說雖然依法執勤並沒有錯,但也要考慮到必要性跟比例原則,否則警方小題大作,只會惹來爭議。

隔著鐵欄杆,粉紅背心的婦人,被關在警局拘留所裡,甚至還上了腳鐐。刑警:「裡面那『隻』,裡面那『隻』啦。」被拘留婦人:「XXX,你才畜生,算『隻』的。」

去年12月,因為詐欺罪被帶回警局的60歲婦人,不是現行犯,更沒有犯下重大刑案,卻被刑警關籠上腳鐐,引發爭議。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在拘留所裡面,我個人是認為沒有必要上手銬或腳鐐,因為在裡面已經在戒護之中。」

還有今年4月,8歲男童因為偷了一條42元的巧克力,被留置警局,還隔著鐵窗和奶奶媽媽對望,讓人好心疼,警方說是依法行事,但連法官都認為,這根本沒有必要留置。葉毓蘭:「對於婦女和兒童,我們在講『比例原則』,都是講到它的必要性。」

警大教授說,因為曾經發生過員警押送通緝犯時,沒上手銬,被犯人意外刺死的事件,讓警方寧可加重戒備、嚴加看守,但看看使用警銬的規定,應該要按照罪名輕重和罪犯態度等條件判斷,甚至非到必要不得使用腳鐐。

連串事件的涉案嫌犯,不是婦女就是小孩,卻被警方當成重大罪犯看待,執法是不是符合比例原則,已經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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