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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01:40:45瀏覽1176|回應0|推薦0 | |
效法日本 酒駕同乘者也罰?聯合晚報 / 2009/12/17 國人酒後駕車死亡人數近三年逐年降低,但仍高居A1類死亡人數的兩成多,去年有500人因酒駕死亡,今年1到10月也有316人送命。學者主張,應該取法日本的做法,一併處罰酒駕同車乘客;交通部次長張邱春表示:「值得修法借鏡!」 警察大學交通系專任教授蔡中志表示,酒駕在日本是採刑事處罰。不僅酒後駕駛的當事人會被罰,包括提供酒類飲料、提供酒駕者車輛,以及和酒駕者同車共乘的人,都會受到處罰。 蔡中志曾多次在相關會議中,提議國內參考日本,一併處罰酒駕同車乘客。張邱春表示,連帶處罰酒後駕駛的同車乘客,立法不易。但日本的措施確實值得國內修法時借鏡參考,交通部可以研議評估。 張邱春表示,去年一整年,警察機關舉發的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酒後駕車就11萬3900多件,其中汽車有4萬3000多件,機車酒駕高達6萬9800多件。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A1類 (事故後24小時內死亡)事故,事故第一當事人的酒測結果,有624人有酒精反應。其中酒測值超過0.55毫克,就有456人。交通部今天公布的最新統計,今年1到10月A1類事故肇事原因,「酒醉駕駛失控」也高居事故原因第一名。 張邱春直言,他最痛恨酒後駕駛,因為酒駕不但讓自己陷入危險,還會危害其他無辜者的生命。 蔡中志指出,日本對酒駕處罰相當嚴格,只要查獲酒醉駕車,會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被罰100萬日元以下罰款。即使未達酒駕,只要「帶有酒氣」駕駛,也就是吐氣酒測值超過0.15毫克,也會被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50萬日元以下罰款。 正因為日本對酒駕處罰嚴格,蔡中志表示,自從2007年日本修法從嚴處罰酒駕後,酒駕事件幾乎微乎其微。現在日本人到餐廳吃飯,如果席間喝酒,餐廳都會為客人代叫計程車,以免被罰。 蔡中志表示,如果台灣也能仿照日本的制度,對提供飲酒、和酒駕者共乘的人一併處罰,他相信台灣的酒駕案件,至少可大幅減少三分之二。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2549513 recreatio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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