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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性侵害,天主護校也淪陷【望安分局關心您】
2020/01/30 21:57:17瀏覽118|回應0|推薦0

被害人小瑜、加害人小鄭,以及小瑜的男友阿樹(3人皆為化名)都是耕莘專校的學生。這起男學生指姦女同學的性侵案,誇張的是,案發當時,女同學的男友就睡在隔壁,情節宛如A片。

 某天晚上,小鄭到阿樹住處作客,阿樹女友小瑜也在場,三個好友有說有笑、打打鬧鬧,相處十分融洽。到了深夜,阿樹留小鄭過夜,阿樹與小瑜睡在床上,小鄭則睡在床邊的地板上,不料看似美好的同窗之誼,最後卻變了調。

 案發後,小瑜在阿樹陪同下,前往羅東一間醫院驗傷,再由醫院依規定通報宜蘭縣社會局及婦幼警察隊接手處理。小瑜遭性侵沒多久,就有班上女同學主動向學校通報此事。性侵案件依規定應立即處理,校方卻只要求小瑜選擇原諒,遲遲沒有後續動作。

 直到警方準備將全案移送地檢署,校方才給予小鄭2大過處分。然而小鄭的行為,依校規應給予退學處分,校方卻輕輕放下,想要息事寧人,引發同學反彈。

 據鏡週刊調查,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前身為耕莘高級護理助產職業學校,2001年改制為耕莘護理專科學校,該校是一所天主教學校,董監事大多為神職人員。耕莘專校男女學生比例懸殊,五專部女學生占89%,二專部女學生比例更高達99%。

 立委柯志恩說,校園發生性侵事件,校方絕不能有鴕鳥心態,事發當下,除了要隔離雙方當事人、給予醫療協助,還要輔導所有知情的學生,這是學校的責任。她進一步指出,一個學期爆發二起性醜聞,實在難以想像,或許學校為了招生及教育部評鑑,想息事寧人,但這樣的處理態度已讓民眾對校園安全產生疑慮,性暴力所衍生的陰影是一輩子的惡夢,誰都不願讓自己的小孩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對於這起離奇性侵案,專校回應表示因事發時,加害人與被害人都沒有讓學校知道,學校最後才知悉,在24小時內即通報教育部,沒有疏失。且因當初加害人沒說有「性侵行為」,校方才會以「猥褻行為」給予2大過處分,但被害人申覆後,已另開委員會,給予加害人退學處分,並將處分結果寄給雙方當事人。

 

文|梁佑全 (鏡週刊)

( 在地生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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