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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憾事,女刺死男友,自己驚嚇漏尿,遭殺人罪起訴【望安分局關心您】
2021/10/15 17:35:40瀏覽88|回應0|推薦0

桃園李姓女子涉嫌持刀刺死張姓男友,檢方依家暴殺人罪嫌起訴她;李說自己真的沒有殺人犯意,也很傷心、遺憾,請求法院判她無罪,李的辯護人說,李長期遭張男家暴,案發當天甚至嚇到漏尿,但檢方認為李犯後否認、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李女(52歲)今年2月20日晚上7點多在南華街住處遭張男(54歲)毆打、辱罵,2人當時都有喝酒,李拿酒瓶、水桶丟擲張,還跑進房間取出1把水果刀朝張身體揮舞,最後1刀刺進張肚子,李還繼續拿酒瓶砸他頭,張腹部傷口深達15.5公分,腸道釀大出血死亡。

 法院為釐清李女有無構成自首,今勘驗電話報案紀錄發現,李打給消防員說「那個人捅了我好幾下」、「又捅了自己好幾刀」,「失血了」等語。另根據李案發後照片,李的辯護人認為她當時因驚嚇有漏尿狀況,且她2017年起就遭張男家暴通報紀錄。

 公訴檢察官指出,根據法醫鑑定結果,張男腹部遭刺穿大出血,實難想像若非李主動桶刺,否則難以造成如此嚴重傷勢,且張男傷口深度甚至比刀刃長,並非李辯稱張男主動衝向她才造成,也非她所稱正當防衛。

 檢察官還說,李女行刺後還拿酒瓶砸張的頭,可見她是為洩憤,且她為正常成年人,明知人體腹部有臟器若遭尖銳物刺穿恐致命,卻仍持刀行刺,可預見恐造成張男死亡,對於結果也不違背其本意,認為李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李的辯護人則爭執死者刀傷,認為依據傷口創徑,應是張男衝向李,而非李主動朝張行刺,且張其餘傷勢都是淺層傷口,李案發時甚至被嚇到漏尿,可見是遭受多大恐懼,加上李長期蒙受張男家暴,因不堪遭毆打才正當防衛。

 檢察官最後論告表示,李女犯後否認、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張男家屬的告訴代理人也說,李一再辯稱自己沒有殺人犯意,毫無悔意,同樣求處從重量刑。

 李女則請求法院諭知她無罪,還說自己年紀大,常看電視新聞,自己是為阻止張男施暴才防衛,但也很對不起張及其家人、小孩,也不希望發生這種憾事,也感到很傷心,但她不知該如何表達,只能說對不起;審判長諭知全案12月3日宣判。


文引用自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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