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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偷拍女警同事洗澡求重刑 檢察官起訴:不宜再當警察【望安分局關心您】
2022/01/25 16:32:51瀏覽149|回應0|推薦0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陳姓警員任職中正一分局仁愛派出所時,2度偷拍女同事洗澡判刑10月,法院審理期間,又在陳的電腦發現第三段畫面,被害女警再提告,台北地檢署再依妨害秘密罪起訴陳男,認為他己不適任警察,請法官從重量刑。

 

經調查,男警趁該所女警寢室熱水器故障失修,女警前往共用衛浴洗澡時,洗到一半發現上方疑似出現黑影晃動,有人拿著手機越過「淋浴間隔板」偷拍,女警驚覺後,立刻把衣服穿上衝出浴室逮人,要求陳男交出手機,並通報主管事發經過。

 

陳男被告上法庭後,起初辯稱只是在對男同事惡作劇,後續才承認自己有窺探女警隱私的意圖,經調查發現並非第一次犯罪,陳男先前就被以《妨害秘密罪》起訴兩次,台北地檢署確定陳男涉嫌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共2罪,各處判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陳男願意給付慰撫金20萬元,以及女警已支出的醫療費用、薪資損害、心理諮商費用,共計27萬3996元作為和解金,希望能獲取女警原諒,事發當日已將手機內影像全數刪除,電腦雲端硬碟也已遭扣押,經確認沒有散播到網路上。法官最後審判陳男應賠償83萬3996元,陳男本職為警察,卻沒有足夠的法律素養,在工作場域對同事下毒手,造成被害者心理創傷。全案可上訴。

文章引述自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及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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