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經過了少年的叛逆,才可說是完成自我性格的雕塑。但還缺一個條件,那就是得經過戀愛的上彩,自我最深層的雛型,才會有更明確的模樣跟顏色,足以昭告別人「我是怎樣的人」。
我還是我,但戀人會透過他的眼睛,發現一個我尚未感知的自己,於是為我取另一個名字「彈塗魚」、「螃蟹」只供他所招喚、發明跟遺棄。
所以換我叫:「捲毛。」他就只剩天生一頭捲髮為標誌,被誤為中東或拉丁男人。我以閩南語叫:「小麗。」他變成最像三姐(綽號大麗)模樣的人妖,那雄性軀體內的陰柔,只有我熟悉與包容。我叫:「阿內。」我變成他的家人,這原是他家人才知道的小名。
但在我高興或憤怒之時,我會隨口叫他那些肉麻兮兮、不堪入耳的綽號:「寶貝熊」、「捲毛堯」、「死班圖」、「沒進化的猿人」、「白痴混蛋」……
他當下化身我情緒的模樣,搞怪歡笑或猥褻難堪。可當我簡簡單單只喊他一個單字,他便是我愛情中存在而隱形的C。
這篇--相知是幸福,能讓戀人歡笑更是奢華的幸福--
是應中國時報跟奇美企業合作的一個活動而寫的 .http://focus.chinatimes.com/chimei/w-21.html 我沒留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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