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退休前,穿著鎮暴服拍一張從警生涯留念』
雖說好漢不提當年勇,但是在我從警30年生涯仍是有值得回憶的事件,我參加了--民國68年美麗島事件的勤務,那是在台南縣交通隊服務時被派去支援,我跟姓羅的同事分配在 高雄 君王飯店旁,守著一條小巷不准民眾由此巷進入扶輪公園參加群眾聚會;人潮實在太多了,我找了住戶一根竹竿橫在巷口威武的站著,雖然只2個人單薄警力,但認真執勤民眾也沒有為難我們。
那天來支援被派在第一線的扶輪公園,老實說內心是滴咕著,從下午4點開始站崗到晚上8點多肚子已餓,卻還沒有發便當,連小便也沒地方解決,很不耐的走到巷子另一頭,聽到遠方似有群眾起鬨聲,還有陣陣的鎮暴腳步聲傳來,我才知事態嚴重了---新興分局已發生暴亂 ,鎮暴憲兵正與暴民發生衝突,我跟同事開始有點害怕;但上級沒命令撤崗,剛畢業2年還菜鳥的我,那天是老老實實的堅持到最後。
凌晨1點多看到撤退回來的憲兵盾牌扭曲,制服沾血跡,撿回來的鐵條ˋ木棍前端還有鐵釘ˋ磚塊石頭,真的讓我體驗到暴動的可怕,這時我才慶幸雖然被派第一線防衛,卻因重兵部署嚴密,因而因禍得福,避過了這場暴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