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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5 07:57:52瀏覽303|回應0|推薦0 | |
耶和華阿,你的名存到永遠,耶和華阿,你可記念的名,存到萬代。 ( 詩篇Psalms 一百三十五 :13) O Lord, your name is eternal, and the memory of you will have no end. 在創世記第十二章記載著,這真實的事情。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 許多相信上帝,被上帝使用的人,家人因你得福很多,除了上在聖經記載實證外,又如民國初年台中市王長老,他捐贈了一棟五層樓的房屋為教會使用,他的後代以及台中市信徒皆因他,認識上帝,滿滿又有百倍福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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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