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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門質詢後新聞稿
2010/03/31 09:47:02瀏覽611|回應0|推薦0

330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中,汪議員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37條之落日條款,其窒礙難行所可能產生之社會問題,對社會局長提出質詢。

   

     汪議員希望主管機關社會局能正視私立老人福利機構之權益、依法改善之艱難程度、以及落日條款5年期限其實已經迫在眉睫種種問題;社會局應積極尋求對策,並明訂時間表,及早讓老人福利機構知道政府施政方向,才不致於浪費金錢、流失時間!只剩下26個月,時間真的不夠!

在汪議員質詢及強力要求下,社會局施局長允諾於3個月內完成台北市老人福利機構之普查及檢核,並邀集業者訪談,作全面了解後,據以向內政部提出可行替代方案,並力促於今(99)年12月底以前獲得具體答覆,再依據答覆內容協助業者做設備設施之改善!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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