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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5 07:09:25瀏覽845|回應8|推薦26 | |
在美國,小孩可是不能隨便處罰。常見社會版上,又是那個華人家庭,因為不知美國法律,體罰小孩,終至小孩被送走,家長挨官司。在這個幼兒福利至上的社會,就像檢舉匪諜一樣,只要看到一點點不妥之處,舉凡學校老師、鄰居、路人甲乙丙丁,都會主動報案。哦,還有小朋友不經意在學校提起自己被體罰、被罰不能吃飯等等的,也都是大罪過,那有台灣社會版上,父母一句:「處罰失當」就可以了事的。
不能體罰,總有管小孩的方法吧!我們家用的,就是「罰站」一招囉。小朋友不乖乖吃飯:到房間罰站;爬到高處屢勸不聽:到房間罰站;調皮搗蛋:到房間罰站。罰站不痛不癢,只是讓他們有被處罰的感覺,就非常靈光。弟弟只要聽到「站站」,馬上就乖乖吃飯。
妮妮房間有個小椅子,是讓她坐在小鋼琴前面,或是玩扮扮家酒時用的。妮妮被處罰時,通常是被抓到房間放下來,此時她會邊哭邊到房間的小椅子上坐下來,繼續哭。她爸爸暱稱妮妮自己會在她的「Punishing Chair(處罰椅)」坐下來。
在罰站之前,對妮妮來說,還有個「一、二、三」的緩衝期。如果妮妮在數到三之前,還沒乖乖的做到她應該做的事,才會被叫去罰站。剛開始妮妮會向此規則挑戰,後來她發現我們嚴格執行罰站一事,通常她在我數到三時,都會馬上做完該做的事。
老闆見過兩小幾次,她說妮妮的自尊心很強,只能吃軟,不能來硬,我猜,這大概是為什麼兩個小朋友視「罰站」為畏途的原因吧:愛面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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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