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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1 12:29:22瀏覽2136|回應41|推薦128 | |
我怎會有如此好運?陪審團候選人名單乃由選舉名單中隨機挑選,這萬中選一的事竟掉到我頭上。 通知信的內容中沒有【參加陪審團是國民應盡義務】之類口號。只列出注意事項, 到公司跟拿出通知單給老闆過目後,他第一件事,就是拿出iPhone查詢【傻瓜自動撥號器三人作業組】休假日表,還好六月份三個傻瓜都沒有排休。否則平日在公司裡我雖沒真正有啥貢獻,但是少了我插科打渾,會不會辣妹們起鬨怠工?(不小心透露我在公司主要任務!) 陪審團公假?是的。國民應盡義務咩。前十天,每天公費 僅20 加幣,(加拿大最低時薪 10 元加幣) 對平日靠薪水度日的人,這簡直是剝削!為了這個難得上法庭機會,損失薪水我捨得,俟公司確認公假期間薪水照領後,錦上添花。 很高興有機會能親自伸張正義,在法庭裡大喊【有罪,坐牢】。呵呵,開玩笑的,我要真傻到在法庭裡大喊【有罪,坐牢】,搞不好法官會判我蔑視法庭罪,那我就不是坐在陪審團裡,而成了站在前頭的被告,屆時要喊的就變成【法官大人,陪審團女士先生們,小的是冤枉的】。還好,小時候包青天看得勤,裡頭審案過程還記得挺清楚,這下可派上用場了。 Victor 上法庭期間,我會記得繼續為百傑大業加油! 延伸閱讀:法官大人,請聽我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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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