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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6 14:34:09瀏覽912|回應2|推薦5 | |
節錄:【導演鈕承澤為拍新片「軍中樂園」,涉嫌借用他人身分證讓中國籍攝影師曹郁登上左營區海軍軍艦,國防部對兩人提告,軍方調查報告書昨天送抵高雄地檢署,檢方將傳喚鈕承澤等人釐清案情。鈕承澤曬得黝黑的面容,十分嚴肅。他面對鏡頭說:「我覺得我需要表達得很清楚,就是認錯、道歉和面對,對於我的輕率和魯莽,造成這次事件,真的覺得非常抱歉,尤其對於國防部、海軍,還有這麼熱情支持我的國軍弟兄們,我讓你們失望了,真的非常對不起!(聯合新聞網)】 名人又出事了。 其實這一整件事的發生,鈕承澤是明知故犯,有一觸法的心態,假如這件冒名頂替之事沒被發現,鈕承澤又是一條好漢,加上如果電影配合媒體炒作大賣賺錢,鈕承澤又被拱為「電影之光」什麼稱呼之類的。現在事情被發現曝了光,不得已「一千萬個道歉」向著觀眾,為的是什麼?還不是為了想一舉成為媒體之間的「電影之光」的暈眩光芒嗎?鈕承澤之所以甘冒這麼大的危險,泛著觸犯法律的危險,只不過是為了那一時之間被拱上七彩光芒的電影之光的暈眩而昏了頭,忘了自己,於是乎,鈕承澤犯了錯,道歉勢在必行,但是又怎能扭轉那已成為媒體之間相傳的「XX之光的光芒呢」,假如沒有眾星拱月的抬舉,怎能換來名人的高傲之舉?假如沒有媒體的鄙視粗俗眼光,怎能換來名人的輕淺眼光? 即使名人犯了錯,還是成為一時之間的焦點,何來檢討?何來探究?道歉為哪樁?事過境遷,只要配合著媒體繼續讓電影大發光芒,過去的錯誤將一朝成灰燼。有道是:在台灣的法律,不是為犯罪而設立的,與不是為道德而設立的,一整個司法制度有些、一部分法官著重於大案輕判:小案重判,這就是一整個社會上一些有權勢地位的名人在略有知名度之後可以仗其知名度知法、亂法、玩法,無外乎想藉著高知名度來對社會的提升自己的影響力。又加上只要能夠找一些權勢力量夠的人打發某一些法官,儘管犯法,也是小判一下回應社會而已。於是乎法官著重於大案輕判:小案重判的事件層出不窮的上演著,名人也一再出事卻什麼都不怕。 一整件事,不只是道歉而已,攸關一整個台灣社會的安全問題,頂著公共電視台的董事頭銜,就忽略國家與社會的公共安全,這是什麼樣的公共電視台所遴選出來的董事,如果連公共電視台的董事都可以出賣一整個台灣社會的安全,那一般的商業電視台呢,不就把一整個台灣都賣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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