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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忘卻的記念
2008/10/15 01:34:21瀏覽671|回應0|推薦0

沒有遺忘地活著,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情緒和記憶據說是分區存放在大腦的不同部位,痛苦不堪的創傷則遁入更深層,被意識覆蓋,像厚厚積雪下的球莖,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突然甦醒。像強光閃現照亮黑夜裡的某個角落,停格的生命片段彷彿復活了,緊繃著不敢呼吸,而重現的那一秒就像一輩子那麼久。

能被記住的,應該是可以承受得了的記憶吧?

正在看「鏡子裡的陌生人」,並重看「當尼采哭泣」。嚴酷的大鬍子尼采說,沒有遺忘地活著,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想起魯迅的一篇散文題目,「為了忘卻的記念」。是為了幾位遇害的青年作家而寫。「只因為兩年以來,悲憤總時時來襲擊我的心,至今沒有停止,我很想借此算是竦身一搖,將悲哀擺脫,給自己輕鬆一下,照直說,就是我倒要將他們忘卻了。」他說。

寫下來就可以忘記了嗎?不一定,但至少可以面對那些原來灼身難忍的痛苦了,可以睜開眼睛直視那些殘酷屈辱的場景了,像憋悶了好久終於吸進第一口空氣,緩慢悠長,難以置信。

所以怎麼能不寫呢?是為了活下去而寫呀!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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