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9/05/07 14:22:26瀏覽889|回應0|推薦1 | |
大家都知道,借錢要付利息。跟銀行借要付利息,跟錢莊借要付高額利息;大概只有跟爹娘借是不用利息的吧… 翻開民法的條文,定義如下: 另一方面來看,貨幣的面額是愈來愈大的。為什麼呢?我們可以回想一下,過去是不是有陽春麵一碗10元的時代,養樂多一瓶5元的時候。現在呢?一碗麵少有低於25元的,養樂多一瓶也要8元了。這就是所謂的物價指數上漲。同樣的一塊錢,實質購買力下滑。(鈔票為什麼愈印愈多,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假使沒有利息的概念,借給人的100萬可能收回來的時候,其真正價值已經低於100萬了。這就是貨幣的時間價值。所以錢不要長存在抽屜、保險箱裏,也不要埋在地下。至少要放郵局、銀行才會生利息。不然錢會愈來愈沒價值! 在當下的經濟環境裏,銀行的利息非常低,只有1點多,1.5%還算高的。扣掉物價指數的漲幅,甚至可以說是負利率了。所以定存族才會把錢領出來,尋找更好的投資標的,以對抗貨幣的貶值。這也造成一部分的人,在農曆年後逐漸把錢投入不動產,而有3月份成交量的反彈。簡單說,那種投資生的"利息"多,人們就會往那裏去。當然也要考量個人對風險的承受程度。所以有人愛投資股票,有人則愛買房地產等其他產品。 總結來說,貨幣是有時間價值的,不會生利息的錢,就相當於是在貶值。有點像是不進則退,不會有剛好的平衡點。所以說才會有那麼多的投資、理財工具。而房地產,就是最好的理財工具之一。以往的經驗證明,不動產的增值,常常可以抵銷房貸利息加上物價指數的上漲。想想三十年前三十萬的房子,現在是不是甚至有漲到一千多萬的了。這也難怪不動產投資的魅力如此之大了!不過當然這樣的漲幅一方面也是因為台灣的經濟,在當時正處於一個巨大的躍昇之故。 |
|
|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