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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27 11:58:23瀏覽1134|回應0|推薦1 | |
一般人容易弄混餚的,是把"地價"當成政府補償徵收的標準,儘管"地價"聽起來就是"土地的價格",但實務上它使用的地方並不在此。茲將名詞作較嚴格的區分,"地價"的正式名稱有兩個,「公告地價」及「申報地價」。「公告地價」是指由政府公告的地價,作為民眾去申報地價時的依據。民眾可以在公告地價的加減百分之二十的範圍內作申報,這個結果就是「申報地價」。 至於申報地價與一般人息息相關的有二: 這裏並提醒兩點: 二、只要有關土地被徵收的補償,是採土地公告現值(比地價高)為依據,而非申報地價。 **買賣房子、豪宅,歡迎到我的部落格哦:http://tw.myblog.yahoo.com/vector-re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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