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ism 一畝桑田
對嘛,對嘛,我國法院的見解,是可以與時俱進的嘛。食安法一改再改,若法院仍維持原來必須有造成人體健康傷害之虞的見解,那永遠都罰不到這些黑心掺偽造假的無良商人,。。。往後不需要考量有無危害人體健康之虞,只要攙偽、假冒行為,都違反食安法最重可判處7年了!若有造成傷害之證明,還可以判更重。我對於這個遲來的正義,還是要給我國最高法院熱烈的掌聲。
蘋果報的報導比較詳盡: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local/20161202/100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