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左)上午在總統府舉行臨時記者會,針對民進黨強烈質疑的「兩岸和平協議」,提出澄清及說明,行政院長吳敦義(中)、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右)也出席。 記者屠惠剛/攝影 |
和平協議與ECFA的性質不同
總統府公布資料顯示,前總統陳水扁2004年2 月3日在陸委會主委蔡英文陪同下,說明舉辦320和平公投,解釋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的想法。2月26日蔡英文在立法院答詢表示,即使兩岸和平穩定架構公投沒有通過,還是會繼續做。總統府官員表示,馬總統宣示公投不過不推和平協議,比民進黨作法更審慎。
不應因過去經驗就排除公投
馬總統今天被問及何以兩岸簽ECFA不需公投,簽和平協議卻要公投?馬總統表示,政府對和平協議態度非常慎重,此事必須是國內民意達成高度共識,由於和平協議涉及的層面比ECFA更廣,才考慮採取公投,況且兩岸和平協議與ECFA的性質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論。
馬總統說,民眾對公投的態度,可能因過去公投的紀錄有不同看法,但這無礙於創制複決成為確定民意的方式,大家不應因為過去公投的結果不是很滿意,就排除了這項可以了解民意確定民意的看法。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馬總統提洽簽兩岸和平議題,國內一定要有高度共識,至於如何驗證民意支持和國會監督,在公投法有很明白的途徑。當國會認為有測試民意需求,民眾也覺得有實現公民權益的需要,可依公投法由國會通過後,付諸公民投票,或由依公投法民眾連署成案後,付諸公投,這是中華民國作為主權獨立完整國家,實現現公民權力的法律依據。
吳敦義說,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是為保障中華民國主權的獨立與完整,確保台灣的安全與繁榮,應堅持對中華民國,以及對台灣的充分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