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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也感慨地說:當初相信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的說詞,沒想到會被他騙。
2010/10/23 12:40:50瀏覽678|回應0|推薦0

引用文章: 台灣的司法系統缺乏自律與自省的能力! 

Ironman  2010/10/21 21:42 留言:
  
 以後大家都說是借款就好了。
 
我們貪污治罪條例可以廢除了,因為以後都只會有借款,這就像是當初我記得伍澤元扯到官司也說是借款。

大家都說是借款,所以我們台灣只有清官沒有貪官污吏。

高等法院這樣包庇官員難怪鬼島台灣,每案皆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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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10-10-22 00:52 回覆:
 
這樣離譜的"是借錢,不是賄款"的脫罪之辭,我看也只有我國的法官會去信了。而且,還不是一個合議庭這樣幹而已,一審、二審、更一審,連續三個合議庭都是這樣搞,連智商也不太高的最高法院(原因請見下文)都看不下去了,這已經是第二次發回高院更審了。

真的離譜。

>>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昨天感慨地說,當初調查時間太短,最高法院相信蕭仰歸的說詞,沒想到會被他騙。

路人甲也感慨地說:當初相信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的說詞,沒想到會被他騙。

我在以前文章裡也批評過,蕭某這種只能騙騙小孩子的明顯脫罪與一面之辭,我們最高法院九位法官所組的人評會,竟然沒有查證,也沒有調查,也沒有傳證人問話,竟也就採信了當事人所說的脫罪之辭,然後還據以提出正式審查報告給司法院,建議不必移送監院。但還好司法院(代理院長謝在全,替他鼓掌)沒有那麼糊塗,並不認為最高法院審議委員會的報告可採,而是採認高院人評會建議移送監院懲處的調查報告,還是把他們移送監察院調查,然後現在監察院在調查後把這兩位法官都彈劾了,移送公懲會了,最高法院院長現在再來跟我們社會大眾說他們當初也被騙了。最高法院的法官怎麼這麼好騙?

最高法院楊仁壽院長這說法,豈不是把我們也當成跟這些最高法院法官一樣,都是些[智慮不週,行為處事極為幼稚]的小孩子所組成的嗎?

我說,你們都別再騙了!煩不煩呀?

我更說台灣騙子一籮筐,但最高法院裡面最多!

這種以最高法院法官為首的司法貪瀆、關說、妄法裁判之共犯架構若不徹底剷除,怎麼行?

還有,移送公懲會的這兩位法官,我看也只會被記個過而已,(你看侯寬仁那麼嚴重的偽造筆錄罪行,說人家養小鬼施符咒而起訴無辜民眾,他得到的處分也只是申誡而已),他們還是可以繼續當法官的,繼續亂判的。

我說那個法官法,立法院一定要趕快通過,這樣的爛貨,怎麼能讓他們繼續當法官,享受人民終身俸的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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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子關說案 法官蕭仰歸、高明哲被彈劾
 
【聯合報╱記者羅印冲、李順德、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21 07:42 pm
 
監察院昨天彈劾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及高院法官高明哲,蕭涉嫌為兒子肇事逃逸案兩度關說,高涉嫌接受關說。基層法官昨天批判,最高法院當初認定蕭仰歸未為車禍肇事的兒子蕭賢綸關說,是睜眼說瞎話、擺明護短。

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昨天感慨地說,當初調查時間太短,最高法院相信蕭仰歸的說詞,沒想到會被他騙。

監院以十二票成立、一票不成立,通過彈劾蕭仰歸;十一票成立、兩票不成立,通過彈劾高明哲。彈劾案通過後,隨即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蕭仰歸兒子蕭賢綸,二○○八年十月駕車肇事逃逸,遭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並緩刑兩年。蕭賢綸不服上訴後,高院改判蕭賢綸無罪。

監委調查發現,蕭賢綸案在地院審理期間,蕭仰歸曾向該案審判長鄭景文關說。鄭接受監院約詢時承認蕭仰歸曾到地院找過他,並說「這個案子不要緩刑,準備要拚無罪」;鄭當面拒絕關說,強調判決自有公斷。

蕭仰歸關說鄭景文未能如願,再向高院審判長高明哲關說,在審理期間兩度與高明哲餐敘,還透過高向該案受命法官高玉舜及陪席法官崔玲琦關說。高玉舜在監院約詢時指出,高明哲曾向他表示蕭賢綸是蕭仰歸兒子,「希望可以判無罪」。

監院根據相關證詞,認為高明哲涉嫌接受蕭仰歸關說,並為蕭向他人關說,事證明確,兩人嚴重損害司法形象。

李復甸說,父親在小孩有困難時提供協助,是親情的表現,但司法人員應有更高道德要求;論語中「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是基於親情不去宣揚子女過失,而非利用職權、違法關說。

【2010/10/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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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官被彈劾 正義真的實現了?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21 02:41 am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高院法官高明哲涉及關說,被監察院彈劾,多數法官認為依公懲會標準,蕭、高應該很快就會回任法官。

高明哲、蕭仰歸已被停職,目前每月可領本俸的二分之一約三萬元。案件昨天經監察院移送公懲會後,兩人可能受到撤職、休職、降級改敘、記過或申誡處分。不過,公懲會過去對關說的法官懲處,除了曾另外涉及其他刑案作出撤職處分外,多數都是記過了事,蕭、高仍可回任法官。

檢方初步調查認定蕭仰歸、高明哲未涉枉法裁判,全案簽結,但對蕭賢綸無罪定讞是否違背法令,檢方仍待專業單位的鑑定報告。不過,法界人士指出,未來即使提起非常上訴,但非常上訴的審判,不能將無罪的確定判決,改判有罪。

據指出,檢方及司法院都曾接到檢舉指出,蕭仰歸與高明哲在蕭賢綸案件審理期間兩度聚餐。調查結果顯示,高院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將蕭賢綸肇事案分案給受命法官高玉舜審理,蕭仰歸和高玉舜當時的審判長高明哲卻不避嫌在十二月三日、九日,兩度在台北市馥園餐廳吃飯,戳破蕭仰歸向最高法院否認案件審理期間不曾和高明哲見面的謊言。

蕭仰歸、高明哲是台大法律系同學,兩次吃飯都有女性友人在場,飯局都由兩人的李姓商界同學刷卡埋單。第二次飯局中,蕭賢綸就讀海洋大學研究所的陳姓所長也在場。

【2010/10/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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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筆錄有違失 侯寬仁申誡一次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21 02:41 am
 
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當年偵辦總統馬英九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雲林縣土庫棄置場案時,訊問筆錄有違失,法務部經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後,決定將侯寬仁記申誡一次。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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