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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來自國家領導人的有效領導!
2010/01/07 21:21:40瀏覽1596|回應0|推薦10

聯合報今天(2010年1月7日)的社論,修法廢約是濫情理盲 ,立論完全錯誤,而且是大錯特錯!聯合報怎麼可以把修法廢約的責任怪到擔心自身身體健康遭到政府片面簽約出賣的民眾,還有只能反映民意,不然就一定選不上的民意代表呢?一個大眾媒體竟用社論辱罵民眾是[濫情理盲],有沒有搞錯?

我在文章: 笨蛋,問題在於馬政府片面專斷的決定過程。 就說過,馬政府的問題在於片面專斷與密室協商的決策過程,"在美牛簽約上,馬英九以及蘇起為首的國安團隊,犯了事前不做任何溝通,片面專斷決定,與美方簽了喪權辱國的協議,草率公布後就想要全國人民來買單,鬧得全國民意沸騰,還是不做任何補救公開說明的重大錯誤。我在該文中更贊同聯合晚報2009.12.31日社論所言,"沒有被諮詢的立法院,絲毫不知政策方向的社會大眾,為什麼要無條件接受「片面簽約」的結果?尤其此事涉及食品安全,本來就不是全無疑慮,南韓的例子在先,如今民眾選擇不接受這種結果,為什麼就要承擔「片面毀約」的指責?

我在該文中也說過,"在總統制的美國,其聯邦憲法明白規定:總統享有締約權;惟其所締結之國際條約,須有國會參議院之「建議和同意」,經參議院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才能批准條約。業經批准生效的條約如果屬於不能自動執行者(non-self-executing treaties),則尚須國會立法,才能在美國國內執行。惟美國憲政體制下的「行政協定」(executive agreement)乃由美國總統與外國簽訂;其與上述條約最大不同之處有二:一是無須經過參議院的「建議和同意」;二是其內容不得抵觸聯邦的法律。"至於聯邦與外國簽定的行政協定是否優於州法,學者間的說法有所不同,但照少數幾個美國最高法院的判例來看,是類推聯邦法律在商法外(其為憲法保障之州自治事項)優於州法而適用的法理而受到肯定。我在該文中也說過,美國政府對外簽訂了公約或條約,但被參議院推翻(或者根本不敢送入參議院)的例子有很多,也舉京都議定書為例,時任美國副總統之高爾以美國代表的身分簽了字,但是十幾年過去了,美國政府還是沒有送入參議院獲得同意使其生效,等於簽了廢紙一張,美國人要說別人毀約之前,應該先拿鏡子照照自己。

因此,美國政府所簽訂的條約,仍是需要經過美國參議院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的,若經批准生效的條約屬於不能自動執行的,尚須立法,才有執行力。而政府與外國政府所簽訂的行政協定,更是明文不能牴觸聯邦法律,也就是說對於條約或行政協定,美國國會擁有最後的否決權與立法權。而我們也有類似這樣的制度設計與規定,依據我國憲法第62條立法院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第107條外交應以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以及憲法第141條尊重條約的精神,因此我國對外所簽訂之條約同樣的需經我國立法院議決(同意)並由總統公布後才能生效(憲法第170條)。所以,與美國國會(參議院)一般,我國立法院依據憲法規定,擁有條約的同意權與普遍的立法權,行政部門與全國民眾,同受其所制定的法律拘束,而憲法第171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更為無效,而地方議會制定的法規,除地方自治事項外,與中央法規牴觸者無效(憲法第116與125條)。所以,行政機關必須執行法律,全國人民與行政機關同受拘束,並受到司法機關的審查與檢驗。哪有行政機關與外國簽訂的行政協定,因為國際法優於國內法適用,所以並不能夠立法推翻的法理?這講法只能說是胡說八道。蘇起與那些在報紙上投書的學者,說什麼國際法的效力優於國內法,都是胡說,一群不求甚解的傢伙。

立法院現在修法,明文禁止疫區或十年內曾被列為疫區之脊髓、內臟、絞肉與三十個月以上之帶骨牛肉進口,是美國人不能理解但必須尊重的台灣民意的體現,而且反面言之,如此美國三十個月牛齡內之帶骨牛肉是明文准許進口的,比行政協議更具法律效力。美國人自己的制度設計也是這樣,行政部門必須聽立法部門的,只能尊重,而且台灣人是他的客戶耶,除非美國政府跟馬政府一樣笨,才會在美國牛肉進口管制上與台灣人民為敵。倒是原來我國行政部門祭出的[三管五卡]行政管制措施,過分嚴格,幾近刁難,除低價的美國牛內臟與絞肉外,連高價的美國帶骨牛肉都不能進口,也沒有進口商敢進口,而且沒有民意的背書,才是貨真價實的非關稅貿易障礙,才會讓美方祭出相對制裁措施與貿易報復手段。人民不懂就算了,我國官員沒一個能懂得這麼淺顯的道理,還要馬英九親自來點破,說明台美協議仍然有效,要行政部門趕快修改管制措施,讓那些高單價的美國帶骨牛肉趕快進口。真是一群飯桶。

王健壯先生在下文中也說,"美牛危機是一項愚蠢的錯誤所造成,也是馬政府「負面治國」的一個集大成:寡頭決策,行政專擅,輕忽國會,漠視民意,再加上拙劣至極又無效至極的危機處理策略,遂將美牛危機擴而大之,演變成馬政府,甚至是馬英九個人,執政以來的最大挫敗,比莫拉克災變危機猶有過之。"他更引用尼克森的話說,"國家領導人要能有效領導,必須具備三項條件:頭腦、膽識與心腸,但馬政府現在卻三者俱缺,更嚴重的是,他們常常把腦袋的問題(決策思維的問題),當成是嘴巴的問題(溝通宣導的問題)來處理。"

真的,除了重複本人於前文中所言,"請馬英九先生自己從此要痛定思痛,政策能夠出門前,就要多與他人溝通,尤其要跟自己的行政團隊與立法部門溝通,他們才能替你的政策辯護嘛。還有,你常跟國際媒體用英文為台灣發聲,為什麼你不常對你的子民用國語溝通呢?你更要多聽聽人民的聲音,請把人民切身的身體健康的維護與民生經濟的復興當作一回事。"我在該文中也說過,"這些經過深思熟慮、多所斟酌與折衝後才做成的政策,雖然會多花費你一些時間與精力來做成,但顯然品質也會是較好的。"

更重要的是,我們還要誠懇呼籲馬英九先生,除了把所謂核心幕僚金先生找回來外,其實你真正應該做的是,請馬先生你自己能夠真正覺悟與徹底改善為人所詬病的[片面專斷]與[密室協商]的不透明決策過程。馬先生,你自己這個高層小圈圈的決策構成的品質與程序,有著前所未見的大問題,不只是政府官員政策宣導不夠而已。這個問題,我在文章:決策流程不公開、政治責任不扛起的馬氏密室統治心法也說過,"馬政府的決策模式都是這樣的密室政治,資訊不公開",我都罵到不想再罵了,我都覺得煩了,你自己不覺得嗎?

我們需要來自國家領導人的有效領導!麻煩馬英九先生,請你多用用自己腦袋與嘴巴,全省到處亂跑、Long Stay與剪綵,除了顯示你喜歡無事忙與體力好之外,根本不能替你加分。馬先生,我們需要你用腦力治國與用嘴巴溝通,而不是光靠體力到處亂跑與瞎忙,讓人民根本不知道有誰會好好待在總統府治理我們的國家。請你更要善用自己的幕僚,更需要聘用夠資格的幕僚,還有政策形成前,務必一定要經過大家的深思熟慮、多所斟酌與多次折衝,雖然這樣會多花費你一些時間與精力來做成,但顯然其品質也會是較好的。請你從今以後能夠有效的領導這個政府與行政團隊,做好本來就該做好的溝通協調,好帶領我們台灣人民前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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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失控:馬英九的最大夢魘

  • 2010-01-07
  • 中國時報
  • 【王健壯】

     立法院剛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馬英九就立刻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回應,可見他已將原屬內政問題的「美牛危機」,提昇為外交問題的「美台危機」,非他親上火線指揮善後,否則不足以化解美國政府的外交報復。

     美牛危機是一項愚蠢的錯誤所造成,也是馬政府「負面治國」的一個集大成:寡頭決策,行政專擅,輕忽國會,漠視民意,再加上拙劣至極又無效至極的危機處理策略,遂將美牛危機擴而大之,演變成馬政府,甚至是馬英九個人,執政以來的最大挫敗,比莫拉克災變危機猶有過之。

     為什麼?道理很簡單:莫拉克危機雖也是馬政府負面治國的範例,但卻祇有內政效應的影響;而美牛危機不但有同樣嚴重的內政效應影響,更引發了外交效應的影響,後果比莫拉克危機更難預測,也更難控管。

     而且,美牛的內政效應也不同於莫拉克的內政效應。莫拉克危機期間,立法院中的執政黨委員,多數仍與馬英九站在同一戰線;但美牛危機期間,國民黨立委卻形同集體叛變,既不聽總統府的號令指揮,也不理總統府的外交危機預警,食管法在美國政府壓力下仍然逕行修正,就證明他們根本視馬英九如無物。立委這種集體叛變而且叛變成功的行為,不但在台灣國會歷史上是首例,在國民黨黨史上也僅見;這種結果以馬英九執政以來的最大挫敗來形容,顯然並不為過。

     也因為如此,「國會失控」於是便成了馬英九未來任期內,影響他治國成敗的一個最大變數,甚至是最大阻力。

     面對一個失控的國會,這是每個國家領導人的夢魘,但國會失控通常是因執政黨在國會是少數黨而發生,執政黨在國會是多數黨,而且還是絕對多數黨,但結果卻仍發生「國會失控」的危機,馬政府大概也創下了世界政治史上一個罕見的例子。

     但國會何以失控至此?柯林頓執政初期雖大力推動健保改革,但卻在國會慘遭滑鐵盧,同黨議員也多數叛變,其中原因,用尼克森的話來說,就是:「他沒有讓任何一個人害怕」;柯林頓當年罩不住國會而施政慘敗,馬英九現在亦復如此。

     但要讓國會議員害怕,指的並非威權領導,而是有效領導;再借用尼克森的話來說,國家領導人要能有效領導,必須具備三項條件:頭腦、膽識與心腸,但馬政府現在卻三者俱缺,更嚴重的是,他們常常把腦袋的問題(決策思維的問題),當成是嘴巴的問題(溝通宣導的問題)來處理。

     馬英九的統治基礎是由七百多萬張選票累積而成,按理說,他在執政初期應可挾龐大民意而自重才對;但執政才一年半,七百多萬張選票卻像憑空消失了一樣,而且民意也並非被他所挾以自重,反而是被反對黨甚至是國會議員所挾持;總統本來應該領導民意,但最後卻被民意領導,甚至被民意綁架,而且又受制於自稱代表民意甚至民怨的國會議員,這種領導就是尼克森所形容的無效領導,不但嚇不到任何人,反而被所有人所嚇到。

     民眾或者國會對國家領導人的無效領導,心裡的反應通常是從最初階段的失望與挫折,累積演變到最後階段的憤怒與敵意,一旦敵意形成,其結果就是民意轉向,政權不保。

     「大眾的挫折感足以威脅總統的聲望」,這是已故「總統學」大師紐斯達的名言;而且民眾的挫折感也相對會改變他們對總統的期待(包括「應然的期待」與「想像的期待」),甚至更嚴重到會放棄對總統的期待;「我對他已無所期待」,一旦多數民眾都表達出這樣的心聲時,則總統的聲望危矣!

     馬英九現在正處於「失望/挫折」與「憤怒/敵意」兩個階段的中間地帶,如果他與他的執政團隊再犯下類似莫拉克與美牛危機那樣的愚蠢錯誤,他面對的將不再是失望與挫折的民眾與國會,而是憤怒與敵意的民眾與國會,到那個時候,即使他親上火線也難挽傾頹之大勢。

     但美牛危機會是馬政府的最後一個危機嗎?多數人的答案大概都是悲觀的吧!(作者為中國時報前社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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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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