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保護令種類
2009/07/04 23:51:16瀏覽1494|回應0|推薦0

40歲事業有成的賴老板,曾經有過失致死前科,因為經常應酬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發酒瘋,不是砸毀家具,就是找老婆吵架。

今年五月間,賴老板在凌晨時分又喝得爛醉返家,藉口31歲的老婆搞外遇,先拿家具出氣,再拿起剪刀剪碎老婆身分證和信用卡,還出言恐嚇要讓小孩沒有媽媽,張姓女子非常害怕,向前鎮警分局報案求助,再由家防官協助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法院在六月十五日核發保護令給張女,但未限制賴老板住居,所以夫婦仍然同住前鎮家中。

昨天凌晨四時左右,賴某故態復萌,喝得爛醉返家,當時老婆已經入睡,賴某進入老婆房間肆無忌憚地侵犯她,老婆忍無可忍立刻打電話報警,轄區派出所員警火速趕到賴家逮捕賴某。

賴某被帶到警方訊問時,酒已醒了大半,向警方辯稱,沒有違反保護令侵犯老婆,只是想從背後抱著老婆睡覺。警方認為他的行為已明顯違反保護令,仍將他移送法辦。

保護令種類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九條(保護令種類):保護令可分為通常保護令及暫時保護令。其中暫時保護令依照緊急程度分為緊急暫時保護令及一般暫時保護令。以下針對三種保護令列表比較。

項目

緊急保護令

一般暫時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

聲請人

檢察官、警察機關、社工員

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社工員

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社工員

聲請時間及方式

24小時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真提出申請

在法院上班時間,以書面文件提出申請

在法院上班時間,以書面文件提出申請

有效期間

至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終止

至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終止

有效期間為一年以內,由法院酌定,期滿後,可延長一次

失效日期

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申請時。

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申請時。

保護令時期屆滿或屆滿前法院裁判該保護令失效。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ulee&aid=310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