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uulee 的部落格
(
新版
)
首頁
文章創作
個人相簿
訪客簿
作家簡介
加入好友
|
推薦此部落格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作家:uu777
作家
uu777
文章推薦人
(0)
其他創作
‧
怎樣防止對方蓄意脫產?
‧
催收欠款的13個技巧寶典
‧
賴不掉的本票
‧
調解作業流程圖
‧
網拍二千元糾紛 可聲請調解
‧
法扶免費律師扶助簡介
‧
家庭暴力定義及迷思
‧
民事保護令之聲請
‧
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民事保護令聲請與抗告程序解析
‧
保護令種類
最新創作
‧
首爾。慶州。釜山。美食推介
‧
饐廚麵點王
‧
台中若柳一筋
‧
品味園蓋飯
‧
水朵朵湖岸工房
字體:
小
中
大
法扶免費律師扶助簡介
2009/07/08 11:42:06
瀏覽
7281
|回應
0
|推薦
0
如何申請免費的律師幫我進行「協商」、「更生」或「清算」?
只要符合以下的條件,就可以來申請法律扶助,通過審查准予扶助後,法扶會派免費律師協助您進行「債務協商」、「更生」或「清算」的法律程序。
案件在法律上要有道理
低收入戶,或財產在一定額度以下(請見附表)
台北市
高雄市
台灣省及其他地區
單身戶或家庭人口二人
每月收入
28,000元以下
23,000元以下
22,000元以下
可處分資產
五十萬元以下
家庭人口數三人
每月收入
38,000元以下
33,000元以下
32,000元以下
可處分資產
五十萬元以下
家庭人口數四人
每月收入
48,000元以下
43,000元以下
42,000元以下
可處分資產
六十萬元以下
備註
一、家庭總收入之標準以申請人住所地之標準計算。
二、以上未列情形,家庭人口數每增加一人,其可處分之收入標準即增加一萬元為計算標準。
三、可處分資產:此項計算不包括公告現值在400萬元以下的自宅或自耕農地。
* 本「無資力者資格標準參考表」經司法院95年1月9日函訂通過。
* 審查委員將依具體個案判斷有無申請人之所得或資產「不扣除顯失公平」等之情事。
通過扶助後,還有什麼要準備?
由於更生、清算等法律程序的準備文件較為細鎖,若您已是本會的受扶助人,請您提前準備下列的文件及資料,並請先撥冗填妥「現在每月收入、支出之說明及證明文件表」!下載範例
現在每月收入之說明及證明文件
現在每月支出之說明及證明文件
受扶助人準備及攜帶之文件參考表
NO
V
應準備及攜帶之文件
向何機關索取
1
法院聲請費1000元。
2
身分證影本。
3
全戶戶籍謄本。
請向各地戶政機關申請,記事欄勿省略
4
財產資料清單相關證明文件
(1) 存摺
(2) 土地及建物謄本
地政事務所
(3) 汽機車行照
(4) 最新集保存摺
持有上市上櫃股票之債務人請提供股票之集保存摺。
(5) 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所核發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國稅局
或稅捐稽徵處
5
聲請前2年之收入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薪資、佣金、獎金、政府補助金、贍養費等數據、原因、種類暨其相關證明文件。
(1) 薪資相關證明文件
如薪資單或薪資轉帳證明文件(近1~2年)。
(2) 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所核發之近二個年度之所得資料清單。
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
(3) 勞保投保資料文件
勞工保險局
(4) 健保投保資料文件
健康保險局
(5) 其他收入證明文件
6
聲請前2年之必要支出數額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膳食、交通、教育、醫療、賦稅、保險、房租、扶養費支出等之數額、原因、種類暨其相關證明文件。
(1) 房屋租賃契約
(2) 保險契約及保險費支出證明
(3) 子女教育費用支出證明
(4) 房貸轉帳支出證明
(5) 醫療支出證明
(6) 水電費支出證明
(7) 牌照稅、燃料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相關繳稅支出證明
(8) 2年內申報綜合所得稅各項扣繳憑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9) 其他支出證明文件
7
有依法應受您扶養之人,請提出以下資料:
應受扶養權利人即為您現在正在扶養的親人例如父母、子女、配偶等
(1) 應受扶養權利人(例如父母、子女、配偶)之最新全戶戶籍謄本。
請向各地戶政機關申請,記事欄勿省略
(2) 提出有扶養關係的證明文件,及兩年內實際支出扶養費的證明文件與實際支出數額
如扶養費的轉帳證明等
8
債權人清冊及相關證明文件。(如有相關強制執行或訴訟案件並請提供資料影本。)
請向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申請「消債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除金融債權機構之外,請一併將民間債權人之姓名、住址、債權金額、借貸契約(借據)等資料詳列提供予扶助律師。如有債權人已進行強制執行程序或訴訟程序者,請將資料影本提供予扶助律師。
9
債務人清冊及相關證明文件。
請將您的債務人(有欠您錢的人)之姓名、住址、債權金額、借貸契約(借據)等資料詳列提供予扶助律師。
10
與銀行之協商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協商成立或不成立證明書、協商申請書、存證信函等。
11
協商成立,而主張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無法還款者,應提出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之詳細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協商」、「更生」、「清算」之流程參考
(
知識學習
|
其他
)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ulee&aid=311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