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7/28 16:42:21瀏覽1839|回應0|推薦0 | |
要防止債務人脫產,是要做保全程序,就是假扣押程序 基本上每個人都有他的權利去處分他的財產, 除非他是一個處於”將受強制執行”的人 (就是已經判決確定,要被查封拍賣財產的人) 他的處分財產,才會有刑責問題 債務人有無脫產? 1)首先要看他名下的不動產,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調土地及建物謄本,就可知有無過戶給他人 2)車輛過戶,則在監理站有登記 3)至於存款帳戶,因為銀行法有規定,銀行有保密義務,故其流動,您是查不到的,但即使查到,如已過戶,那也來不及了! 除非他有涉及刑案(如詐欺等-跳票脫產就算詐欺),這樣的話,警察就會受理報案了。 建議您,最好對他已知的財產(尤其是不動產)及帳戶,去法院民事執行處遞狀,聲請假扣押,才可以確保不被脫產。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