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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11:10:08瀏覽7526|回應1|推薦0 | |
清理債務第一部必須要做的事~~~~ 先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聯徵資料】二份資料一、個人信用報告書二、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有這二份資料確定(負債總金額)再決定用什麼方式還。欠多少錢不是只聽銀行說,要看記錄。記載最近5年金融機構債務 聯徵資料申請必要文件: ◎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一定要簽名蓋章、準備1最近一個月戶籍謄本申請人個人的、2現金200元或是郵局匯票各100元兩張、3雙正件影本、(身份証正反面、健保卡正面、影印好的那張紙空白處寫與正本相符一定要簽名)以上是申請必要的資料。用雙掛號寄。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10樓 ◎到聯徵中心網站下載申請書,也可以在銀行公會下載申請(WWW.ba.org.tw),(http:// www. judicial. gov. tw/)申請日到收件日10天內。基本資料寫錯了亦或是寫漏了都會寄回去重新補寫的,信件來回很浪費時間。 協商(前置協商)後會有三個情況 一、協商成立(依照履約約定繳款) 二、協商不成立(取得協商不成立函,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由法官審核債務人的資格+條件。依債務人的能力還款有正常工作收入來源的進入「更生程序」。有工作收入來源不足還款能力、沒有收入來源的也能聲請「清算程序」由法官審核債務人資核+條件、依法履約時間到債務也是清償完畢)。 三、退件。(視同沒有申請) 一定會有機會還款的。就是說還債方法不是一定要協商。有時候進入法院裁定對債務人來說是「好事發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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