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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00:37:00瀏覽949|回應1|推薦9 | |
年青時,一位世間法十分圓融的長輩,在閒談當中提及他的一些處世經驗,告誡我說:
「有兩種人我絕不去惹: 不要命的 和 不要臉的。」 當年聆聽這位長輩的言說後,只是忖思了一下,沒有把他的教導太放在心上。 那時我簡單的想法是,生活在一個文明社會裡,只要自己循規蹈矩,要遇到一個手上拿了一把刀或一桿槍來和你拼命的事並不多見。同樣的,在沒有生命存亡逼迫的日常生活裡,要找一個不要臉的人的機會也不多。 爾今稍閱世事,體會到這位長輩口中「不要臉」和「不要命」的人的模樣。也才發見在我們的周遭,俱備這兩種人格個性的比比皆是。 年來的體會發覺,死不認帳的就是所謂不要臉的人;一般人所說不知死活的,行為、做事不知輕重的,就是所謂的不要命的人。 不論什麼事,他都沒錯,他都有道理,他都是對的,他都是無辜的,..... 這種心態的背後,只是為了彰顯自己。 為了彰顯自己,不惜遮蓋掩飾、曲扭事實進而放棄廉恥抵死不認帳,這還不是不要臉嗎? 做事逞一時之快,不計後果,任性而為的,就是不要命的人。 這種行為模式,在好玩好出風頭的人身上最容易看到。在工作場合,為了逞一口意氣或一時偷懶,不惜做出種種阻礙同事、妨害公司團體利益的更比比皆是。 僅僅為了自己都還不明晰的原由,沒有思考清楚前後利害關係就貿然行事,豈不是不要命的行逕嗎? 至於為了讓自己存在,不惜用盡一切手法,明推暗跘、摻砂子挖牆角地去坑陷污害四周的人。嚴重時,連向他問件事,都會拿個相反的答案來告訴你。 如果發現他的污穢行徑,他還會一臉無辜地告訴你,是不小心的人為錯誤。 這,就是既不要臉又不要命的人了。 體知這種行為模式,並時時自我反省之外,還得學會辨識週遭俱備這兩種人格個性的人。 小心觀察,並時時提醒自己不要「刺激」他們做出此類行為,可能是現代佛子人我關係上的新戒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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