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2/26 15:38:14瀏覽978|回應1|推薦21 | |
■邵冰如 3600元考驗父母的教養態度 「你知道今年過年前,我們每人有3600元消費券嗎?我們小孩也有喲!哈,這是第一次完全屬於我的錢,我該用來買手機?還是買遊戲點數?」下課鐘聲剛響,國中生阿福興奮地徵詢死黨小胖的意見。 但沒想到,小胖哀怨一嘆:「唉,別傻了,我爸媽不可能把我的消費券給我啦!他們一定會把我的消費券A走,我連想都不敢想…」 中華民國史無前例的消費券,即將發放,不論老少大小,人人都有一份。「券」還沒到手,卻已在許多家庭引發親子大戰,孩子的3600元消費券到底該歸誰?該怎麼花?誰來支配?都考驗著父母的教養態度是威權還是民主,也挑戰親子的和諧。 標準民主派:應該全數給小孩! 在網路業上班的張先生是標準民主派。行政院宣布發放3600元消費券的那一刻,他就同步向太太宣布:「這3600元是中華民國政府發給每個國民的,女兒的那份,也是她的國民權,應該全數給她,我們不能剝奪…」 張太太心裡頗嘀咕:「女兒才國二,你跟我談人權?」她本來還想,是不是讓她這個做媽的「酌量抽成」一點?但女兒拿著報紙力爭:「消費券是按人頭發喔!我們家有三口,那份就是用我的名義發給我的耶…」張先生一旁幫腔說,消費券不是父母賺來的辛苦錢,是政府給的,全民平等,是對孩子的尊重,未成年的女兒沒有公民權,但至少有國民權,這是公民教育的重要一課,父母要以身作則啦! 極權爸媽派:不給免得去亂買點數 但同樣是國中生的爸爸,陳先生卻主張「小孩不能有太多人權」。原來因為陳家國一的兒子「小廷」以前太愛玩線上遊戲,零用錢全拿去買天幣和點數,這兩年早已被「褫奪人權」。陳太太說,兒子的自制力差,她和先生只好採取極權做法,先把家裡的電腦鎖碼,孩子不能自行開機上網;零用錢更是一毛不給,免得兒子亂買遊戲點數。 面對消費券這筆「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小廷這幾天還是試探地問爸媽:「3600元,我可以分到一點嗎? 一點點就好…」但爸媽還是裝沒聽見不理他。不過,陳太太私下已和老公商量,其實兒子最近表現不錯,等過幾天消費券發下來,他們要來開個家庭會議,全家一起討論消費券怎麼分配怎麼用。 手足情深派:小孩的錢合起來買Wii 也有些家庭的孩子,年紀雖小,平常又愛吵架,為了消費券卻展現「手足情深」,早早密謀。賴小姐家三個讀小學的孩子,渴望擁有一台遊戲機Wii已經很久了,但媽媽一直不答應;現在有了消費券,三個孩子上周集體「上書」媽媽說,三人合計1萬800元消費券要合買一台Wii,「不會花到媽媽半毛錢,拜託啦!」 賴小姐想想說,難得有這機會,而且是天上掉下的一萬多元,就算做個人情,送給孩子的新年禮物吧! 老謀深算派:用消費券包壓歲錢! 但另一位葉先生同樣有三個小孩,孩子卻一毛錢消費券也分不到。葉先生認為,他和太太賺錢養小孩已很辛苦,現在有消費券,算是政府對他這個苦命上班族的慰勞加補貼,他會拿來辦年貨,給孩子買東西,最後還是回到孩子身上。 可是葉家讀小五的女兒抱怨: 「我想要自己擁有消費券,自己支配,那和你用消費券買東西給我不一樣啦!」葉先生沒好氣回她:「那我用消費券給你當壓歲錢好了,這樣我省紅包,你又擁有消費券,皆大歡喜…」 人權主張派:我的消費券 大人不能A 大一點的孩子,則早早提出「人權主張」。在公家機關上班的林先生笑說,他讀大學的女兒,那天一聽說行政院要發消費券,馬上就先發難:「我的消費券,你不能A走…」他只能乖乖說「遵命!」但心裡還是很卑微的OS:「那妳會買個新年禮物,送給辛苦的老爸和老媽嗎?」 ----------------------------------------------------------------------------- 10歲孩子 這樣用3600 ■洪淑惠 一聽到自己也分配到3600元的消費券,翰翰的眼睛就發亮了。馬上不再追問,哪天是可以買禮物的聖誕節。他立即開始數算著:要拿四百元消費券加上積蓄,就可買電玩「火影忍者」第三代卡帶。 長期在銀行服務,林爸遇到錢財的事,總不忘給兒子機會教育,但對消費券,他決定給兒子一個思考的機會。他說:「3600元全是你的,你可以自己決定如何花。」兒子翰翰樂得在餐廳、書房,不斷地轉圈圈、跳上跳下,難掩興奮。10歲的翰翰頭一回有這麼大筆財富可自由運用。 但林爸和林媽倒沒停下對消費券的討論。林爸說著,前兩天看到一個乞討的中年人,身邊立了一張牌子,說自己不是好手好腳不努力,而是情勢逼人,失業兼失去家人,很是可憐。林媽也應和說,是呀,往年這時總要捐錢給公益團體的。雖然不太欣賞口足畫家半強迫式地寄卡片、作推銷,但既然有政府免費奉送的3600元,也認捐口足畫家的卡片吧… 林媽繼續說著,資助一個台灣的小朋友念書,一個月只要一千元;而一個月捐七百元,就可幫一個外國小朋友有書有鉛筆好上學,還可以挖水井種菜種米呢。 原本在一旁像小猴子般跳著的翰翰突然靜了下來說:「那我也要捐錢。」爸媽有點小驚訝地看著兒子,索性跟他說:「你捐多少,爸媽就捐多少。」不無帶點挑戰的意味。沒想到才念小四且數學不錯的翰翰,飛快地唸著數字:「我只需要四百元買火影忍者,然後留一千二給家裡用,其他的兩千元就捐給可憐小孩。」 可是他有個但書,他要捐給台灣的可憐小孩,因為住在很遠國外的小朋友,「我實在不認識」。最後決定,林爸依往例捐兩千給南部一家育幼院,兒子捐兩千給台北一個未婚媽媽之家,媽媽則負責捐給國外小朋友。 林爸務實地說,與其高調地強迫小孩捐錢作公益,不如製造機會讓孩子有心有力幫助別人;當然也別忘記拍拍手誇獎孩子「慷慷又有愛心」。且捐消費券作公益可抵稅,還頗划算的。 ------------------------------------------------------------------------------ 窮孩子 用錢先想到家人 ■邱瓊平 「哇!好多錢喔!我想要先買一張桌子,再幫媽媽買一個冰箱,還要買棉被。如果錢還有剩,我還想要一雙運動鞋和一件新外套,這樣就不會有同學笑我衣服髒…」對國小三年級的強強來說,3600元的消費券就像巨款一樣,因為他們已經窮怕了。 兒福聯盟資源發展處副主任陳雅惠表示,失業率攀升,不少家庭遭受衝擊,兒盟接觸許多清寒家庭孩子,提起消費券時,總會先想到要為家裡添購用品,而不是想買玩具、手機這些只屬於自己的奢侈品,懂事得讓人心疼。 強強就是一個例子。他在家排行老大,還有兩個弟弟和剛出生的妹妹,一家六口全靠爸爸靠打零工和開計程車維生,但景氣太差、生意很差,一家人一度因為付不出房租,必須擠在狹小的計程車內度過寒冷的冬天。 聽到每人有3600元消費券,強強的眼神充滿著渴望。他告訴兒盟社工說,他的消費券要用來買一張桌子,這樣一家人以後吃飯就不怕湯會灑出來;還要買一台冰箱,食物就不怕壞;再買一條棉被,這樣晚上弟弟妹妹就不用搶棉被,還要買嬰兒床、運動鞋、外套… 說完自己的夢想後,強強不好意思地抓抓頭說,「還是要把錢交給媽媽啦,我們還是乖乖聽話就好。」 讀北一女的小品也很懂事,相較於其他同學想用消費券買衣服、鞋子或書籍,她卻想用消費券後幫媽媽買一件漂亮洋裝和一盒雞精。小品說,爸媽離婚後,媽媽靠打零工賺取生活費,每個月只有近萬元,但媽媽已經好久沒有買新衣,也捨不得買補品,所以今年她決定要送媽媽一份新年禮物。 陳雅惠表示,一人3600元的消費券,對清寒家庭來說雖不無小補,但他們更需要長期的資助,讓他們可以盡早脫離貧窮。因此,兒福聯盟將招募1000份消費券,幫弱勢家庭購買白米、尿布或是奶粉等民生必需品。 |
|
( 創作|另類創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