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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01:45:37瀏覽2900|回應4|推薦15 | |
引用文章代替罰抄寫一百遍的處罰方法 我的初中讀的是一所不貴族的私立中學,大部份同學來自於中產或中下階級,但我們卻是全台灣考上前三志願比率最高的學校。我們考試很多,上課時間也很多,但是沒有比別的貴族學校多,也沒有比公立的第一班多。因為我們有很有效率、很踏實的教學方法和制度。 我們的固定回家作業裡,有一本日記本,每一頁的上半部,每一天要寫一篇作文,下半部則是記事頁或聯絡簿。每周一,教務處會送來星期二、四、六,的規定作文題目,其它四天則是一般日記,隨便我們寫什麼。 每天一早到學校,第一件事是由學藝股長將日記本收到導師那裡,導師要看完每一本日記,在放學前發還。 每個星期,每一個年級規定一篇短篇的英文默書和中文默書,每個人分別各有一本英文默書本和中文默書本,分別在星期二和星期四的早自習時間發放給我們考試。考完後,會安排時間由各班學生交換改。如甲班改乙班,乙班改丙班等等。如果錯十個字就不及格,星期六下午要留下來罰寫。 有時候我們如果改到認識的同學,有的人會放水,但大部份情況下都會改得非常嚴格。因為班和班之間是要比賽的,成績最好的班是有榮譽狀的。 像英文字裡將 r 寫成v,或 將 n 寫成 h,即使其它字母都對,也可能被打錯。所以同學們寫字時往往非常的小心,很快就養成了不寫錯的習慣。 我後來也在中學教書,不論在台灣或在美國,為了糾正學生不要把 r 寫成v,或 將 n 寫成 h,費了很多精神,但是效果非常的差,大部份會犯錯的學生還是一犯再犯,好像永遠改不掉的樣子。 我曾經有一次中文默書錯了超過十個字,三十多年了,我還記得那篇是余光中的海鷗。星期六下午留下來,罰寫二百遍。雖然只是二個多小時的抄寫,但感到非常的痛苦,從此以後,我的中文默書錯誤再也沒有超過十個字。 但是,這個對默書要求的恐懼,也留下了後遺症。我對中文背書有一種陌名的厭惡感,一直試著找出各種理論來證明背書無用論。 我不是我們班上最聰明的,一方面我是我們班上年紀最小的學生之一,但是我很可能是我們全校的第一中文才子,一方面是自己對文學的興趣,一方面是得到幾位國文老師的賞識,他們給了我特殊的機會,從初一下學期,每個星期六下午去參加中文古文閱讀方面的訓練三個小時。 因為我的中文程度比大部份的同年齡學生都高,讓我自己覺得我的背書無用論,是很有道理的。然而,我其實背了很多東西,只是我自己故意去扭曲了我所做的事情意義,把它硬解釋成那不是背書。 上了高中,學校每一次國文的月考或期考,一百分裡往往都有二十分的默書。第一次月考我還背了,從第二次以後,我就讓它空白在那裡,白白送掉二十分。我有讀,但是不背。 學期末了,我的國文成績是八十分,換句話說,如果我不要白白送掉那二十分,我的學期總成績應該會接送滿分。因為我們學校的成績計算方法是有客觀依據的,而不是完全由老師主觀決定的。 這被罰抄寫二百遍的經驗,讓我的背書默書很認真,讓我學好了一些學習的方法和自我要求,很實際的幫助了我的中文程度,但也讓我在後來產生了叛逆心理。 一般是我刻意讀過的文章,尤其是短文,雖然不能全部按順序複誦,但我都能記得主要內容,而且部份句子可以記得一字不差。 但是我被罰抄寫的這一篇余光中的海鷗,我完全記不住它的內容,一句話都想不起來。倒是劉家昌唱的那首歌,我還可以哼上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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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