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不准穿短褲 南女中集體脫褲抗議
台南女中學生的脫褲抗議,是一種集體公然挑戰權威的展示,也可以說是一種示威。學校管理當局要想清楚,如何因應,以及因應的後果。
從報導上來看,學校當局是退讓了。學校向學生的示威退讓,這是非常不健康而沒有原則的決定!
學校規定除體育課外,不能穿短褲,違規者有處分,今天學生集體在集會時公然脫下長褲,露出短褲,學校卻馬上讓步,自己違反自己所設的規定,這種學校當局,毫無原則可言。即使要修改規定,也當在處罰過這些違規的學生之後,才可進行。
有可能一個學校或團體的所有規定,都能令所有人滿意嗎?這是不可能的事。今後只要有人能聚集足夠的抗議力量,就可以集體以違反校規的方法來強迫學校當局改變作法和規定,這個學校的權威,自此掃地,我不知道這個學校還能怎麼辦得下去。另一方面,這對社會風氣也是一種不良示範。
無論從管理或是教育的角度來看,這些學生都應該要受到嚴重的懲戒。最少是一個警告,再加一篇悔過書。如果不寫悔過書,再加一個大過處分。
這些學生的訴求本身是對是對,不是本文討論的目的。本文所要談的是,她們訴求的方法,是不能鼔勵的,絕對不能夠容許發生的。像楊儒林的"詐彈"事件,整個社會大多數人同情楊儒林的訴求,但是他的方法產生了社會的恐慌,不能夠支持。台灣的社會已經妖風處處,有很多是非混淆,南女中集體脫褲示威事件,已經成為公眾新聞,這件事情學校方面如果不對學生加以懲處,將對社會憑添更多負面的示範。
從管理的角度來看,姑息會養奸,學校當局的權威一旦沒有了,此後有關學生事務的事,那裡還能夠運作呢?
從教育的角度來看,學生表達意見,有很多別的較恰當的方法,台灣已經是一個民主社會,沒有什麼意見是不能表達的。
這些學生用這種激烈的手段來表達意見,造成新聞,強迫學校接受,並不可取。一旦縱容,等於在鼔勵學生採取這種方式做事,這是反教育的表現。對學生未來在社會的為人處世,和對社會風氣,都有不良影響。
附記:美國學校會怎麼做?
絕大多數美國公立學校沒有制服,只有很寛鬆的服裝儀容規範,但偶而某些學校會因為某些原因,而有某些特別的規定。據我的了解,如果有學生敢公然反抗這個規定,會有很嚴重的後果。
以我的意見,至少和東亞國家相比,美國學校的學生管理制度並不良善,系統十分粗糙,複雜而原始。為了彌補這個缺點,美國學校當局處分學生時,是絕不手軟的,而且反抗愈大,處分愈嚴重。
絕大多數美國私立學校有制服,有些人讀私立學校是因為宗教原因,無論如何,讀私立學校是身分的象徵,私立學校的管理不能不嚴格,否則人們不會願意多花錢將小孩送到私立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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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女集體脫褲 爭短褲權 |
2010/03/19 |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市報導】 | 台南女中學生不滿教官規定,在朝會上集體脫下長褲抗議。 圖/學生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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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女中學生不滿教官嚴格管制服裝,上千名學生十五日在朝會上脫長褲,有人還把褲子往空中拋。學校昨天已取消因服裝不整的掃地處罰,學生說:超爽。 「我們不是要陳姓教官走路,而是要反映不合理的穿著規定,希望能改善。」 擔任生活組長的陳姓教官,上月間從嘉義高工調到台南女中,規定學生服裝不能混搭,未換季前必須穿著冬季制服,且制服內的衣服必須是白、黑或深藍色,不可以上身穿長袖,下身穿短褲;違規者,罰午休時掃地。 | 台南女中學生成功爭取服裝權,昨天已有學生輕鬆穿著短褲,不用擔心被教官罰掃地了。 記者鄭惠仁/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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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抱怨,連老師也不滿。有老師跟學生說:「老師替你們把風,教官來時會先提醒,趕快穿上長袖上衣就好。」 學生上教官的部落格抗議,迫使教官關閉部落格。但許多學生仍被記違規,罰掃地,部分三年級學生以簡訊發起集體脫長褲抗議行動。 鄒春選說,今天班聯會「學生生輔規範研討會」,卅日生活輔導規範會議,所做決議提交校務會議中討論。 許多家長支持孩子的行動,認為陳姓教官過於「機車」,但擔任生活組長的陳姓教官昨天未出面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