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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育部長所送輓聯的錯誤說起
2006/02/25 06:27:44瀏覽1775|回應1|推薦15

大官的送的輓額,一般是幕僚幹的事,但不論是教育部長親自寫的,還是幕僚寫的,都不是好事。(請看附文) 如果是教育部長親自寫的,一方面表示這個部長的國文程度實在不好,但部長的國文程度不好,沒什麼了不起,很多大官國文程度都不太好,有的甚至腦袋有點問題。但是他們通常會有些人才在身邊,一般而言,像這種事,畢竟是有客觀標準的,大官們通常也會聽話,不會自憑己見。

比較可怕的有二個,一個是教育部長的身邊,沒有能人,或著是有能力,但部長跟本不聽。 如果不是教育部長親自寫的,那也很可怕,因為這代表這個部長的品管有問題。一個部長,對以自己名義送出去的輓聯,很多人可以直接看得到的,不在意到這種地步,也難怪他不太在意自己的政績,臉皮老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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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荒唐的文言文…典型宛在 還是錯了

潘柏年/台師大國文所博士生(屏縣萬丹)

筆者想從部長送沈謙老師的輓額,談談文言文在現今社會的功用。 報紙上提到部長的輓額,將「宛」字錯成「苑」字,上款稱謂將「沈公謙」誤為「沈府謙」,但其實這輓額上還有更嚴重的錯誤! 一般輓額,大多寫「音容宛在」,意思是我很思念這個人,雖然他已經不在了,但是他的聲音、容貌好像還在我身旁。可是部長的輓額卻寫「典型宛在」,翻譯過來是「這個人的典範楷模好像還在」,「好像還在」就是表示「實際上已經不在」。一般來說,表示一個人精神偉大可以不朽,會書以「典範長存」之類的文字,表示人雖然過世,但其精神偉大不朽,令後人長相思憶,引以為楷模,部長書以「典型宛在」,豈不荒唐? 會發生這麼嚴重的錯誤,就是因為文言文教育被輕忽的結果。部長以為文言文在現今社會不實用,恰恰相反,現今社會用到文言文的時候,通常是非常重要、正式的時機。攤開應用文課本,柬帖、法律規章目前還是以淺近文言文書寫,公文、會議文書也不乏文言文的語彙和文句,契約、單據、書狀……等正式文書也大多使用了文言文的語彙,假如一知半解,誤用套語,輕則貽笑大方,重則惹上官司,豈可不慎? 現今學生多不喜應用文,實際應用時多拿制式範本直接填空,不求甚解,可是應用文與生活息息相關,差之毫釐,謬以千里,產生的後果十分嚴重。連部長都犯下如此荒唐的過失,一般人常書寫租屋、購屋、和解等契約,甚至學生階段就可能面對信用卡、現金卡、打工契約等,在法律文書上所吃的虧,就可想見了。 【2006/02/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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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苑」在 「重」望所歸 絕配


蔡田/國小校長(台北市)

日昨由杜正勝部長署名,送出一幅典型「苑」在的輓額,遭受各方批評;不獨有偶,昨天高雄縣鳳山市長交接,該市里長聯誼會贈送新任市長「『重』望所歸」匾額慶賀,也引發不少市民竊竊私語。  

孩子的眼睛是雪亮的,大人們,特別是動見觀瞻的教育部長,為民表率的民意代表,如果連「宛」和「苑」、「眾」和「重」都不認真計較「搞清楚」,我們有什麼立場、有什麼顏面和尊嚴去要求我們的孩子。大人們,讓我們在教導孩子、要求孩子、指責孩子之前,先反躬自省吧!

在一次討論「如何提升學生語文能力」的會議中,與會的專家和家長代表們在熱烈的發言中,不約而同提出一個有趣卻實事求是的問題,「學生語文程度固然不佳,但,學校老師的語文程度又是如何?」我贊同這樣的質疑,因為我相信語文程度好的老師,才能補救語文程度差的學生,才能教出語文程度好的學生,才能提升學生的語文素養。

同樣的,社會上每一個大人認真「遣詞用字」,我們的孩子才會學到尊重文字的態度;我們每一個大人一旦誤用錯別字時,都應該視為嚴重無比的「大事」,我們的孩子才會學到對文字「認真以對」的精神。

如果我們總是以「嬉笑怒罵」的輕浮態度,用「無所謂」、「不計較」方式處理我們誤寫錯別字的情況,我敢保證,我們的孩子對於使用文字也將會是「差不多先生」,不求甚解,馬馬虎虎,隨隨便便,我們大人們立錯誤的開始,又不嚴肅尋求解決的辦法,學生語文程度差要怪誰,怪我們自己吧!

【2006/03/02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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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緻的文學
2006/02/25 13:53

在聯網網誌內,我佩服那些會引用典故以及會用精簡文字表達意境的網友,像是琉璃帳、夏子等,有時雖然只是兩句或是四句文言文或是偈,卻完全能表達意境。真不知道這些網友曾經讀過多少經典文學、佛學、或是道家思想。

我想文學的〝精緻〞是恆久的,文筆的洗鍊,是讀者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