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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老譚的〈台灣消失的十年!?〉
2012/06/22 12:27:57瀏覽115|回應0|推薦1

●評論老譚的〈台灣消失的十年!?〉

老譚:〈台灣消失的十年!?〉
2012/06/22 09:34:28   

    終於一群人不小心發現台灣曾經有一段失落的十年,當然這是指經濟方面,至於其他的那就不在討論範圍。

  小老兒以才疏學淺出名,所以只能瞎起鬨,趁著老闆沒來盯廠,偷偷打幾個字湊一下熱鬧,沒辦法嘴癢的很,看別人文章一篇接著一篇發,真是「癢到最高點」,不隨便找個話題打幾個字怎麼行呢!!

  閒話表過,咱們談正事。

  如果咱們翻一下這兩天的報紙,可以看見一堆人都在談台灣失落的十年,可是一但談起為什麼失落,只見「總統」成了重要的標靶,人手一把鎗,每一張靶都被打到體無完膚,幸好不用「家屬認領」,不然當真誰也認不得誰。

  台灣為什麼會失落,不知道有多少專家學者,外加一群名震江湖的名嘴和威震華人世界的部落格主,落落長噴的螢幕滿滿的口水。(害小老兒字都看不清楚,只好拚命的擦。)都忘了還有一件事──總統是誰選出來的!?哇!!好像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什麼偉人欽定指名的,如果小老兒記憶不差,還沒到可以列入「老番顚」的話,好像近二十年的總統都是「人民頭家選出來的」,不用懷疑,這是咱們這群死老百姓唯一可以拍胸脯說的事──「人民頭家選出來的」。

  那麼咱們這群死老百姓選出來的總統,搞到台灣出現失落的十年,究竟是誰的錯!?這個學問可就大了,不是寫幾個報告隨隨便便可以分析出來的,更不是小老兒這種大字認識不了一籮筐的白目老頭,可以隨便評論。

  十幾年了,終於開始有人正視這件事!

  二○○○年陳水扁選上總統的那一個晚上,小老兒一面玩著線上遊戲(沒錯,小老兒不學無術,當時醉生夢死忙著玩線上遊戲),一面看著電視的選舉轉播,當陳水扁選上總統的消息傳開後,同時間網路遊戲裡的許多玩家,紛紛表示意見,不少人說台灣要大亂了(我說不會),台灣經濟就快垮了(我也說不會),台灣沒有未來了(我還是說不會),當時我只說:「台灣的經濟將會逐漸的萎縮,這是民主過程中必須付出的代價。」小老兒沒說原因,只是心裡明白,民進黨檯面上的人物,一字排開有幾個懂經濟的,又有幾個懂財政,真是付之闕如,當時的台灣社會真的企盼一群律師可以把台灣的經濟推向另一個高峰嗎?不要老是說自己有多厲害,多會洞燭先機,如果是的話早就發財,絕對沒空看小老兒的文章,更沒時間和小老兒抬槓。

  台灣之所以會失落十年,是總統造成的嗎?還不如冷靜的看一下自己做了什麼好事,從李登輝執政後期的「切急用忍」開始,就埋下無數的惡果,接著民進黨擺出「烽火外交」,結果台灣的外交就像飛蛾撲火一般,下場慘不忍睹,不知道當年是邱義仁白目,還是陳水扁被權力沖昏頭,台灣的外交只有一種--金錢外交,當中國手上拿著大把大把的鈔票時,民進黨居然想和中國比錢多,真是瞎了狗眼!!再問個蠢問題,如果你是江澤民會怎麼做,這應該不用小老兒多費唇舌。而這些不切實際的政策端出來時,多少人為他們喝采,多少人寫了無數的報告,證明這是英明神武的決策,結果呢?出了包,當然是人人有份──全民一起包!!

  台灣的經濟在民進黨執政八年裡,只有一句話可以形容:「溫水煮青蛙」,煮著煮著就熟了,結果呢!?民進黨交出政權的原因,真的只有阿扁一個人的問題,如果我們回頭看看2008那場選舉,就會覺得啼笑皆非,當年多少人認為只要民進黨和阿扁適度切割,從此橋歸橋、路歸路,政權仍然會在他們手上,2012年的選舉再度檢驗那些亂七八糟的推測,大家不會覺得荒唐嗎?然而當年拿著「切割」牌麻醉人心的傢伙呢!?沒有消失,現在換成喊:我不要美國毒牛!!

  最後再問一句,不要美國毒牛的後果誰承擔,當然是我們這群死老百姓,哪天官司打輸了,再賠笑臉和一大把的美金給人家,這樣就可以證明「勇敢的台灣人」是「不能欺負的」,如果真的不小心被欺負了,那就欺負吧!不然呢!?叫鎖門黨上陣嗎!?順便把薄瑞光鎖在在台協會,再斷水斷電,展現台灣的勇敢啦!!

  什麼人玩什麼鳥,於是什麼人民就選出什麼政府,選出一堆「米蟲級的民代」……

(引自http://blog.udn.com/loster/65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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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者已矣, 來者可追! 
 
我國是法治的國家, 政府依法行政, 人民的行為受法律規範. 立法院是我國唯一有權制定法律的機關. 立法院制定法律, 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 首先, 需有立法委員、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或監察院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總統無權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只能指揮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之, 而行政院的各部會也無權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只能將法律案呈請行政院核定後, 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之. 所有的法律案均需經立法院議決通過, 才能成為法律.

人民選舉立法委員, 賦予他們立法權, 賢能的立法委員會主動向立法院提出利國利民的法律案, 經立法院議決通過, 制定成法律, 規範政府和人民, 使國家安全富足, 社會安寧祥和, 以及人民平安幸福.

以後立法委員選舉, 我們要求候選人, 應向選民提出利國利民的具體法律案, 讓人民抉擇, 選賢與能; 當選後有新的利國利民的具體法律案, 應交付人民複決, 讓人民決定可否付諸施行. 如此, 立法委員是賢能的管家, 人民是當家的主人! 立法院是利民院, 於是國富民安!

[延伸閱讀]
●我們一起成立「利民黨」吧!
http://blog.udn.com/twudncnl100/5641997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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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wudncnl100&aid=656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