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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門對示第九】--2
2014/08/27 23:14:05瀏覽149|回應0|推薦0

※透過語言文字而無住相法施

經文:有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語言。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

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或廣立道場說有無之過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可見性。但聽依法修行。

又莫百物不思而於道性窒礙。若聽說不修,令人反生邪念。但依法修行無住相法施。

師曰:經有何過,豈障汝念。只為迷悟在人,損益由己。口誦心行,即是轉經。口誦心不行,即是被經轉。聽吾偈曰。

心迷法華轉  心悟轉法華  誦經不明己  與義作讎家

無念念即正  有念念成邪  有無俱不計  長御白牛車

達聞偈,不覺悲泣,言下大悟而告師曰:法達從昔已來,實未曾轉法華,乃被法華轉。

汝等若悟,依此說,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

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

汝一問一對,餘問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設有人問,何名為暗。答云:明是因,暗是緣,明沒即暗。以明顯暗,以暗顯明,來去相因,成中道義。餘問悉皆如此。汝等於後傳法,依此迭相 教授,勿失宗旨。

若真能在生活中體會三世諸佛,從萬事萬物中用語言發表、以文字為記載,將聽來的「文字」的感受、領悟、覺醒落實在自身的修行,當成衡量他人的「量尺」,反令自己發掘了文字裡面所要傳達的「諸佛妙理」,常能勝過一篇文字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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