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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門對示第九】--1
2014/08/25 23:39:39瀏覽128|回應0|推薦0

※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

經文:師一日喚門人法海、志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志徹、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為一方師。吾今教汝說法,不失本宗。先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莫離自性。忽有人問汝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

三科法門者,陰界入也。陰是五陰。色受想行識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內六門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塵六門六識是也。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

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含惡用即眾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

對法。外境無情五對。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明與暗對、陰與陽、水與火對。此是五對也。

法相語言十二對。語與法對、有與無對、有色與無色對、有相與無相對、有漏與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對、清與濁對、凡與聖對、僧與俗、老與少對、大與小對。此是十二對也。

自性起用十九對。長與短對、邪與正對、癡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對、慈與毒對、戒與非對、直與曲對、實與虛對、險與平對、煩惱與菩提對、常與無常、悲與害對、喜與嗔對、捨與慳對、進與退對、生與滅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此是十九對也。

師言:此三十六對法,若解用,即道貫一切經法,出入即離兩邊。自性動用,共人言語。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若全著相,即是邪見。若全執空,即長無明執空之人。

因有情眾生習慣以自己的角度,觀察思惟一切,所以執邊見,常落一邊,意欲引人會道,必須與其契機。

所以自述的某個經驗「煩惱轉菩提」時,要以聽法之有情眾生熟悉的語言,以聽法者已具有的生活經驗及能體會的價值觀念,為之開解,就是日後聽法眾生自悟自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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