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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2 20:33:18瀏覽2431|回應0|推薦5 | |
廖柏森 (原文載於自由時報) 教育部引進以英語為母語之外籍師資至國內中小學協同英語教學,引發基層國小英文教師反彈,專家學者也多所批評。各界反應欠佳,理由不外有以下數項,筆者卻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是外籍和本國師資薪資差距過大,目前規劃來台師資將分四級,月薪折合新台幣約從六萬至九萬餘元,而國內同級教師約領到四萬元左右,讓人有「重洋輕土」之嘆。這點筆者也能感同身受,過去近十年來兢兢業業進修教學,好不容易才拿到博士學位,忝為大學助理教授,所得剛好等於來台外籍師資的最低水準。不過薪資待遇應以各國經濟實力和生活水平為計算基準,教育部所提的薪資與先進國家的小學教師相較並不算高,本土教師的抱怨最多只能算是情緒上的發洩。 第二個理由是外籍教師難以瞭解本地學生的學習需求,無法進行適性教學,教學成效不見得會比本籍教師好。筆者也同意要把英文教好,並非非外籍教師不為功;但有外籍教師,肯定是可以提供學生更多元的學習經驗。姑且不論外籍教師的英語程度確實有其優勢,至少他們所帶來不同的教學觀念和教學方法,對學生就是一種全新的知識建構,這個過程本身就是一種很好的學習。何況學生英語學習成效的高低,還有賴學校行政當局對教學品質的控管以及其他中籍教師的協同教學,是個合作團隊的成果,完全由外籍教師概括承受則未免太沈重。 第三個理由則是憂心在校園中可能引發的文化認同問題,小學生可能無形中會發展出崇洋心態,形成獨尊外師的現象。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卻也是中外兩種教育文化碰撞而產生良性競爭的開始,學生不僅可以接受不同的文化刺激,擴大國際視野,本國教師也可以和外籍教師建立伙伴關係,截長補短,共同提昇國內英語教學的水準。 第四個理由才是筆者堅決要力守的底線,那就是外籍教師專業資格令人質疑的問題。目前教育部公佈的師資篩選標準也未免太過寬鬆,只要是英語系國家人士、未滿四十五歲、大學畢業能說簡單中文,加上身體健康、無吸毒習慣就可以來台擔任英語教師,試問這種超低門檻置英語教育之專業於何地?這不是由教育部帶頭來加持坊間認為「只要會說英文就能教英文」的迷思嗎?君不見國內大小美語補習班,因為聘用外籍師資的水準參差不齊而產生種種問題。反觀國內想當國中小英語教師的人,除了要求英文能力有一定水準以外、還要修習教育學分,學習英語教學的專業訓練課程,最後還要檢定教師資格和流浪全省到處參加甄選,這種層層嚴格把關的用意就是確保專業的教學品質,但何以教育部對於外籍教師就可以採取低規格的標準?若教育部未能就這第四個反對的理由提出較嚴格的外籍師資核選標準,那筆者也只好反過來,站在上述前三個反對的理由的一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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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