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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2 14:20:00瀏覽145|回應0|推薦0 | |
7、独裁与野蛮的古罗马(下) 武夫肆虐血腥飞 罗马帝国,是典型的军人当道的时代。“罗马军队的将军,对士兵、对敌人和对共和国的臣民,几乎都可以占有并行使任何属于一个专制帝王的权利,而毫无违背宪法原则之嫌。”罗马帝国的皇帝,基本是军人出身,因此放纵军人,相信只有在军人们心情舒畅的条件下,他们才做得稳天下。久而久之,罗马军队变成了肆无忌惮的悍兵。稍有不满,武夫们便杀进皇宫割皇帝的脑袋,以致每个新皇帝登基时,必须先花一大笔钱向禁卫军卖平安。 古今中外,龙椅的诱惑都是巨大的。按照中国的习惯,所谓罗马帝国,可以分为N个朝代。大家为了争夺这把椅子,你刚唱来我登场。有脑袋进水花钱买椅子的;有认干爹继承椅子的;有干脆领兵杀进皇宫直奔椅子的;也有前线将领阵前黄袍加身的;有老子杀儿子的;有兄弟相残的;有天上掉馅饼,稀里糊涂当上皇帝的;有被士兵们“拥戴”被迫登基的。无数人为此掉了脑袋,不少人坐上椅子后被人割了脑袋。 说个有趣的故事。192年,禁卫军杀死暴君康茂德,推举龙钟老迈佩提那克斯即位。迂腐的佩提那克斯竟想搞改革,才坐了86天龙椅,便被他的卫士们割掉了脑袋。禁卫军官兵们突发奇想,宣称向富人们拍卖龙椅,谁出钱多,就将龙椅送给谁。有钱又想过皇帝瘾的人还真不缺,几个人跑去和禁卫军谈判。经过角逐,元老尤利安努斯以许诺给每个士兵6250德拉克马的钞票,名列第一,立即被拥上皇帝宝座。不过,这傻老头在龙椅上没坐几天,被另外一支军队拥戴的人赶下台,还掉了脑袋。 孟德斯鸠说:“当帝国后来在瓦列里安统治末期和他的儿子伽利安统治时期所发生的可怕的混乱到达极点的时候,人们可以看到三十个不同的争夺王位的人,他们大部分是相互残杀而死的,他们每个人的统治都十分短暂,而且他们都是被称为暴君的”。中国历史上争夺皇位的大戏,罗马帝国无一例外地,全部上演过;不过,军队拍卖龙椅,中国历史上确实没有。 军人横行如斯,动嘴皮子的议员自然不如草芥,动辄数以百计元老被处死。帝国的贵族们无论谁当皇帝都点头哈腰,但仍然逃不脱被屠杀的命运。过不了多久,元老院就换成全新的面孔。公元前43年,渥大维和安东尼、雷比达联合夺取政权后,大肆追杀政敌,一次性杀死300名元老。屋大维一上任便逼迫200名元老自动请退。哈德良刚即位便处死四大功臣元老。据美国教授罗斯托夫采夫《罗马帝国经济社会史》:“皇帝们与元老院议员阶级贵族之间的激烈斗争在芮罗统治时期告一结束,其结果是最富有的和最悠久的元老院议员家族几乎被杀尽斩绝,残留下来的只有极少一部分家族,而且是那些势力最小的家族。”好在元老们家产都在“一万镑”,他们便倾尽家产,活一天算一天,今朝有酒今朝醉,连后代也懒得要不敢要,许多高贵家族就此灭绝。帝国首都迁到君士坦丁堡之后,元老院被皇帝遗忘,扔在罗马自个儿民主议政去了。 罗马军人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即便是罗马蒸蒸日上地对外扩张那一会儿,仅是在遇上“希腊化”国家的军队时,还算是一支“劲旅”;一旦与其他国家军队交手,纯属窝囊废一个。前53年,著名的克拉苏率10万大军杀向安息,结果逃回者不足1万,他自己的小命也留在那里。前36年,著名的安敦尼攻打安息,亦遭惨败。260年,皇帝瓦勒良帅数万大军远征波斯,一战而败,全军被围,瓦勒良主动上门当俘虏,受尽羞辱死去后,他的皮囊被塞进草料做成人形,保存在波斯博物馆中。363年,皇帝尤利安率军征讨波斯身受重伤死去,中级军官约维安竟然被陷入绝境、六神无主罗马军队推选为皇帝,约维安立即照单全收了波斯提出的割让5个省的条件,签字画押、交出地盘后,波斯人让开通道,罗马军团落荒而逃。 罗马军人连一群无组织无纪律的野蛮人也打不过。皇帝德基乌斯亲率帝国精锐征讨蛮族哥特人,结果他和他的儿子的脑袋一块儿被哥特人砍下。帝国索性在北部筑上了长城。 用兵40年,罗马也没能搞定蛮荒的弹丸之地不列颠岛,也筑上长城了事。 可怜又可嫌的东罗马 5世纪中叶,匈奴人在今天的匈牙利一带崛起,四面出击,驱赶得北欧的日耳曼人鸡飞狗跳。匈奴人,原来呆在蒙古高原,被汉朝打得满地找牙后,大部归顺汉朝融入主流,小部一路西行,如入无人之境,最后占据当今东欧一带,继续向西向南扩张。在匈奴大军多次践踏、大面积掳掠之后,随着日耳曼人向南方蜂拥推进, 476年,稀里糊涂中,蛮族们将西罗马帝国搅和得灰飞烟灭,西欧就此进入了所谓的“中世纪”。 西罗马帝国完蛋了,但是以君士坦丁堡为都城的东罗马帝国,仍一如既往地生活着,吉本说:“它从阿尔卡狄乌斯的统治,直至土耳其人攻陷君士坦丁堡为止,在一种早熟的、永远处于不断腐败的状态中,存在了1058年。” 东罗马帝国完整地继承希腊文明、罗马文明、基督教文明,皇帝是基督教教主,也是国家政权的主宰;皇帝豢养的八旗子弟是帝国的公民。东罗马人读的书,一半是基督教经典,另一半则是古希腊圣贤的著作;帝国官方语言则是拉丁语、希腊语并行。当然,东罗马同样继承了罗马帝国热衷于“篡党夺权”的优良传统,几经折腾,7世纪后,东罗马皇帝也是血统纯正的希腊人。按照吉本的说法,叫做“荷马和德谟斯提尼、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天才的光辉,照亮了君士坦丁堡”。长期以来,西欧人称之为“希腊帝国”。 遗憾的是,东罗马始终没有闪耀出任何光辉,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上,完 全是一塌糊涂。 一部东罗马历史,除查士丁尼统治时(527 ----565 年在位)有过短暂的辉煌,剩下的就是一部挨打史、屈辱史。 5世纪,为了少受匈奴人攻击,一次给匈奴首领阿提拉送去14000镑黄金,同时割让了大片领土,以后每年缴纳贡金2100镑。 6世纪,在北方的蛮族们的侵略、蚕食下,帝国在欧洲地区仅剩下沿海的一些据点。 7世纪之后,就一直处于阿拉伯人的没完没了的欺负之中,在亚、非的领土丧失殆尽,沦落为龟缩于小亚、巴尔干半岛部分地区的袖珍帝国。帝国原本指望西欧十字军能够教训一下阿拉伯异教徒,以出口恶气,结果,拜占庭被十字军一再洗劫,大片领土被瓜分。 1461年,一隅之地的东罗马被奥斯曼帝国消灭,拜占庭成了穆斯林国家的都城,基督教堂变作清真寺。当然,东罗马帝国几乎全部曾经的地盘被穆斯林全面接管了。 孟德斯鸠颇为不屑地说:“希腊帝国的历史(以后我们就是这样称呼罗马帝国的)不外是一连串叛乱、骚乱和背信弃义的行为而已。” 意味深长的是,在文化传承上,这个窝囊的东罗马帝国,是最有资格的代表西方文化的----由正宗的希腊人推行正宗嫡传的古希腊文化、古罗马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在西部君主国败落之后,皇权的威严便全部体现在君士坦丁堡的亲王们身上,在他们中查士丁尼是第一个,在60年的分离之后,重新获得古罗马的统治权,并通过征服得到的权利,使用了罗马人的皇帝的庄严的头衔。”但是,它实在是窝囊得过头了,西方历史学家们宁愿在黑暗的西欧中世纪上多做点文章,也不愿提到它,让人有一种东罗马与欧洲文明无关的感觉。 8、中世纪:文盲武夫的时代 日耳曼人的源头 将西欧带进中世纪的是日耳曼人。此前,日耳曼人主要居住于北欧地区,处于原始蒙昧的状态。罗马帝国曾经试图征服这一地区,但刚从树上下来的日耳曼人反让罗马人筑起了篱笆。大约在我国的西汉末年到东汉中期,日耳曼人开始建立村庄,过上定居生活,从事农业生产。汤普逊教授说:“古代日耳曼人逐渐从畜牧阶段过渡到一个较多定居性质的阶段,因而发展了一种简陋的农业,也许是从一个早期的零星耕种成长为经常的生产。这种转变似乎是在凯撒(公元前50年)和斯特累波(公元1年)时期与塔西佗(公元100年)时期之间发生的。” 伏尔泰说,这一时期,“在日耳曼,所有这些蛮族人家庭的唯一居处就是一些窝棚;那里面,一边是父亲、母亲、姊妹、兄弟、小孩,赤身卧于干草上,另一边是他们的家畜。……同一个塔西佗在称颂日耳曼人时,又承认所有的人都知道日耳曼人宁愿靠抢劫为生,而不愿耕耘土地,他们在抢夺邻人之后,回到家中吃饱酣睡。” 正当他们开始走出原始状态的时候,在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匈奴人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关于匈奴闯入欧洲,欧洲教会人士编写的历史最有趣:魔鬼化作一只鹿,吸引匈奴人追赶;匈奴人尾随魔鬼渡过了亚速海。 据勒内·格鲁塞《草原帝国》,在中国汉朝大军的猛烈打击下,“从公元前35年前起,我们就不再见到西匈奴的踪迹。持异议的郅支单于带着外蒙古的一些匈奴部落,来到咸海和巴尔喀什湖以北草原后,就是在此时被一支中国远征军打败和杀死的。他带到这一地区来的匈奴部落的后裔们,在此停留几个世纪。但是他们周围没有文化较高的邻邦把他们的活动和冒险记录下来,我们对他们的历史一无所知。直到公元4世纪,他们进入欧洲,与罗马世界发生联系时,我们才又听人说起他们。” 汤普逊说:“公元375年时,匈奴人冲过‘乌拉尔大门’出现于欧洲地区;他们猛扑住在南俄罗斯和近代罗马尼亚的哥特人;当时,他们的进攻,使日耳曼人和罗马人都充满了惊惶情绪。我们还可以看到同时代人描写他们的生动记载”。 孟德斯鸠说:“阿提拉的势力从多瑙河一直扩张到莱茵河,他摧毁了人们在这些河流沿岸所修筑的一切堡垒和工事,并且使两个帝国向他纳贡。” 441年,匈奴首领阿提拉出动强大的马队,攻击与之毗邻的东罗马帝国,在饱尝匈奴人的威力之后,东罗马423年开始年年上贡,448年又和匈奴签订了割地协议。阿提拉几乎彻底榨干了东罗马的油水。伏尔泰说,为了筹集上贡给阿提拉的财宝,“每个元老被课某个数额的款子,往往大大地超过他的实际财产;但凡是列在他名下的数目,不管他有与没有,是必须缴付的……在有些情况下,高贵妇女的家藏珠宝,或者那些一生过惯豪华生活的人们的家庭用具,就在市场上陈列出售。”东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二世通过横征暴敛,从423年到447年,连续15年奉送巨款,买得了平安。到了后来,实在拿不出真金白银,还可怜兮兮地给阿提拉打了一张欠条。 国王被匈奴人杀死的东哥特人,集体投靠匈奴,当上了二鬼子,跟着阿提拉东征西讨混饭吃。451年,阿提拉率军进攻西罗马的高卢;次年,他进军西罗马的心脏意大利,将意大利蹂躏的一塌糊涂,西罗马皇帝闻风逃窜。幸好罗马教皇出来说情,承诺立即上贡钞票和公主,阿提拉才收兵回府。第二年,阿提拉死了,否则不知道欧洲会被他整成一个什么局面。他的几个儿子自相残杀,将自家的领地和周边地区搅得天翻地覆。 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日耳曼人唯有拖家带口、赶着牛羊抱着鸡鸭,向着罗马帝国的地盘,举村迁徙、逃亡。一些类似于水泊梁山好汉的冒险家,为了生计,拉帮结伙地组成冒险团队,一路打家劫舍。 逃命乞丐变贵族 正所谓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这逃亡迁徙大军,竟然折腾出了欧洲的中世纪。据西方专家估计,闯入西罗马并定居下来的蛮族总数不过数十万,其中,西哥特人约15万,东哥特人20万,勃艮第人8万,高卢法兰克人3万。就这么一点人,通过砍砍杀杀,却在数千万人口的西罗马大地上,当国王做贵族,迫使无数人为奴,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野蛮人不断地逃亡、迁徙,最终定居,这一过程是辛酸的、残忍的、丑陋的、漫长的。法国历史学家、哲学家丹纳,以形象生动的笔墨描绘了这次大迁徙,他说:“蛮族的洪流也就决破堤岸,滚滚而来,一批来了又是一批,前后相继,不下五百年之久。他们造成的灾祸非笔墨所能形容:多少人民被消灭,胜迹被摧毁,田园荒芜,城镇夷为平地;工艺、美术、科学,都被损坏,糟蹋,遗忘;到处是恐惧,愚昧,强暴。来的全是野人,等于休隆人与伊罗夸人突然之间驻扎在我们这样有文化有思想的社会上。当时的情形有如宫殿的帐帷桌椅之间放进一群野牛,一群过后又是一群,前面一群留下的残破的东西,再由第二群的铁蹄破坏干净;一批野兽在混乱中喘息未定,就得起来同狂号怒吼,兽性勃勃的第二批野兽搏斗。” 法国著名史学家基佐的描述,可以作为印证:“那些创立王国的最强大的部队,例如克罗维率领的这一支队伍,仅有五千至六千人。整个勃艮第民族不超过六万人。它迅速蹂躏了一块面积不大的地方;劫掠了某一地区;进攻了某一城市,有时携带战利品而撤退,有时在某处定居下来,总是小心翼翼地不使自己分散过甚。先生们,我们知道,这种事情都是十分轻易地完成,又是十分迅速地消失的。房屋被烧了,田地被搞得荒芜了,农作物被拿走了,人被杀了或是被带去做了俘虏:所有的这一切祸害都过去了,几天之后,海浪停止澎湃,涟漪也平静下来,个人的苦难也被忘却,社会至少表面上恢复它原来的状态。这就是四世纪时高卢发生的事情的实际情况。” 在南迁的过程中,流民们开始是三五成群地打家劫舍,逐渐形成几个大的团伙,变成有组织的力量。于是,逃命流浪变成了抢占地盘,流民变成了战士,团伙头子当上了王公。接着,王公之间为了地盘大打出手。 丹纳接着叙述了下一个阶段:“到第十世纪,最后一群蛮子找到了栖身之处,胡乱安顿下来的时候,人民的生活也不见得好转。野蛮的首领变为封建的宫堡主人,互相厮杀,抢掠农民,焚烧庄稼,拦截商人,任意盘剥和虐待他们穷苦的农奴。田地荒废,粮食缺乏。十一世纪时,七十年中有四十年饥荒。一个叫做拉乌·葛拉贝的修士说他已经吃惯人肉;一个屠夫因为把人肉挂在架上,被活活烧死。到处疮痍满目,肮脏不堪,连最简单的卫生都不知道;鼠疫,麻风,传染病,成为土生土长的东西。人性澌灭,甚至养成像新西兰一样吃人的风俗,象加莱陶尼人和巴波斯人一样野蛮愚蠢;卑劣下贱,无以复加。” 基佐也是这样描述这个时代:“在这个时代,到处都有战争,也到处都必然有战争的遗迹、发动战争和抵抗战争的手段。不但建筑了坚强的城堡,而且一切东西都被变成防御工事、巢穴和防御性的住处。……修道院、教堂也为自己设防;它们周围都设有塔楼、防御土墙和护城河;它们都被专著地防卫着,并能支撑住长期的围困。自治市的自由民也像贵族们一样行动;城市和乡镇都设防了。战争经常威胁着它们,以致其中许多城镇里都派有一个儿童,在教堂的钟楼里作为哨兵、躲在一个固定的岗位上瞭望远处发生了什么事,并在敌人逼近时发出警报。此外,敌人往往就在城墙之内,就在临街,就在中间的房屋内;战争可能而且事实上的确就在此处与彼处之间、这座门与那座门之间爆发,而防御工事像战争一样,到处都是。14世纪时,每条街有它的街垒,每座房屋有它的塔楼、它的枪眼、它的炮台。” 伏尔泰描绘道:“从阿尔卑斯山至莱茵河各省,不知道应当听谁的命令。城市每天改换暴君,乡村被各派的人轮番洗劫。……极目欧洲,一片混乱,最强者在最弱者倒台的废墟上崛起,然后又被别人摔下来。整个这部分历史,只是几个蛮族将领同一些主教争夺对愚昧农奴的统治。”直到13、14世纪,“在法国、德国、英国的城市里,几乎所有房屋均以茅草覆盖。甚至意大利的一些不那么富庶的城市,如‘稻草盖的亚历山大城’,‘稻草盖的尼斯’等等,也是如此。……巴黎的街道几乎都没有铺砌路面,遍地泥泞,坐着牲口拖拉的大车便是一种奢侈,美男子菲利普还禁止市民享受。” 这是一个只有暴力、战争与掠夺,没有建设与创造的时代。整个西欧,满目瓦砾,城镇荒芜,文盲遍地,武夫横行,商旅不行,这样一种混乱不堪,恰好成就了基督教统领西欧的局面。基佐说,当罗马政权瓦解、蛮族兵士横行、百姓无依无靠的时候,“主教们是城镇里的天然首脑;他们管理每个城市的人民,他们在蛮族面前代表人民,他们在城里是人民的行政长官,在外面又是人民的保护人。因此教士都是深深扎根于地方自治制度的,就是说扎根于罗马社会的一切残余物之中。但不久,他们又把根伸到其他方面;主教们都变成了蛮族君王的顾问,他们向后者建议,对被征服人民应如何行事,为了成为罗马皇帝的继承人又应采取什么方针。他们远比刚从日尔曼来的蛮族经验丰富,政治上也远为聪明。他们酷爱权利,他们已习惯于靠权力来办事来获利。”通过文化水平和政治经验远高于蛮族君王的教士们的不断努力,西欧就此转变为教会一股独大、神权高于一切的社会。 500年前的欧洲绅士 直到“大航海”时代,欧洲依然是一个苦难的社会,绅士依然是野蛮人。丹纳说: “到一五五〇年,英国只有猎人,农夫,大兵和粗汉。一个内地的城镇统共只有两三个烟囱。乡下绅士住的是草屋,涂着最粗糙的粘土,取光的窗洞只有格子没有窗子。中等阶级睡的是草垫,枕的是木柴,枕头好像只有产妇才用,杯盘碗盏还不是锡的,而是木头的。 “至于法国,到十五世纪末,国内的优秀人士,所谓贵族只是粗野的蛮子。威尼斯的大使们说,法国绅士的腿都像弓一样弯曲,因为老是在马上过生活。拉伯雷告诉我们,歌德人的蛮俗,下流的兽性,在十六世纪中叶还根深蒂固。一五二二年,巴大萨·卡斯蒂里奥纳伯爵写道:‘法国人只重武艺,看不起别的事情;他们非但轻视文学,而且深恶痛绝,认为文人最下贱,所以把一个人叫做学者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意大利情况稍好一点。丹纳说:“野蛮人在意大利没有久居,或者没有生根。西歌德人,法兰克人,赫硫来人,东歌德人,不是自动离开意大利,便是很快被赶走。伦巴人固然留下来了,但不久就被拉丁文化征服。” 丹纳总结道:“总之,整个欧洲还处在封建制度之下,人象凶悍有力的野兽一般只知道吃喝打架,活动筋骨。相反,意大利差不多已经成为近代国家了。” 伏尔泰证实:15、16世纪,“法国各地高等法院有时还下令举行决斗。查理六世统治期间,勒格里和卡鲁日的决斗就是证明。后来许多决斗都具有相当合法的形式。在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同样的陋习按某些被视为必不可少的程式进行。在准备决斗之前,必须先忏悔、领圣体。优秀骑士贝亚尔决斗前总要作弥撒。决斗者选定一位教父,由教父给他们同样的武器,特别注意他们是否施行魔法,因为没有比骑士更相信魔法的了。这些骑士中有时有人离开本国去别国寻求决斗,原因无他,无非为了出风头而已。波旁家族的约翰公爵声明,他将率领16名骑士前往英国参加拼死决斗,免得终日无所事事,并以此证明他值得他为之效力的绝代美人的青睐。……有100多名骑士在这种竞赛中丧生,但是,这种竞赛却因此更加流行。”“工业还没有把巴黎街道上用木头和石灰建造的小屋改变为宏伟的宫殿。伦敦城的建筑更差,那里的生活更苦。最大的领主骑马下乡,让妻子坐在马屁股上,公主们出游也都是这样。若在雨季,就披上涂蜡的粗布披肩。国王们过的生活不过如此。这种生活方式一直保存到17世纪中叶。” 伏尔泰白描中世纪:“当我们从罗马帝国的历史转向把罗马帝国在西部弄得四分五裂的各个民族的历史时,我们犹如一个旅行者走出一座美丽的城市,进入荆棘丛生的不毛之地。从伊利里亚的穷乡僻壤直至阿特拉斯山,优美的拉丁语被20种蛮族土语所取代。治理东半球一半土地的那些明智的法律荡然无存,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些风俗习惯。各行省的竞技场、圆形剧场换成了茅屋。从卡皮托利山脚到托罗斯山的美丽而坚实的大道上,到处是一洼洼死水。人的精神也起了同样的变化。图尔的格雷戈里、圣高尔修道院的僧侣弗莱德盖尔成为我们的波里比阿和我们的提特斯·李维。人们失去了理性,沉迷于最卑怯、最荒唐的迷信行为。这些迷信行为愈演愈烈,以至于僧侣成为领主与王公。他们蓄养奴隶,这些奴隶甚至不敢有任何怨言。整个欧洲直至16世纪以前,一直处于这种腐化堕落状态中,只是经历了可怕的动乱,才得到解脱。” 借用基佐的一段话:“先生们,我想介绍给你们看的,就是这种不断变化的情况;史学家不会谈到它;不变的废话把它隐藏起来;它是一种内部的作品,一种极为秘密的景观,人们只有透过好多重围墙,并防止了由于形式的相似和名称的相似而造成的幻觉之后,才能看到这种景观”。 9、说说欧洲人的“奴性” 奴性学说之基因 今天无论多么了不得的民族,她的始祖一定是文盲,而且一定是靠刀耕火种、茹毛饮血过日子。经过成千上万年野蛮之后,发明文字、创造工具、穿上衣服、步入文明----人类就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 每说“民主”、“人权”、“科学”,有人便将之与西方的文化和历史联系起来,似乎欧洲从来就是民主、科学的社会。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我们知道,西方哲学主要来源于古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教义。 古希腊头号圣贤苏格拉底说:“我要对公民们说:你们彼此虽是兄弟,但是神还是用不同的东西把你们造出来的。你们之中有些人具有统治的能力而适于统治人,在创造这些人的时候神用了金子,因此这些人也就是最珍贵的。另一些人是神用银子作成的,这些人就成为统治者的辅助者。再有一些人是农夫和手艺人,这些人是神用铜和铁做成的。 ……统治者应当把这个神谶引以为戒,即:一旦铜铁做成的人掌握了政权,国家便要倾覆。”在他看来,每个人出生前,就已经确定好属于哪一个等级。苏格拉底还说,金子做的人会生出金子做的儿子,银子和铜铁做的人会生相应的儿子。至于他经常提到的奴隶,自然是等外品,只不知他认为奴隶是用什么做的。 第二号圣贤柏拉图认为,国家是个人的放大,个人是国家的缩小,他据此勾划出了自己的“理想国”。柏拉图也是一个以精神力量----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这“四德”治天下的倡导者。他这种以“文化治国”的理念,与中国儒家“以德治国”思想颇为一致。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的是仁政,希望官员们以琴声感化百姓,少用、尽量不用刑法;而柏拉图却是更注重暴力,对不认同他的文化的予以严厉打击,对死硬分子予以人身消灭。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以神的名义设计并实施管理的,“我们制定有关不敬神的法律如下:如果一个人在语言上或行动上犯了不敬神的罪,任何人见到了就应该起来维护法律向地方官报告。地方官接到报告之后,就应该立刻依法把这个人送到法庭。如果地方官接到报告之后拒绝这样做,一经有人揭发,他就要以不敬神的罪名受到审判。国家里面要设三个监狱:第一个是在市场附近的普通监狱;第二个是在午夜法庭附近,将称为‘感化所’;第三个要设在国土中心的某个荒野山区,要用某种果报惩罚的名字来称呼。当他们监禁期满后,如果其中有人思想健全,就让它恢复正常生活;但是如其不改, 再度被定罪,就应该把他处死”。 第三号圣贤亚里士多德似乎更接近儒家学说,他主张以“善”治国,但是他还是严格遵守老师和师祖的等级制学说,认为“有些人生来就注定应该服从别人,另有些人生来就注定应该统治别人。”将人类划分为主人和奴隶是天经地义的,是上天安排、非人力所能更改的。 有欧洲学者以为:基督教教义是古希腊文化的最高成就、最后成就。《圣经》罗马书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圣经》之中,诸如此类的话还有很多。谁比你官大,你就必须听谁的话;他叫你交税就给他钱,他要你纳粮就给他粮食,因为上帝授予他指挥控制你的权利,不听他的话就是不听上帝的话,“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圣贤们这么说,《圣经》也这么说,谁敢不从! 奴性学说的治国实践 也许希腊人善于活学活用圣贤们的教诲,在促进罗马走向独裁的道路上,最成功地展示了他们的聪明才干。爱德华·吉本写道:“让人把皇帝神化是他们的行为中唯一脱离惯常的谦虚谨慎的态度的一个例证。这种下流的、亵渎神灵的献媚方式的创始者是亚洲的希腊人,而第一批被神化的对象则是亚历山大的继承人。这种做法是很容易从帝王转移到亚洲的总督们身上的,罗马的行政官便常被通过一连串的建坛、建庙、举行庆典、供奉牺牲的闹剧而被封为地方神灵。”于是, “任何一个生前死后不曾被视为暴君的帝王死去以后,元老院一定严肃宣告他已跻身神灵之列,这早已成为一种习惯了;被尊为神的仪式总是和葬礼同时进行。” 对于罗马皇帝,“由于罗马人天生的奴性,一些行政官、元老和一些骑士都自愿对他宣誓效忠,一直到这种原不过是一种个人讨好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变成了一年一度的宣誓效忠的严肃仪式。”这,也就是欧洲人动不动就搞宣誓的来源。 感觉最过瘾的,莫过于罗马帝国皇帝的尊贵体验。“人们出于虔诚加之于最高神灵的最崇高的称号和最恭顺的姿态,一直被为了谄媚或出于恐惧应用于和我们自己秉性相同的生物。俯伏在地亲吻皇帝的脚的表示尊敬的方式,是戴克里先从波斯的奴役制度中借来的;但它却一直延续下来,并愈演愈烈,一直延续到希腊王国的最后一代。除了星期天出于宗教上的考虑暂不使用外,其他日子凡是朝见皇帝的人,不管你是已授予王冕或紫袍的亲王,是出使代表他们的独立的君主的使臣,是亚洲、埃及或西班牙的哈里发、是法兰西和意大利的国王,还是古罗马的拉丁皇帝,都必须行这侮辱性的礼节。”有些人经常拿中国臣子给皇帝下跪说事,拿大清皇帝要求英国使臣下跪说事,殊不知,不久前,英国使臣、法国使臣到了君士坦丁堡,必须趴在地上,亲口舔一舔希腊皇帝的脚丫子。 东罗马的希腊皇帝偶尔出行一趟----一般是去教堂,“每逢有这种活动前夕,便有传令官向全城宣告君王的这恩惠的或虔诚的意图。然后有人打扫、清洗街道;在路上铺上鲜花;在阳台和窗口都陈列着最名贵的家具、金银器皿和丝绸帷幔;并且严令禁止有人吵闹喧哗。队伍最前面部分是带领他们部队的军官:在他们后面是一长串的政府的行政官员:皇帝四周由他的太监和奴仆护围着,到了教堂门口,他会受到主教和教士们的庄重地迎接。……从观众中、宴会上和教堂里也同时发出同样的欢呼声;为了表示皇帝的权力无边,这欢呼还由或真或假充作某些特定民族的雇来的民众,分别用拉丁、哥特、波斯、法兰西,甚至英吉利语重复叫出。”谁敢说希腊王国的大臣们的拍马技巧不是空前绝后? 至于西欧,从前打家劫舍的日耳曼士兵,在从他的老大那里获得封地时,马仔们必须作如下宣誓: “1、敬畏上帝、崇敬上帝、并虔诚地为上帝服务,全力为信仰而战,宁愿死一千次也不愿放弃基督教徒身份;2、忠实地为他们至高无上的君主服务,并英勇地为他和他们的国家而战斗;……” 占尽便宜的贵族们对国王的忠诚之心溢于言表,还创作出“民歌”道:作为马仔,“他应真诚地全心全意地爱自己的封建领主,并首先保卫自己的封建领主;它必须是一个开明的真正爱正义的人;他必须和正直的人做伴,倾听他们的话并从中获益;他必须学习应用展示的本领,使自己仿照亚历山大国王的榜样,成就伟大事业;骑士都必须根据这条规则来律己。” 国王们也不会傻到相信宣誓的口头表态,下属到底忠不忠,关键是看上级能否控制住他的行动。老大们要求小封建主除了定期向主子交钱交物、亲自带兵为主子看家护院,还要将他们的年幼的儿子送到主子那里“接受教育”、“伺候主人”,实际上就是当人质,以表忠贞不二、绝不反叛之心。 在欧洲,身上没有王室的血液,想当上国王,比做梦还要假。17世纪中叶,英国贵族们犯上作乱,发动了 “资产阶级革命”的运动。议会原本指望吓唬一下查理,希望他知难而退后,双方议和也就罢了。岂料开战以后,仗打得个没完没了。查理被活捉后,也不肯做起码的妥协,搞得议员们下不来台,加之克伦威尔等人又动了邪心思,只好决定处死这昏君。国王一死,克伦威尔便不知天高地厚地坐上了龙椅。尽管克伦威尔让英国迅速成为欧洲强国,但是,克伦威尔死后,英国贵族们死活不肯相信他的儿子属于龙种,于是将他的儿子赶下台,迎请与昏君有血缘关系的查理二世回来当国王。克伦威尔的尸体也被从棺材中拖出枭首示众。尽管查理二世混蛋,他的继承者詹姆士二世更混蛋,还是无人敢取而代之。最后还是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女婿威廉回国,借机发动政变夺取王位。 翻开中世纪历史,英国国王原本是法国人,西班牙国王原本是奥地利人,本国国王不会说本国语言,为了谁当甲国国王,乙、丙两国军队打得稀里哗啦,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原因何在?因为这些国家的王室相互通婚,全是亲戚关系,当某国国君无后,惟有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从别的国家找人来当国王。如果有几个国家认为自家的王子有资格坐上这把龙椅,便只好用战争来解决问题了。最有趣的是,尽管英国国王不会说英语,西班牙国王听不懂西班牙话,但是,王公大臣和平头百姓,没一人想到要推翻他。 爱吃“人血馒头”的农奴 在古希腊圣贤和神父们的谆谆教导下,中世纪以后的西欧百姓,无不遵纪守法。西欧人民普遍认为:完全是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农奴儿混蛋,国王的后人才能当国王----哪怕他是外国人,贵族的后人永远是贵族,农奴的儿子只能是农奴。 有什么样的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从罗马帝国到1789年的法国革命,1800年的时间里,欧洲人民就没有起来造过反,更没有一个国家和王朝是人民群众推翻的。整个中世纪,尽管欧洲大陆战争不断,天灾连连,但是,欧洲的老百姓直到全家、全村饿死,也想不到搞一次起义。其间几次有点动静的闹事,还是为了宗教教义之争惹出来的,绝无犯上作乱的意思。 都说封建时代的欧洲农奴受尽压迫与剥削,但是,当面对“革命”的时候,欧洲百姓迸发出的对国王的忠诚度,让人惊叹不已。 法国学者基佐在《一六四〇年英国革命史》中详细记载了这样一段历史:议会抓住国王查理后,为了显示“公正”,议会便公审国王。议员们怎么也没想到,审判时,广大伦敦市民竟然站在昏庸无耻的国王一边,齐声呼吁“要秉公审判”、“上帝拯救国王陛下”,议会命令军队弹压也无济于事。几次公开审判,都是如此。议会索性直接宣判,结果数十名审判员中,没几个肯在判决书上签字。还是克伦威尔威逼利诱,生拉硬拽,“最后得了五十九人的签名,也许是由于内心态震动了,不然就是有意如此,胡乱涂鸦,几乎辨认不出来。”议会强行砍下查理的头后,“群众浩叹了一声,声音深而且长,有许多人向斩首的砧板跑来,用手巾蘸国王的血……”真正的人血馒头在英国,而不是中国。 同样,法国大革命期间,誓死保卫国王的,恰恰是受国王压榨最深最苦、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法国农民。法国大作家雨果的《九三年》精彩讲述了这样的历史:整个旺代地区全民皆兵,与“共和军”展开殊死搏杀。“为了保卫这尊大炮,六百个农民曾经毫不畏缩地在大炮周围倒下了”,“军火缺乏的时候,他们数着念珠念经,冲到共和军的炮队里,去抢他们弹药箱里的火药”;抓到共和军俘虏,他们毫不手软,或活埋或锯掉双手。 西欧的等级意识是如此之强,对血统是如此之留恋,以至于发展出来了一门学科----人类学。直到今天,不少欧美人士还在为获得国王敕封“爵士”而奋斗不已。 中国不一样,自古以来,谁造反成功,谁就当皇帝。朱元璋是要饭的和尚出身,刘邦原来是乡镇派出所长,他们打下天下后便坐天下,没有人认为不合适。文盲李逵一直认为,皇帝的龙椅,他的宋江哥哥也是可以坐的。翻开中国历史,秦、汉、唐、元、明、清,无不是百姓武装起义摧毁的;唯有宋朝亡于外部力量。 国人总在谈“奴性”,比起奴性十足的欧洲人,中国人差远了。 10、欧洲的家族制度——族权 德谟克利特很伤心 五四时期的 “旗手”们,对中国家族制度深恶痛绝,认定儒家学说为祸首。被誉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吴虞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中表示:儒家的忠孝学说导致家族制度形成;家族制度催生专制政治;专制政治致使全社会“偏重尊贵长上,压抑卑贱,”“共和之国民,而不学无术,不求知识于世界,而甘为孔氏奴隶之孝子顺孙”。为了与家族划清界限,他辱骂自己的父亲是“老贼”,亲手痛揍自己的父亲,与父母分割家产,而且宁可将自己的钱拿出来娶小老婆、逛妓院,也不给自己的儿女用于上学。 家族制度有其严重的弊端,所以,自古就有坚决反对家族制度,有虐待长辈的忤逆之徒。 古希腊圣贤德谟克利特说:“照我看来,生儿育女是不必要的,因为我看到有儿有女的人,有很多而且很大的危险和麻烦,至于他的好处则是很少、很不足道而且很微弱的。 ”“凡是觉得想要一个孩子的人,照我看来,还是在他的朋友的孩子中间去挑一个的好。这样一来,他将能够有一个如他所希望的那样的孩子,因为他的选择是完全自由的。” 德谟克利特真的不想要孩子吗?也不是。他说:“当人碰到运气好,有个好女婿时,就使他得了一个儿子,但是如果碰到运气不好,那就外加把女儿也失掉了。”显然,德谟克利特不仅想要儿子,而且希望嫁出去的女儿给他带一个好女婿回来。 德谟克利特说不想生孩子,一定是儿子打老子之类的事情看多了,受到了严重刺激,才说出这样的气话、伤心话。 中国的四世同堂 什么是家族?一个男人成家后,生了五个儿子,这五个儿子又各生了五个儿子,这二十五个孙子也先后成家有孩子了。后来,这位男人和他的夫人去世了,他们的长子便理所当然地担当起领袖的角色来。这个有血缘关系凝结成的社会团体,便是家族。 家族的存在,来源于亲情。共同的血缘关系,使人们尊老爱幼、长幼有序、相互扶持,实乃最大的人性。 我国古代家族制度确实很发达。汉光武帝在地方豪强家族势力的鼎力支持下,恢复了刘家的天下,随即造就了功臣之后邓、窦等外戚世族轮流掌权,多个家族掌控朝野的局面。六朝更是退化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士族社会,以致隋唐时期,豪门大族的势力仍然极其强大。唐人柳芳列举道:“过江则为侨姓(注:在西晋灭亡时,跟随晋室逃奔江南定居的世家大族,被认为是侨居者),王(琅邪王氏)、谢(陈郡谢氏)、袁(汝南袁氏)、萧(兰陵萧氏)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注:主要指今江浙地区的本地人,这里古属吴国),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太原王氏)、崔(清河崔氏和博陵崔氏)、卢(范阳卢氏)、李(赵郡李氏)、郑(荥阳郑氏)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京兆韦氏)、裴(河东裴氏)、柳(河东柳氏)、薛(河东薛氏)、杨(弘农杨氏)、杜(京兆杜氏)首之。 ”唐太宗命大臣编写《大唐氏族志》,顺带将天下家族排个座次,没想到,在初稿中,任朝廷黄门侍郎的山东崔幹竟然位居第一等。在唐太宗明确“深表遗憾”并提出“严正抗议”之后,皇族才被列居第一等,外戚也跃居第二等,崔幹列第三。家族势力之强,由此可见一斑。武则天嫁女儿前,以为女儿未来的两个妯娌不是出身名门,准备下令亲家休掉这两个儿媳,得知其中一人娘家还是“国亲”后才作罢。 直到唐末,家族势力才全面退出中国政治舞台。但是,人类天然的亲情是无法割舍的,忠于家族回报家族依然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的自然举动。据《资治通鉴》,“寿张人张公艺九世同居,齐、隋、唐皆旌表其门。”范仲淹幼年多受家族成员欺负,但是,他成年后,无时不思念着苏州的家族。他省吃俭用捐献巨资,为家族购置田产兴办义庄,专门资助家族贫困成员。他在《告诸子书》中说:“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吾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入家庙乎?”颇有影响的江西义门陈,陈姓子孙300余年同吃同住同耕耘家族田产,自办学校教育家族少年,家族包办婚丧嫁娶,鼎盛时期家族成员多达四五千人。 直到今天,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一个村子甚至附近几个村子同属一个家族,这样的现象极为普遍。所不同的是,解放前的四世同堂、五世同堂,也就是一大家子几代人共居,共同劳动创造财富,共同生活分享财富,如今为一个个三口之家所取代。 欧洲的兄弟会 欧洲也不例外,因为欧洲人也是人。 古希腊的一个个城邦,实际上就是一个个的家族或者几个家族的联盟。古罗马,就是起家于血缘关系上的部落联盟。帝国前的古罗马,始终是若干个大家族组成的元老院手中的工具;罗马帝国,更是皇帝和他信任的几个家族的私有财产。 到了中世纪,据法国大学者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在整个封建欧洲,当时存在着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群体。在法国,当人们谈到亲属成员时,通常直接称之为amis(朋友);在德国则称之为Freunde(朋友)。一份写自11世纪法兰西岛的法律文献这样列数家族成员:‘他们的朋友们,即他们的母亲、兄弟们、姐妹们以及以血缘和婚姻维系的亲属’。” 中世纪是贵族的天下。所谓贵族,首先是显贵的家族。也就是说,贵族是家族制度的产物。中世纪,大小领主的后人共同继承、共同使用公共遗产,共同居住在祖传的城堡里。马克·布洛赫说:“大贵族本身并非总是这些群体性活动的局外人。博骚家族几代人均控制着普罗旺斯地区的各个伯爵领,虽然这个家族的每一分支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但都认为整个采邑的统治权是统一不可分的,并且所有人都采用同一普罗旺斯‘伯爵’或‘诸侯’的称号。”大贵族如此,小贵族也一样。“许多小领主,特别是法国中部和托斯坎尼地区的小领主,像农民一样共同继承、共同使用公共遗产,共同居住在祖传的城堡里,至少共同保卫其城堡。这些人是‘衣衫褴褛的共同继承人’。” 身为弱势群体的平民百姓,更是重视血缘关系了。马克·布洛赫说:“在整个乡村,到处都是为数众多的 ‘兄弟会’。这些‘兄弟会’由若干个有亲属关系的家庭组成,他们共用一个炉灶、同桌进餐,耕种同一块共有地。” 由于个人命运与家族的发展捆绑在一起,不可避免的,家族会干预个人和每个小家庭的生活。为了保持家族的地位,长辈会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干预孩子的婚姻,会为了家庭利益干预孩子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愿望;为了维护家族的财产,家族会干预其成员的财产继承。 家族制度的是与非 欧洲的家族制度及其危害性,一点也不比中国差。 和中国人一样,欧洲人的婚姻大事,也是由家族长辈决定。古希腊人的婚姻,也是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成的,他们的从达成婚约到迎娶新娘的程序、礼仪,还与中国传统婚俗颇为相似。马克·布洛赫说:“在一个个人十分渺小,难以主宰自己命运的社会里,婚姻(我们知道,婚姻与众多形形色色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远远不被视为个人选择的行为。是否缔结婚姻首先是由父亲决定的事情。……亲属们可以干预这类事情,有时候是与父亲联合加以干预,尤其是他父亲不在世时,就更是如此。” 所以,中国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欧洲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 家族财产虽然为某一家庭直接占有,但是家族成员认为它属于家族利益,所以个人财产所有权,往往最终为家族所掌握。某人想将属于自己的财产卖掉,必须首先卖给家族成员。否则,即便是已经卖给家族之外的人,在规定的范围按照约定的顺序,家族成员在偿还已付价钱之后,仍然可以取代买主的地位----这就是曾盛行于欧洲的家族成员享受赎回权的制度。马克·布洛赫说:“即使在个人财产明显居于主导地位的时候,也不意味着个人对财物的所有权能够完全摆脱家族的羁绊。……起初规定,每一份土地以可以接受的价格转让之前,应首先售给亲属----前提是土地已通过继承关系获得。这是一个重要且保留下来的限制条件。最后,大约从13世纪初开始,家族对土地买卖的控制简化为对亲属权力的简单承认:一旦土地出售,在规定的范围按照约定的顺序,亲属在偿还已付地价的基础上,可以取代买主的地位。中世纪社会有家族成员享受赎回权的制度,这种制度的普遍性,其他制度几乎无出其右。英国是唯一的例外。但即使在英国,某些城市习惯法中,也有这种制度。这种赎回权制度盛行于从瑞典到意大利的各个地区,任何一种习惯制度都不会更为根深蒂固;在法国,只有大革命才将它废除。” 中世纪欧洲,是一个彻底的世袭社会。一个伯爵有五个儿子,谁来继承这爵位?谁都想继承,五兄弟之间的矛盾势不可免,兵戎相见也不为怪。莎士比亚的《王子复仇记》就是一个争夺继承权的故事。为了继承权,欧洲大地一度硝烟四起,欧洲人称之为“私战”。后来,欧洲人统一规定:只有长子能够继承老爸的位置,这就是所谓“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制,并非欧洲的特产,中国的周朝也立下了这么一个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提高,中国官方又出现了“立贤不立长”新思路,谁德才兼备谁当继承人。在中国民间,长子始终是接任家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家族间复仇,是严重困扰中世纪西欧的“私战”的另一主要因素。大家关心、看重家族利益,当家族利益受到外力伤害时,全体家族成员必然鼎力维护。每个家族都有一个族长,全体成员听从他一个人的指挥。只要家族成员受到外人的伤害,在族长的带领之下,家族全体成员将拿起武器来,惩罚杀害或者虐待其家族成员的行为。《法国文明史》说:“一种十分有害的战争习俗在法兰西王国内流行;如果某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或使他残废,或受重伤,则受到伤害的人,或者他的朋友们(假如他死了),可以对冒犯者的亲属进行报复,虽然他们住在很远的地方,并且对这件事一无所知;于是他们白天黑夜地寻找他们,一找到其中的一个,便立刻杀死他,或使他残废,或打伤他,无需警告他或使他防备,虽然他毫不知道他族中的那个人犯的是什么罪。”11世纪,勃艮第两个贵族家族在葡萄收获季节的发生了纠纷,双方的械斗搏杀持续了30年,其中一方就有11人死于非命。 这种家族之间的复仇行为,为西欧不少地区的法律所认可。在卡斯蒂尔的塞普尔维达,地方法律规定,复仇者只要与原来的受害人拥有同一个太祖父,就可以向杀害亲属的凶手复仇而不认为犯罪。这样的法律,今人看来会感到很奇怪,其实,在中国历史上,这样的判例也不少。据《资治通鉴》,唐玄宗时期有一个著名的案子:杨汪冤杀张审素,若干年后,张审素的两个儿子杀死了杨汪,正当他们追杀杨汪的同谋时,被官府抓获。对于此案,朝廷产生完全对立的两派,张九龄认为为父报仇理当从宽;裴耀卿和李林甫认为依法应处死。还是唐玄宗出来给张九龄做工作道:“孝子之情,义不顾死;然杀人而赦之,此途不可启也”,最终依法处死了这两个孩子。 作者学贯古今,中外通吃,深度上细致入微,广度上面面俱到。 - 敌营十八年 06/21/12 (5) 西方的发展始于文艺复兴。作者提的主要是早于文艺复兴。 /无内容 - 水蛮子 06/21/12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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