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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00:19:00瀏覽1800|回應50|推薦172 | |
最近驚聞一位好友得了癌症 被診斷時 醫生告訴了她本人及配偶 這是在美國一定會處理的方式 也是法律規定 即便開完刀 也會將過程與報告跟本人據實以報 讓當事人了解 並能對自己的生命有所選擇 若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整個醫療的過程 父母不能完全自己決定 還要取決於專家 多年前 一位朋友六歲的女兒 得了末期腦癌 她為了不讓女兒受化療之苦 拒絕了西醫 採用中醫的方式 然而卻引來一場官司 被醫生指控違反人道 後來雖然達成了一些協議 但已是身心俱疲了 想到十多年前 父母先後因為癌症在台灣開刀 從得病到開完刀 當事人完全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實情況 只有當子女的弟弟與我知道 當他們問起病情時 我們也是與醫生聯手 顧左右而言他 但我的父親在臨走前 都不知道自己已是末期 還自以為很有盼望 有時間 也很樂觀 以至於很多話或他想做的事 我們都不太知道 或是都沒達成 有時想一想 這樣的隱瞞到底是不是對當事人好的
雖然我是基督徒 面對生死應該都會有準備 也知道自己靈魂的歸處 但是真的輪到自己的時候 到底是要知道真象與否 這仍是一件沒有那麼簡單的事 因為 我還是很鴕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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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