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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14:26:24瀏覽216|回應0|推薦0 | |||||||||||||||||||||||||||||||||||
發展多元學藝學習,舉辦各類學藝競賽,以增進學生語文表達能力及藝術賞析,茲將所有相關計畫呈現如下: 計畫一:臺北縣立安康高級中學98學年度高中部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壹、 宗旨:加強語文教育,提高學生對國語文及鄉土語文的學習風氣,並遴選本校優秀選手,參加校外競賽。 貳、主辦單位:教務處。 參、協辦單位:國文科教學研究會。 肆、競賽方式:高一、高二各班除閩南語、客語演說可自由參加,字音字形採普測外,其餘各項均須派至少一位代表與賽,爭取班級榮譽。 一、 字音字形: 採全班普測,於12/21(一)第一節班會課抽測10分鐘,請高一、二班導師當天8:00~8:10至高導辦公室領卷,聽教務處廣播響鈴開始並且結束作答,作答時間暫定為8:20~8:30。 二、 朗讀、國語演說、作文、寫字:高一、高二每班每項至少1人參加。 三、 閩南語、客語演說報名人數為2人以上時,才舉辦此項競賽。 不足2人,報名者酌情直接推薦進入區賽。 閩南語演說第二名視意願酌情推薦報名99年雙和區賽之閩南語朗讀比賽。 四、 每人以參加一項為限,違者視同表演,不計比賽名次。 五、 各項曾經得到校外之比賽名次者,可不佔班級名額,但可以外加方式參加競賽。 六、 比賽時間地點:
伍、參加辦法: 一、即日起填寫報名表, 二、同學請審慎報名,一旦報名不得無故棄權,棄權者由主辦單位酌情處分。 三、朗讀及演說選手準時於 四、選手序號與座次表,最晚統一於12/14(一)中午後公佈於教務處公佈欄與本校網站,請選手先行查看。 五、當天競賽員請準時到場,遲到五分鐘以棄權論。 六、各項比賽競賽規則 各項競賽時限及場地: (一)演說:限5分鐘。地點:演講廳 【國語演說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二)朗讀:限4分鐘。地點:生物教室 【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三)作文:限90分鐘。地點:K書中心 題目均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但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四)寫字:限40分鐘。地點: K書中心 各組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 (五)字音字形:限10分鐘。(字音1百字、字形1百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競賽評判標準: (一)演說: 1.語音(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45。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百分之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4.時間:5分鐘鈴響請即刻下台,以演說內容完整性給分。 (二)朗讀: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50。(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占百分之40。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三)作文: 1.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50。 2.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40。 3.書法與標點:占百分之10。 (四)寫字: 1.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60。 2.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40。 3.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 每少寫1字扣均一標準分數2分。 4.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五)字音字形: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陸、競賽時間: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閩南語演說題目: 態度決定一个人的懸度 二、客語演說題目: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 三、朗讀篇目:岳陽樓記、蘭亭集序、前赤壁賦、望玉山記(陳夢林)、用和論(鄭又錫) 捌、獎勵辦法: 一、各項擇優錄取前三名。報名人數不足或成績不盡理想得從缺。 二、前三名優勝者頒發獎狀乙紙並記嘉獎乙次。 三、代表本校參加複(全縣或分區)賽、決賽的選手,由原指導老師繼續指導培訓,複賽或決賽優勝者,指導老師及學生依規定敘獎。 玖、各項比賽評審由國文科教師研究會推選名單。 拾、本辦法敬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計畫二:臺北縣立安康高級中學98學年度英文學藝競賽實施辦法 壹、 宗旨: 加強語文教育,提高學生對英文的學習風氣,並遴選本校優秀選手,參加校外競賽。 貳、競賽項目: 演講、作文、朗讀、綜合能力、聽力等5項。 參、活動組織: 一、主辦單位:教務處。 二、協辦單位:英語科教學研究會。 肆、參加對象: 一、演講及作文:高一至高三,每班每項1-2名。每人以報名1項為限。歷年曾獲省賽前3名或優勝者不得參加。 二、朗誦、綜合能力、聽力:高一至高二,每班每項1-2名。每人以報名1項為限。 伍、參加辦法: 一、即日起填寫團體報名表並請班導師及英文任課老師簽名,10月16日(星期五)中午前由學藝股長彙整繳交回教務處實研組,逾時不受理。 二、同學請審慎報名,一旦報名不得無故棄權,棄權者由主辦單位酌情處分。 三、朗讀及演講比賽選手請準時於 陸、競賽日期: 柒、競賽地點: 一、 作文、綜合能力: 游藝大樓2樓 自習中心。 二、 聽力:游藝大樓4樓語言教室。 三、 演講:游藝大樓2樓演講廳。 四、 朗讀:游藝大樓1樓多媒體教室。 捌、競賽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演講 (一) 演講題目及演講時間 1. 演講題目 (1)指定題演講: (2)看圖即席演講: 由主辦單位聘請命題委員命擬,題目於指定題演講結束後公佈。準備時間為5分鐘,學生登台演講前不得與他人接觸。 2. 演講時間 (1)指定題演講:2分鐘(不得使用輔助圖片或道具) (2)看圖即席演講:2分鐘 (註:演講時間均以2分鐘為限,滿2分鐘響長鈴立即結束) (二) 評分標準 1. 指定題演講與看圖即席演講各以100分為滿分,並以指定題演講佔總成績40%,看圖即席演講佔總成績60%,核計總成績。 2. 指定題演講與看圖即席演講均以內容佔30%,語言能力佔30%,表達技巧佔30%,儀態佔10%。 3. 總成績遇有同分情形,以看圖即席演講獲分較高者為優勝。看圖即席演講成績再相同者,以時間接近2分鐘者為優勝。 二、朗誦 (一) 朗誦內容及朗誦時間 1. 朗誦內容 由主辦單位聘請命題委員命擬6篇英文文章,比賽前讓參賽學生抽籤,以決定朗誦內容,準備 6 分鐘後按號碼順序上場。題目暫定於 2. 朗誦時間:每人 2 分鐘。選手上場間隔為1分鐘。 註: 時間到時,警鈴聲響,請參賽選手必須結束。 (二) 評分標準 發音佔40%,語調佔30%,肢體語言佔20%,儀態佔10%。 三、作文 (一) 作文時間:60 分鐘 (二) 評分標準 內容佔30%,結構佔20%,文法佔20%,修辭佔20%,標點與拼字佔10% (註:評選結果,遇有同分情形者,由評審委員決議優勝順序) 四、綜合能力測驗 (一) 測驗時間: 50 分鐘 (二) 評分標準:優勝順序以該測驗總分高低決定之。 五、聽力測驗 (一) 測驗時間: 50 分鐘 (二) 評分標準:優勝順序以該測驗總分高低決定之(內容撥畢後,5分鐘即收卷) 六、共同注意事項 (一) 各項參賽同學,請準時到指定比賽地點,遲到5分鐘者,視為放棄比賽資格。 (二) 各項參賽同學,需等該項比賽全部結束後,才可離開。先行離開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玖、獎勵辦法: 一、各項均視報名人數擇優錄取前3名(高三,與高一高二分兩群組各錄取前3名),佳作1-2名。報名人數不足或成績不盡理想得從缺。 二、各組各項優勝及佳作人員,頒發獎狀乙紙。每項比賽第一名頒發圖書禮卷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佳作記嘉獎乙次。 三、由高一、高二優勝選手代表本校參加複(全縣或分區),原指導老師繼續指導培訓,複賽或決賽優勝者另有獎勵,指導老師及學生依規定敘獎。 拾、本辦法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計畫三:臺北縣立安康高級中學學生美術隊甄選暨訓練實施辦法 壹、目的 為增進本校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其美術鑑賞能力,落實學校美術教育,並儲訓代表本校參加各項對外美術競賽之學生,特訂定本辦法。 貳、組織 設「臺北縣立安康高中美術隊」,行政事務由教務處統籌辦理,指導教師由學務處敦聘1至3名校內外教師擔任之。 參、應徵對象及組別 1. 應徵對象:本校國中部七、八、九年級學生;高中部一、二年級。 2. 組別:計分西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漫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六組。 肆、甄選方式 每學年開學後一個月內辦理甄選。 一、國中部各班由導師或美術老師推薦。 二、高中部採自由報名,意者逕洽各班美術教師。 伍、送件作品規格 一、西畫類:水彩、素描…等西畫類媒材,以 39 × 54公分之畫紙完成。 二、水墨畫類:水墨、彩墨均可,以35 × 66公分之宣紙、棉紙完成。 三、版畫類:版種不限,尺寸以 39 × 54公分為原則。 四、漫畫類:尺寸以 39 × 54公分為原則。 五、書法類:以135 × 35公分之宣紙完成。 六、設計類:(1)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2)得採用各類材料,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39公分×108公分或78公分×54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即39公分×54公分)。 陸、評審與結果公告 一、本次甄選由學務處聘請2至3位本校美術教師擔任評審。 二、預計甄選名額10至20名,由評審老師視甄選作品程度決定之。 三、甄選結果於每年9月底前公告於學務處前佈告欄。 柒、訓練課程內容 一、由校方敦聘校內外具美術專長之教師進行指導,課程所需紙材由校方提供,其餘畫具由參訓同學自備。 二、訓練時間以每日午休時段及放學後之時段為主,假日時段及寒、暑假則視學期中各項美術競賽收件時間加以調整,並隨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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