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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 13:11:08瀏覽143|回應0|推薦0 | |
選舉方式: 1.會長、副會長採搭配為一組之方式競選。 2.候選人自由登記,公開競選。 3.採『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方式(一、二、三年級學生投票)。 競選期間之相關規定: 1.所有競選宣傳海報必須先經訓育組蓋章方可張貼。 2.張貼地點以公佈欄及學校規定之地點為限。違反者,每張海報(或宣傳物)採扣得票數30票,以此類推。 3.不得污染地面及破壞校園及學校公物。 4.至各班宣傳時間以各節下課及中午午休前為限,聞鈴聲立即回教室上課,不得影響學校上課秩序。 5.不得用擴音器至班級宣傳、不得有不當之競選行為。 6.候選人須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五百元整,選舉結束後退還,如發現候選人其票數未達最低連署人數,以及選後三日內未清理其所屬文宣品者,則沒收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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