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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直轄市還是不如直轄市
2009/06/07 23:08:17瀏覽1764|回應3|推薦7
  台北縣政府升格為「準直轄市」後,勞健保支付的費用立刻增加,但中央統籌分配款並未完全到位,嚴重排擠到北縣其他建設經費,為了縣民的權益,縣府自二月以來曾多此拜訪中央,請求健保局、勞保局針對北縣97、98年勞健保欠費比照北、高兩市八年攤還;根據5月7日在中央健保局召開的協商會議結論,健保局同意北縣比照北、高兩市清償計畫,但令人費解的是法務部板橋行政執行處卻在5月22日來函表示,此項分年清償計畫,礙難同意。對於中央與板橋行政執行處不同調的態度,縣府真的非常無奈。我在徵得副縣長、秘書長同意之下,會將我們三人至年底的薪資所得242萬6千多元主動繳交給執行處墊付扣除,避免縣府其他收入被全面查扣,但照此情況看來,縣府未來公庫有可能將被強制凍結。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的規定,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60%,其餘40%,在省,由中央政府補助;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補助。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30%,其餘70%,在省,由中央政府補助60%,縣 (市) 政府補助10%;在直轄市,由中央政府補助40%,直轄市政府補助30%。第五類被保險人,在省,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補助35%,縣(市) 政府補助65%;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全額補助。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30%,投保單位負擔60%,其餘10%,在省,由中央政府補助;在直轄市,由中央政府補助5%,直轄市政府補助5%。

 
  依這些規定,還不論勞保法的規定,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後,健保費用的支出立刻就增加了許多,誠如我上文所說在中央的補助款卻無法完全落實,為了縣政建設能夠持續進行,我們建議比照台北市、高雄市兩個直轄市的方式,以分期攤還方式解決健保費的支出困境。

 
  當然健保局對我們一再追討,並訴諸法律程序,最後我們的官司敗訴被要求歸還勞健保欠費,但北市、高市兩個直轄市就可以分年償還,而身為”準直轄市”的我們卻不准分年償還,顯然差一個「準」字,在中央及法務部行政執行處的心中是差很多的。

 
  有許多縣民在問,升格直轄市有什麼好處?我想從這件事情來看,中央對直轄市與準直轄市就有明顯的差別,我們期待今年能夠順利升格,為縣民爭取更多的福利。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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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阿帝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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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周縣長問候您
2009/06/08 10:33

周縣長對台北縣的用心大家是有目共睹

因為凡事求好心切壓力過大屬下的腳步常跟不上所以也會令旁人無法消受

由於又不願隨便與人同流合污您的制縣理念常有種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無力感

一路看您疲累不堪實在心疼看到您付出過多卻得不到對等好評實為不解更無法認同

所以年前參加朱委員舉辦獎助學金頒獎典禮得知您們的關係才託他轉交禮物給您

除了要慰勞您對北縣的辛勞更要讓您隨時藉慎恐懼警惕自己深繫百萬縣民之所託

隨時得善盡縣長的職責也希望增加您的人緣

因為我們同您年紀相同才知什麼對您最有助益希望您要善加珍惜愛護並常戴上我們堯之擁護團所送的鎮身之寶

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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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如
2009/06/08 10:09
就拿一個單位來比較,台北市政府「都更處」有近百名員工推動都市更新計畫;台北縣升了準直轄市所有的官都大了,都市更新卻只還是幾個人的【科】。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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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2009/06/07 23:57

周縣長吉祥

好思維

該積極合併

代問我好友 你屬下 高寶華  高局長好

祝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