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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0 21:40:20瀏覽1737|回應2|推薦14 | |
有不少網友在我無名小站的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tpc888) 上反應,希望我針對台北縣民方小妹的命案,表達看法,譴責殺人兇手!據媒體的報導,這是ㄧ件駭人聽聞的姦殺案,18歲的徐姓男子與14歲的許姓少年約15歲的方姓女網友見面,在約會的時候將女網友性侵並殺害,本來他們還意圖勒贖被害人家屬,不過因被害人已身亡而作罷。事後,嫌犯之一的許姓少年在08年年底時,因拒絕臨檢並企圖衝撞員警,被警方槍擊導致癱瘓。當時他的家屬還在北縣議員張瑞山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指責警方用槍過當,並要求4500萬的國賠。 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理應不該妄自批評,干擾司法。但的確,如果本案真如媒體所報導般,徐姓男子的行徑真是令人髮指、天地不容、人神共憤。他利用小女孩的少不更事、天真純潔,進而連哄帶騙,最後加以性侵、殺害,這樣的犯行,個人認為若處以極刑,並不為過。我們希望司法當局秉持著勿枉勿縱的態度,為方姓少女伸冤,以告死者在天之靈。 至於北縣議員張瑞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陪同犯案人召開記者會一事,我也當過民意代表,我知道民意代表面對民眾陳情時,積極想為民眾服務的心情。如果請託的民眾刻意隱瞞真相,掩蓋事實,有時候就會發生這種被蒙在鼓裡的事情,希望大家對張議員不要苛責。在民主的社會中,我們需要用寬容心和同理心來相互對待,不要用情緒式言語來指責別人,誠如胡適所言:「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網路時代的特點,也就是法哲瓦西羅稱之為「電子烏托邦(Tele-topia)」的特點,就是去除每個人心中的權威感,讓每個人覺得更自由。因為在網路世界裡,每個人可以擁有多重的身份,是大人物,但也可能是小人物,所以可以見大人則藐之,無所謂的威權,但由於身份多重,相對的每個人也要背負著被資訊污染的包袱。 據指出,2006年產生的資料量大概是4 EB (4194304 TB),比前五千年都還要多! 所以在網路的世界裡,要有更高的能力來判斷資訊的正確與否;特別是網路中由於看不到人,在網路交友這方面要特別謹慎,千萬不可為了想交友,就不顧一切。 所謂「人不輕狂枉少年」,在我年輕時,我也覺得父母親、師長們都不了解我,心中空虛需要找人聊聊,想要有知心的朋友與我一起分享內心深處的感覺。但我奉勸年輕學子,如果是在網路上交友,還是要多問問其他朋友、家人的意見,尤其是第一次與網友見面,千萬要三思而後行,一定要帶可靠的朋友一起去,要約在公共場所見面,出發前一定要告訴家人,這樣才能讓生命多一層的保障。我記得美國大文豪馬克吐溫的一句名言:「我十四歲的時候,覺得爸爸什麼都不懂,我幾乎無法忍受這麼一個無知的人,到我二十一歲的時候,怎麼突然發現我爸爸懂得不少,他在這七年間學得很多。」相信你的父母師長,他們懂得比你多。 方姓少女不幸的故事,令我們覺得難過,希望大家對於網路交友要特別謹慎,切勿再發生如此不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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